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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戀者缺乏自我覺察或反省的能力,所以不會真心關心別人的感受,也不覺得自己要負什麼責任。
只要出事了,或是說謊、造謠抹黑別人被發現了,他們就會塑造自己是「受害者」的形象,反過來去責怪別人,還會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沒錯,不然就是以「算了,反正就是這樣了」結束對你的傷害。這種看似很體面的退場和無所謂,其實是他們被看穿了而心虛,所以不想也不敢繼續對話,但又想讓自己看起來像是理性收場。
他/她們暗示你繼續說就等於愛計較、愛吵架,不想承擔責任,並轉移自己犯下的錯誤。有時,他們也會傷心欲絕、發毒誓、痛苦地快要活不下去,或是刻意去做「心理諮商」,只了為了要證明——我那麼痛苦都是你害的。
「無論在家庭關係、親密關係、職場關係和友誼中。我都遇過自戀者帶來的否定、憤怒、背叛、輕視、操縱和扭曲認知(gaslighting)。自戀型傷害改變了我的事業和人生。
我經歷過情感操控,分不清什麼是現實,以為都是自己的錯,覺得我的期待太不切實際,也不值得受到重視、獲得聆聽或注意。
這些想法影響我很深,長大後變成覺得自己不值得得到成功、愛或幸福;這並不是某個特定時刻或某段關係所造成。
在我的生命中,許多關係都出現過自戀型傷害,形式各異,因此我以為一定是我的問題,不可能這麼多情況都是別人的錯。」——以上是作者在《毒性關係斷捨離》的心路歷程。
我想連作者在面對自戀型人格者的傷害時,也和我們這些倖存者一樣,懷疑自己是不是太敏感、太要求、太脆弱,以至於才會「搞砸」了關係。
市面上的書籍和文章都在探討自戀型人格,「自戀型人格」的普遍,幾乎已讓人感到不再陌生,但本書卻有新的發現,讓正處在和這樣人格者相處時的我們,更有共鳴。
作者說目前已知,自戀最常跟以下問題相關或重疊:ADHD(過動症)、成癮、焦慮、憂鬱症、躁鬱症、衝動控制障礙、PTSD(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這樣的重疊提醒我們,自戀不是一種單一的性格問題,它也可能是更深層心理失衡的表現,所以容易讓心理師忽略了自戀的模式。
結果就算憂鬱和焦慮好轉了,但因為自戀的人格特質還在,所以依然會一直扮演受害者,而與之相處的人,就只能繼續活在痛苦的深淵中,處在一個極度混亂又矛盾的現實中。
一方面他們可能是脆弱的、有創傷的;另一方面,他們卻也帶來破壞與壓迫。這讓倖存者內心充滿掙扎:我能不能同理一個傷害我的人?我是不是太殘忍?還是太容易原諒?
而且,自從我開始分享這類相關書籍後,我也發現,似乎很多人會把那個讓自己痛苦的人全歸類為自戀型人格,但其實並非所有這樣的人,都是自戀型人格,所以我在之前有特別再分享其它障礙型人格特質的成因與其相處模式。
研究指出,具有自戀型人格的人往往在童年有過創傷、被忽視或混亂的經驗。不過,其實許多自戀者在童年並沒有重大創傷。
而且大部分有創傷經驗的人,最後也沒有發展出自戀型人格。所以,自戀型人格的形成,並不能簡化為「他小時候很可憐」這麼單一的解釋。
每個人多少都背負著過去的創傷長大,但這不是傷害別人的藉口,我們可以理解自戀者的形成原因,不等於否認他們的責任。
有些人經歷過創傷,選擇的是理解與修復;而有些人,則建立起一個防禦性極高的自戀外殼——用否認、貶低、操控他人來保護自己內在的脆弱。
而真正的問題在於,自戀不是單純的受傷,而是拒絕承認自己受傷,並將痛苦轉嫁到他人身上的一種防衛性人格策略。
走過自戀型關係的人,都會留下某種形式的傷,那不一定是外人看得見的裂痕,而是內在被耗損、被扭曲的自我感。
你不是那段關係裡的錯誤,而是那段關係中的覺醒者。從今以後,願你把那些曾被扭曲的感受,一點一點還給自己。
願你知道,你值得更好的關係,也值得重新擁抱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