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說北周韋孝寬是當世鐵壁,那麼北齊的斛律光,就是最強之矛。
敕勒人斛律光,乃是北齊末年的軍政脊梁柱,治軍、治政皆能。尤其擅於攻堅和野戰。在史書中,斛律光的敗績幾乎是零。即使是鐵壁韋孝寬,一旦打起野戰,也不是斛律光的對手。
正因為斛律光如此可怖,韋孝寬用反間計使北齊自己殺掉斛律光後,北周武帝大肆慶祝,下詔大赦。滅掉北齊後,武帝還感嘆道:「斛律光如果活著,我哪裡進得了鄴城!」然後追封斛律光為崇國公,作為戰勝者的惡趣味。
斛律光跟小一輩的蘭陵王一樣,都是完美超人。只是,再完美的人也有缺憾。斛律光性格嚴正,卻相當孤傲不群,到了不討人喜歡的境界。
斛律光傲岸的個性,年少時就有體現。
他在軍中資歷尚淺的時候,曾隨宿將慕容紹宗攻打侯景。當慕容紹宗小敗於侯景時,斛律光的反應是「尤之」——埋怨北方最強的將領之一慕容紹宗不會打仗。
等到慕容紹宗「你行你上」,斛律光自己也吃了個小敗仗後,才讓他安分下來。
斛律光跟北齊權臣祖珽的恩怨,也顯得斛律光很不會做人。
祖珽跟斛律光結怨的故事,如果按照史書表面的記載,那麼首先起於一場誤會。
斛律家當時乃是北齊最隆重的外戚,號稱「一門一皇后,二太子妃,三公主,尊寵當時莫比。」斛律光自己在朝堂上時,還會垂簾而坐。
結果祖珽有一次不知情,騎馬經過斛律光前面。斛律光大怒,覺得祖珽居然敢經過自己面前不下馬,對其他人說:「此人乃敢爾!」從此斛律光就一直對祖珽很有意見,明裡暗裡中傷祖珽。
平心而論,祖珽貪權愛財,確實不是什麼好人。問題在於,斛律光對祖珽的成見,比較像自尊受辱後的情緒反應。
例如祖珽買通斛律光家奴,希望得知斛律光對己的真實看法時,得到的情報是「斛律光常說『盲人用權,國必破矣』」——這是因祖珽有下獄過,在牢中失明,故有此說。
事實上,祖珽雖然失明,但仍是政事上非常了得的人才,後來還曾在友軍惡意不支援的情況下,指揮嚇退南陳軍隊,有相當的軍事素養。而斛律光拿別人的殘疾做人身攻擊,不是很上道的行為。
偷偷攻擊也就罷了,可是,斛律光對自己討厭的人物,言語攻擊一律不藏,所以政敵全都知道斛律光是什麼態度。
進一步說,貪財弄權也不是祖珽的專利,這是北齊軍政人物中的普遍現象。
斛律光的戰友段韶也有這個問題,但史書上從未記載過斛律光對段韶有什麼意見。
因而,斛律光對祖珽的意見,還可能有文武偏見和種族衝突的因素。祖珽乃是北方士族范陽祖氏。同時代的文官顏之推也有過類似的觀察,說過「時武職疾文人」這樣的話。
如果這樣的因素存在,那斛律光跟祖珽不合,多少就有些不明智了。
北齊畢竟是士族與鮮卑軍隊共同創立的國度。祖珽在士族中已經算是對鮮卑文化很友善的人了,鮮卑話說得很好,跟高家關係很親密,並不是不能合作的人——雖然確實是個道德充滿疑慮的存在。
斛律光跟獨孤永業的恩怨,也是不那麼光彩的一頁。
斛律光跟他結怨,始於斛律光跟獨孤永業索要兩名婢女。當斛律光被拒絕之後,深感受辱,開始在朝廷中誹謗獨孤永業。
結合以後斛律光不好聲色的評價來看,斛律光誹謗獨孤永業,也就更像是「你居然敢不尊重我的請求!」自尊心受挫的反應。無巧不成書的是,獨孤永業本姓劉,也是漢人。
於是,斛律光在我心中,就像是個自視甚高的優等生。能力極強、家世良好、非常自律,但是容不得自己的自尊受到一點點委屈。
斛律光對於自己掌握的權勢,有可能反噬自己,似乎也沒有自知之明。
有一次,斛律光重挫北周軍隊,帶著俘虜,大勝而歸,帶軍隊前往首都鄴城。軍隊還沒到,北齊朝廷下旨,請斛律光先將軍隊解散。
結果斛律光以「軍士功勳尚未得到慰勞」的理由,一邊遣密使向朝廷申述自己的看法,一邊繼續帶軍隊前進,逼得北齊後主趕忙讓人召斛律光入見,按照他的意思慰勞士兵後解散軍隊。
從治軍角度說,斛律光的意見很有道理,但他執行意見的方式,當然會讓包含皇帝在內的人感到,是在兵諫,其實是挺有問題的作法。
後來有人密告說他「前西討還,敕令便放兵散,光令軍逼帝京,將為不軌,不果而止。」,也未必沒有道理。斛律光可能沒這個想法,但在別人看來就是這樣。
斛律光直到臨死之時,仍說「我不負國家。」在他的視角來說,或許確實如此。
只是他「直道而行,一以貫之」,行事圓滑度為零,在他所處的位置上,乃是取禍之道。
他父親斛律金在世之時,就頗有斛律家作為外戚,權勢太過的預感,還打算拒絕更多皇家親事,言道:
「我雖不讀書,聞古來外戚梁冀等,無不傾滅。女若有寵,諸貴人妒;女若無寵,天子嫌之。我家直以立勳抱忠致富貴,豈藉女也?」
一直到死前,斛律金可能都在憂慮此事。只可惜長子斛律光並沒有這方面的政治敏感度。
北齊書最後的評價,算是簡要地描繪了斛律光的特性吧:
「光性少言剛急,嚴於御下,治兵督衆,唯仗威刑。版築之役,鞭撻人士,頗稱其暴。自結髮從戎,未嘗失律,深為鄰敵所懾憚。罪既不彰,一旦屠滅,朝野痛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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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姚思廉,《梁書》
魏收,《魏書》
李百藥,《北齊書》
令狐德棻,《周書》
李延壽,《北史》
李延壽,《南史》
司馬光,《資治通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