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外送員違規」開始的直覺推論,其實就已經出現盲點
每當見到外送員違規、事故的新聞出現時,常見的反應是:
怎麼那麼急?
不能慢一點嗎?
這些問題都很合理。
但如果切換成外送員的視角來看,現實往往是——
現在外送平台的報酬計算機制,讓「慢一點」本身變成一種經濟懲罰。
當報酬採取「論件計酬」,只計完成件數,不計等待時間、不計交通風險,也不計守法成本。
紅燈、塞車、店家拖餐,對系統來說都是零產值。
於是,守法沒有誘因,搶快才有收入。
這不是外送員文化或道德的問題,而是報酬計算機制與派單邏輯本身,在每一次訂單產生時,都在反覆詢問同一個問題:
要安全,還是要吃飯?
二、外送專法真正處理的,不是福利,而是「時間有沒有價值」
如果把外送專法理解成「幫外送員加薪」,那麼就誤會了專法的核心。
外送專法真正要處理的問題只有一個:
承認時間就是成本。
不論是地板價、時間計費,或夾單必須分算,其目的都不是讓外送員多拿多少錢,而是讓「所有因為執行勞務所付出的時間與行為」都具有收入保障。
當安全行為本身也能被計入報酬,外送員才不必在守法與生存之間進行博弈。
這不是道德立法,而是一個非常冷靜的制度設計問題:
- 你希望鼓勵什麼行為?
- 又希望抑制什麼風險?
三、只靠執法,為什麼無法對平台形成真正的公權力壓力?
另一種常見的誤解認為——(我先完整還原這個說法)
外送問題之所以無解,是因為執法不夠嚴、數據不夠多,無法對平台形成足夠的公權力壓力,進而迫使平台改善營運策略。
但是——
在現行承攬制度下,所有最終責任的承擔者,幾乎都只會是外送員。
- 罰單,外送員自己繳
- 事故,外送員自己扛
- 平台,只要停權封帳就能迅速切割
這是一個風險被完全外包的商業模式。
我並不是認為違規問題不該處理,而是有一個不能被忽視的現實:
不論執法多嚴,真正被約束的始終只有外送員。
如果平台可以隨時用「承攬關係」與「個人行為」作為防火牆,那麼再多的執法,也無法讓平台本身承受來自公權力的實質壓力。
四、為什麼「管理外送員=管理平台」在實務上行不通
有些觀點期待透過強化交通治理、累積違規數據、影響品牌形象,來間接迫使平台改善內部管理。
但這套邏輯,在承攬關係下存在一個致命斷裂:
平台不需要承擔人身風險,也不需要承擔違規成本。
只要停權足夠快、切割足夠乾淨,所有交通安全壓力都會被吸收在最底層。
結果是:
- 員警疲於奔命
- 外送員承受更高風險
- 平台卻不會形成必須改變制度的內部誘因
期待用末端管理,反向約束一個高度彈性、可隨時更換承攬者的平台,本身就是一種治理錯位。
站在商業經營的角度,只有當自身利益可能遭遇實質損失時,營運方針才有可能改變。
五、承攬自由,不代表平台可以沒有責任
「外送員追求自由,本來就該自行承擔成本、風險與責任。」
這句話並非全然錯誤。
但問題是——
👉 外送員是否被清楚告知,自己正在承擔什麼?
承攬,不等於可以黑箱計價;
自由,也不代表可以進行沒有底線的競爭。
外送員真正需要的是:
算得出來、資訊對等、風險可預期的承攬關係。
否則,那就只是把所有不確定性,系統性地轉換成個人承擔。
六、結語:該被治理的,不是個別行為,而是誘發行為的制度
交通安全當然重要,違規問題也應該處理。
但如果治理永遠只停留在末端行為,而不去觸及結構性的報酬設計與派單邏輯,那麼再多的執法,只會讓壓力不斷向下堆疊。
外送專法真正的挑戰,不在於「夠不夠嚴」,而在於:
能不能讓平台開始承擔它本來就該承擔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