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於公職人員是否可以持有雙重國籍的討論再次引發熱烈關注,尤其是在政治圈與媒體上。雙重國籍,顧名思義,是一個人同時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身份。這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法律規範,也引發了不少倫理與安全層面的討論。在台灣,這個議題尤其敏感,因為公職人員的決策往往涉及國家安全、政策制定與人民利益。

首先,我們要理解的是,雙重國籍本身在國際上並不罕見。許多國家允許公民在符合規範的前提下,擁有多重國籍,這對於全球化時代的移民、留學、工作與家庭生活都提供了便利。然而,當雙重國籍與公職人員資格產生衝突時,情況就變得複雜。公職人員被要求效忠於一個國家,他們的決策、行動與保密義務,都是基於這個國家的利益與法律。如果此人同時持有另一個國籍,尤其是與原國家存在政治敏感或利益對立的國家,那麼衝突的可能性就非常高。
以近期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為例,有議題指出其中一位候選人是陸配身份,且在公職任命過程中,尚未正式辦理放棄中國國籍的程序。此情況引起外界對國家利益及政治倫理的疑慮。立法院的職責,不僅是制定法律、審查預算,更掌握許多敏感資料,涉及國家安全。若一名立委同時持有另一個國家的國籍,在利益與效忠上難免存在潛在衝突。這不是對個人的道德指控,而是對制度與國家安全風險的理性關切。支持雙重國籍的論點往往集中在個人自由與法律保障上。例如,法律允許公民在一定時間內辦理放棄程序,或認為只要未涉及機密與決策即可。但這種論述忽略了公職本質——高度責任與風險承擔。公職人員不是一般民眾,他們的決策可能影響數百萬人民、牽動國家利益。這意味著,在倫理與制度上,對雙重國籍的限制應該比一般民眾更嚴格,而不是放寬。
另一方面,政黨在遴選候選人時,也應承擔相應責任。政黨不是私人社團,它代表一群人民的政治意志與信任。如果政黨選出尚未放棄外國國籍的人參選,無論其能力與理念多麼出色,這都會造成選民信任危機。民眾對政黨的期望,是透明、公正、能夠保障國家利益。少數人操控名單、規避國籍規範的做法,不僅損害選民權益,也容易給政治對手提供攻擊點,甚至造成國際社會對制度完整性的疑慮。
以國際視角比較,中國、韓國、日本等國對公職人員持有雙重國籍有明確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相關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中國公民喪失中國國籍後,應註銷中國戶籍和中國居民身分證,不再享有中國公民的權利義務。
這種做法的核心邏輯,是防止利益衝突與保障國家安全。台灣若在這類問題上採取寬鬆態度,將面臨政治倫理與國家安全的雙重挑戰。更重要的問題是,中國對擁有台灣身分證的陸配,是依國籍法認定,還是仍然認定是國內人民。
此外,雙重國籍問題不只是法律規範,還涉及民意與象徵意義。對許多台灣公民而言,持有單一國籍的公職人員,更能象徵對國家的承諾與責任感。如果政黨或政府忽視這種象徵價值,選民可能感到不被尊重,甚至質疑制度的正當性。對台灣的政治穩定與民主信任,都會產生負面影響。
綜合來看,雙重國籍問題不僅是法律層面,更涉及政治倫理、國家安全與選民信任。在公職任命上,任何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或效忠疑慮的人選,都應該慎重考量。政黨在遴選候選人時,應提前確認其國籍狀態,並確保其符合規範,而不是將問題留給國家機關或選民來判斷。這是對選民的基本尊重,也是維護國家利益的必要措施。
總結而言,雙重國籍在個人生活中可能是便利的選擇,但在公職人員身上,尤其是涉及立法、預算與國家機密的職務,其存在不可避免地帶來衝突與風險。為了保障國家安全、維護制度正當性與選民信任,公職人員應該以單一國籍為前提。政黨也應該在候選人遴選時自律,確保所有人選符合法律、制度與倫理要求,才能真正維護台灣民主制度的健全與人民利益。
雙重國籍,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政治信任與國家安全的考驗。對台灣而言,嚴格界定、明確規範,是必要而合理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