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在一間穩定收入的公司裡工作,週末不外乎逛街、旅遊、看電影、吃美食,這些你閉著眼睛都能想像到的行程。
朋友們問我過得好不好,我會說「還好」。刷牙時看著鏡子,自己像在值班。活著,但沒有在呼吸。
昨晚看了加繆《局外人》的解讀。莫爾索在母親的葬禮上沒有哭,隔天和女友去看了喜劇電影,後來稀里糊塗捲入一場命案。法庭上檢察官不怎麼在意他到底為什麼開槍,倒是花了很大的力氣告訴陪審團——這個人,在他母親死的那天,沒有哭。所以他是壞人。
我很快就帶入了他的心路歷程。不是因為我也殺了人,而是那個被定義的過程我太熟了。
我曾經為了感覺自己活著,做過一些不會寫在履歷上的事。當時我以為自己心裡出了嚴重的問題,現在回頭看,那不是病,也不是壞。是一個在框架裡慢慢窒息的人,用僅有的方式在找氣。方式是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那個窒息是真的。
走在路上的時候我想過,我怎麼跟別人說這件事。但還沒開口就知道,沒有意識到這件事的人,聽不進去。你沒辦法跟一個從來不覺得空氣稀薄的人解釋什麼叫窒息。
我問過自己,我是壞人嗎?
但「壞」這個字,拿下來看,後面還是釘著一套標準。誰的標準?寫在哪裡?可以客製化嗎?我確實傷害過一些人的心,這件事我不打算否認。但我的處境,我也不知道該拿給誰看。
後來又聽了弗蘭克爾《活出意義來》的解讀。
弗蘭克爾在奧斯威辛集中營裡活下來,他觀察到一件事:在同樣殘酷的條件下,有些人撐住了,有些人沒有,差別往往不是誰的身體比較強,而是誰的心裡還有一個「為了什麼」。他引用尼采的話:「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的人,幾乎可以承受任何怎樣活。」
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我聽完之後反而更困惑了。
加繆說:「意義不存在,但你可以在無意義中選擇活下去。」
弗蘭克爾說:「意義存在,而且正是意義讓你能活下去。」
同一個問題,兩個完全相反的答案。我站在中間,兩邊都懂,但動不了。
就像人性本善還是本惡一樣,辯到最後你發現自己是善與惡的綜合體。而我,變成意義與無意義的綜合體。不知道該怎麼區分,也不確定需不需要區分。
我覺得書沒辦法告訴我怎麼解。
書能做到的事情是給你語言,讓你把模糊的感受說清楚。但說清楚和好起來是兩件事。我現在理智上全都懂了,可以把加繆和弗蘭克爾的差異講得頭頭是道,但那個孤獨感一點都沒有因此減輕。
真正痛的不是「沒有意義」。是「沒有人能懂」。
莫爾索不在乎別人懂不懂他,他是真的無所謂。但我在乎。我想被理解,我試過了,發現幾乎不可能。然後這個「不可能」本身,變成了新的苦。
我只能透過閱讀和文字來「解釋」自己。
不過最近重看瑞克與莫蒂的時候想到一件事。
瑞克是全宇宙最聰明的人,什麼都看透了,多元宇宙在他眼裡不過是無限重複的排列組合,沒有什麼是不可替代的。按照這個邏輯,他應該什麼都不在乎才對。但他還是回來了。每一次都回來。
他在學。學怎麼愛那些重要的人。即使他知道愛在宇宙尺度上毫無意義。
一切皆無意義,但一切又都有意義。
這不是答案。但好像是一個方向。夠我帶著繼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