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1|閱讀時間 ‧ 約 13 分鐘

所以說倫理學到底是什麼(十):手段與目的

「重手段的是義務論,重目的者為目的論。」有些倫理學老師會這樣教。對於初學者來講,這可說是種速記的方式,但對於進階的研究者來說呢,這就有得吵了。
有些義務論者也看重目的,或「自認為」很看重目的。有些目的論者則認為手段本身也是種目的,或多數手段是階段性目的,又或是影響評價的重要因子。除了專家的定義,「手段」和「目的」這兩詞也是我們的日常使用詞彙,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採行的意義,也會干擾到相關的倫理學討論。
那目的論和義務論到底指什麼呢?在本系列採用的定義中,目的論是由行為的動機或結果來決定對錯,義務論則是由行為本身的特質來決定對錯。你不難發現這種定義方式跳過了「手段」與「目的」這兩個詞,好像比較精確,但還是存在很細微的問題:行為本身的特質,不也可能包括行為的動機或結果嗎?
這問題和手段與目的的意念混淆很類似,可說這最根本的「雞生蛋蛋生雞」結構本身就是困境的關鍵,必須要好好處理。而我們先前兩篇都是在「目的」上繞,現在看起來應該是來補足「手段」的部分了。
我認為要突破僵局,或許從素人的角度出發會更有力。以下就從「偽君子」出發,來探討這組概念所引發的一系列麻煩。我們會有兩千多字一直在原地打轉,轉到你頭暈腦脹,甚至出現幻覺。所以這是比吸大麻吸到ㄎㄧㄤ掉還嚴重的大麻煩。

偽君子與真小人

有種人被我們稱為「偽君子」,代表人物或許是小說中的岳不群。這種人常展現出崇高的道德態度,其行為表現也符合道德標準,但因為其動機、發心不正確,而被評價為大惡者。德行論者很喜歡討論偽君子,因為多數普通人可能會被偽君子的外在行為給誤導,而認為他是個「好人」。
那該怎麼找出他是壞人的證據呢?可能要透過蛛絲馬跡,像是他刻意隱藏的惡劣行動,或是無意間洩露出來的動作等等。但德行論者往往會直指這種人的「本心」才是問題關鍵,他是抱持惡意來行事,所以這些表面的善行,其實都是標準的惡行。
這就牽扯到了「目的」,偽君子並不是因其「手段」而被評價為惡,是因為其「目的」。
和「真小人」相比,「偽君子」的道德評價往往更差,因為真小人會以「惡行」展示他的「惡意」,而偽君子用「善行」包裝「惡意」,反而會讓展現同樣善行的人也被誤會、懷疑,進一步破壞大家對於行為規範價值系統的信心。常人會認為這是雙重惡行(做壞事之外,還破壞了道德系統的信任感),因此給予更嚴苛的評價。
不過這裡頭存在一些有趣的反思。偽君子在被揭發之前,是可以騙過許多「常人」的。為什麼?的確有可能是「資訊不足」,觀察者只看到他好的一面,而沒有看到他壞的一面,因此有了誤判,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這個常人觀察者缺乏足夠道德判斷能力,就算他看到了偽君子的一些爭議表現,他也看不出其問題,或看不出這些行為可能暗藏某種惡性。
那「他們」缺乏什麼樣道德判斷能力?無法判斷偽君子的「目的」嗎?又或是無法正確評價偽君子的一系列「手段」?
通常人類的內在想法是外人無從得知的,如果偽君子的壞是種刻意的隱藏,那麼他的「目的」也就更難以被客觀評價。就算他告訴你其想法為何,你也不知道那是否為真。德行論者認為,你需要觀察他的一系列「手段」與「結果」,然後判斷這些行為或行動組合起來之後,會顯示他是個什麼樣的人格。
這顯然不能靠什麼判斷上的天賦,這種綜合判斷力需要許多社會經驗,像是碰過很多偽君子、吃過很多虧,才得知某類行為模式會是有問題的,而採用這一類行為模式的人很可能是偽君子。
德行論者對這一部分的處理不太漂亮。他們通常會跳過這一段,然後說:「我們會發現這人氣質怪怪的。」還記得你小時候,學過那個「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嗎?儒家就是種德行論,他們也主張這種人的氣質就是會讓你覺得怪怪的。
但到底是為什麼怪?儒家也只停在說這類人就是看來怪怪。You know,怪怪。
理性主義傳統不會滿意這種怪怪說。康德就想把問題還原回更根本或更好處理的層次。他想找出這樣為什麼是錯的,當然不只是針對偽君子,而是針對所有的壞人壞事。
他認為重點還是在動機面,在「發心」那邊。康德認為真正的(無條件的)善就是做善事的意志,但這指的是什麼?如果還是「行善的激情與衝動」,那還是內在的,難以觀察的,也是不可控制的,不夠理性的。
他的解決方案是,這種做善事的意志是因為體認到自身的道德責任(義務),也基於道德責任的要求,而產出的。
他認為有腦的人都會推論出相同的見解,因此這種「道德責任」(義務)是客觀的,你的善意志也會具有客觀的特性(因為是針對這道德責任所產生出來的行為意志)。就算我看不到你的內心,只要看到「你」有做出符應「我」內心所推論之道德責任的相關行動,那應該就算是「OK」啦!
看不懂?簡單來講,康德認為人的理性是一致的,因此內在判斷如果依循這種理性,那原來不可知的問題就被解決了,我只要能讀我的心,就能讀你的心,也能評價你的心了。
但逆推的關鍵還是在於外在行為,也就是口語中的那種「手段」。我看到你毅然讓座,我可以推論出你產生了一股「遵循道德責任(義務)而為的意志」並「對抗了某些客觀阻力」(如「很累想坐」。不然為何會先坐在椅子上?)而完成讓座這個「壯舉」。
但,這是腦補。反應快的讀者朋友們馬上會發現,康德式的主張很容易會中了偽君子的計。只要由手段去逆推目的的主張,都會有這種問題。
依德行論者的設想,康德理論是沒辦法解決偽君子的問題的。在他們眼中的康德,當然會認為偽君子這種心口不一或言行不一的傢伙是錯的,但他的理論體系沒辦法把這種人揪出來。
但前面不是才說過,德行論也只是說他們能看出這種人氣質怪怪的,卻說不出產生這種怪怪感的機制嗎?對,德行論有這個問題。前面也提到,理性主義或康德主義對這種怪怪不滿,所以他們才會提出上面那一套說法。但他們好像也辦事不牢?
對於這個問題,康德有個引起廣泛爭議的補充概念。他認為真正能從客觀角度進行觀察的「有道德價值的行為」(翻成白話文,就是「對的行為」),是和道德責任(義務)一致的行為,「而且」對抗於行為者的當下偏好。像是重病者十分痛苦,很想自殺,但因為認為自殺是違背了道德責任,因此不肯自殺,這就能看出此行為具有道德價值。
就這例子來看,偽君子的確很可能無法通過這標準的檢驗。但這只是一種檢驗方法,康德認為有道德價值的行為(就是「對的行為」)不只有對抗於當下偏好的那些,只要是基於道德責任去做的都算。所以還是會有漏網之魚。
而且康德在理論上開出這條件後,反而引來德行論「鯊魚」們的狂咬。德行論者痛批這會造成道德的精神分裂症(我們在本系列第七與第八篇都提過),行為者必須一直對抗自己的「欲望」,但為何「行善」本身不可以是一種欲望?想行善到底哪裡有問題?為什麼一定要生個道德責任之後才能行善?
我們第三次繞回這個精神分裂爭議,代表這個論題或衝突點相當關鍵。由此我們就可以「降頻」,以比較輕鬆的方法來看「手段」。

達成目的之方法

對多數普通人來講,手段就是達成目的之方法。因為價值觀點上的不同,有些人認為特定手段就是具有「絕對」的道德價值,像「殺人一定是錯的」,但其他不同價值主張者,則認為手段是中性的,其道德價值要看目的,像殺人是對是錯,要看是殺什麼人,還有在什麼情境或因果關係下殺,如果是防止自己被殺的「自衛殺人」,很難說有什麼錯。
我個人比較偏向「手段中性論」這樣的主張,但我也不排除可能存在某些我沒考慮到的手段在道德上「一定」是錯的,因為這種手段所必然連結的「目的」存在嚴重的道德問題。這在理論上是的確有可能,但我目前想不到實例,就算是思想實驗,也推敲不出比較好的例子。
有些人可能會舉「性侵」這種例子。「性交」當然可以是道德中性的,但「強制性交」,也就是俗稱的性侵,因為其強制性質,加上對於行為對象的傷害明顯,又未獲得同意,因此的確可以做出一種推論,就是這種手段在道德上必然是錯的。
但道德相對主義者馬上會提醒你,的確存在某些社群會將性侵視為可以被接受,甚至是道德正面的手段(像是報復敵人)。反對此議者,會認為這種道德主張是錯謬的或落後的,當代先進社會普遍不接受這種手段,就是因為這種手段會影響社群追求卓越,存在歧視的問題。
於此可以回頭看看康德派和德行論的糾纏。康德很「乾淨漂亮」的主張某些手段一定是錯的,像是自殺或說謊就都是錯的。他甚至反對「善意的謊言」,認為就算可以帶來很大的好處,仍然不可說謊。德行論者(或目的論)者顯然持有比較模糊的立場,他們認為手段本身存在某些道德價值(因為手段也可被切割或定義成某種暫時性的目的來進行評估),但還有其他的部分要納入考量。
所以就算你康德不買帳,常人也會買帳。常人就是會覺得「怪怪」的,或是認為「報復」這種事很重要。
這就是我為何要從「偽君子」這種常人眼中的大困擾出發。偽君子之所以麻煩,就是因為他們講道理,而且還大講特講,但做的和講的不同,或是做的講的和心裡想的不同。常人會困擾於這種道德世界中的「異物」,所以提出大量的「補丁」來企圖解決問題,但效率都不高。至少沒有比偽君子高。
那康德派呢?在解決偽君子之前,他似乎更該傷腦筋來處理正義感腦充血的鄉民。當他一說絕對「不可自殺」和「不可說謊」的時候,他的理論就註定沒多少人會買帳了,因為這種絕對主義態度會對抗到社會主流價值觀,需要花費很高的成本才有辦法實現。而他居然告訴你不要管成本(結果)。
像是著名的反康德例證:殺人魔在追殺一個小女孩,小女孩躲入你身後的紙箱中。殺人魔問你小女孩哪去了,你要告訴他實話嗎?
康德會說你應該告訴他實話,但你也應該勸殺人魔放下屠刀,或是想辦法壓制他。正常人都會認為這種行為的成本太高了,但康德不在意成本,不只太過清高,更顯得有點ㄎㄧㄤ。
這就是我開頭講的大麻……煩。在這論題上,各派學者都拿不出辦法,鄉親父老又攪進來,我們倫理學的世界被一團亂。難道大家就掛在這裡嗎?

就像電車問題

電車問題的提出者夫特(Philippa Foot)曾指出康德和亞里斯多德(另一個德行論與目的論的代表)的差距沒有外界想像得那麼大,那我們不妨最後就來看看亞里斯多德。亞里斯多德早期被視為目的論的代表,等德行論出來之後,又被視為德行論的始祖,但不論是怎麼分,他本人都不知道這些分法。如果他知道了,應該也會感到相當緊張。
亞里斯多德喜歡把概念串成一長串的關係鏈,從低階一路鏈到高階去,在其倫理學中也有這種味道。我們的初步手段可以達成初步目的,這初步目的又是次一級的手段,這手段又會有其對應之目的,如此級級上升,直到最終目的。
像是我們吃是為了能動,動是為了健康,健康是為了有更多時間,有更多時間就能完成更難的任務。因為疊了很多層目的,那最終目的可能是個很複雜的價值集合體,但可以統稱為「幸福」。
這體系看來簡明漂亮,一次解決我們前面超級卡、超級ㄎㄧㄤ的討論循環,但腦子清醒的人會馬上追問:「真實的人生,或理想的人生,會是這麼漂亮的一條龍,或是蓋金字塔那樣的層層堆疊嗎?」
當然不是,現實人生是一團混亂,理想人生呢?沒人清楚那是什麼。亞里斯多德的架構可用圖像快速理解,但這和現實人生不見得對得起來,因為現實人生很少是這麼簡單的「起點—終點」關係,也不是有完成進度條的建築過程,而是一坨很ㄎㄧㄤ的混成物。
會不會正是因為一開頭的亞里斯多德這樣處理目的和手段,才害我們後面一團亂?硬要簡化,反而掛掉?
本篇的字數已經太多,下篇我將處理行為倫理學和行為者倫理學的老帳,這些恩恩怨怨,就在那邊做個了結吧。


從頭看一下:
封面圖片:拉斐爾名畫《雅典學院》(Scuola di Atene);現存於梵諦岡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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