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連續發生了一些小事件,讓我意識到:當我們在同一個位置待久了之後,我們會將很多作法跟莫名其妙的邏輯是為理所當然。
理所當然的做法並不理所當然
應該知道怎麼做吧!
跟事業單位合作對象互動時,我們開始會認為對方應該把所有的文件都給準備好、開始覺得申請不同事項時也該有這種sense(以前的主管很喜歡用這個單字噹人),不過有些人知道這些話只能跟同事聊屁打混時說,對著事業單位還是好聲好氣,請單位能補就補,但有些人語氣開始略帶嘲諷,說著:「不是辦過幾次了,下次要注意喔!」
【應該知道怎麼做】這樣的概念應該只能成立在經常發生的狀態上。一年只作寥寥數次的人會真的記得嗎?我們在同樣的工作作久了很容易模糊一些真正的狀態,看事情容易從單一角度看待,尤其一直待在同溫層時,當我們有這樣的想法或者說出這樣的話時,真的要注意自己是不是落入單面向思考了。
協辦變主辦?!
職場上或其他生活方面,總是有的人幫著幫著就成了主辦,幫忙同事一點忙,最後變成自己的工作、提出個聚餐地點,結果變成了聚會主辦人。
常常只能委婉的找理由拒絕調,或者勉強接手做下去,但近年來我發現台灣社會的變動其實很大,“傳統的忍耐跟吃虧就是占便宜的觀念都在變化”,大家越來越敢爭取,所以我們也可以直接說明自己不願意接手或者表明立場我只是協助。
什麼是理所當然
當我們還小的時候只覺得很多東西都不會,漸漸得我們成長成為了大人,越來越多事情我們都覺得是理所當然。
但是,什麼是理所當然?
我想我們在行進的道路上,可以不斷的反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