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原載於 民國1998年5月13日星期三《自立早報》男男女女版/多元化世界
記不清楚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父母及師長開始很熱心的教導我:「這個是紅的,那個是綠的;這是大的,那是小的…。」於是就此學會了把身邊的所有人物、事情 都開始分類,例如:「這個是男人,那個是女人;這個是好人,那個是壞人…。」也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人們的詞語中又多了:「這個是同性戀,那個是異性戀; 這是正常的,那是變態的…。」而我在自我介紹時的用語,也從「我是個國中老師」變成了「我是個同性戀老師。」 是的,我是個同性戀老師,但卻不是世上的唯一,因為在「教師同盟」這個團體裡,大家幾乎全都是這樣的身分。雖然大家的身分是相同的,但是卻還是可以分類,例如:「他是國中老師,他是國小老師,他是高中老師,他是大學副教授;他來自台北,他來自台東;他結婚了,他想假結婚,他不想結婚;他已昭告天下他是個同性戀,他死也不肯承 認自己是;他在課堂上大談同性戀,他在學校裡絕口不提…。」 經過分類後,大家好像又變得很不同了,但是在學校裡卻還是會碰到相同的問 題,例如「你有沒有女朋友了啊?什麼時候結婚啊?」在學校這個封閉的環境裡,任何雞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值得茶餘飯後好好討論一番的,更何況是結婚這人生中的大事呢!於是在同事們異常熱心的關切之下,「我們」的反應也可以分類了:「他隨口打哈哈的說:快了快了;他明白的告訴同事,雖然自己已有了固定的伴侶,但自己不會結婚;他清楚的告訴同事自己的身分;他斬釘截鐵的告訴同事,自己結不結婚是自己的事,用不著同事們太過操心…。」 分類,其實原來是認識這個世界的一個方法,用意在瞭解這個世界,但似乎並不著重於價值判斷,因此,在教學生分類的同時,是不是也該讓學生瞭解到,有太多人有著和自己不同的地方(如:膚色、語言、民情風俗…等),大家應互相瞭解並尊重彼此間不同的地方,而不用急著批判別人和自己不同的地方,您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