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7|閱讀時間 ‧ 約 4 分鐘

思議那不可思議的 ―回顧荒野成立階段關於塑造文化與制度..上

    (一)草創期的祕書處
    荒野保護協會1995年6月25日在台北幼獅文藝中心舉行成立大會,當天有近四百位會員出席並依籌備處建議的名單勾選出第一屆理監事,成立大會結束後立刻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議,選出常務理監事與理事長。
    原先沒有想太多,我擬定的建議名單就依會員編號的序號,我排序2號,也就順利當選為常務理事。但是之後很快的因為來往正式公文書的需求而發現,理監事有法定職權,秘書長也有既定的職權,成立之初沒有找到適當的秘書長人選(籌備期的所有行政事務都是在我診所由我跟診所助理還有老婆大人處理),於是我在隔沒多久特別召開了第二次理監會中辭掉常務理事轉而擔任秘書長。
    也因為是不拿薪水的秘書長,所以扮演身兼志工與行政專職的雙重角色,這在荒野組織初期不管制度或文化的建立階段,對於志工與專職伙伴之間,互動與協調的順暢有很關鍵的好處。
    荒野的秘書處伙伴,至今大致也如同我當年一樣,身兼志工與專職的角色,因為專職,所以必須把分內的行政支援周密的完成,因為也同時是志工,所以下班後及假日往往也都貢獻給荒野。
    (二)一個小小的心願
    從1994年4月初,成立荒野的想法在思源埡口廢棄軍營裡萌芽,在一年多的籌備裡,進行了數十次的會議,勘察,及自我學習過程中,不斷地問自己:「已有那麼多環保團體的台灣,已有那麼多老前輩前仆後繼的努力中,為什麼要再增加一個新的團體?我們努力付出心力,對台灣有何特殊意義?」
    當時,我很清楚地認知這點,我們既然發願不為名不為利,無私地奉獻,(放棄生命中其他選擇與可能性),我們希望荒野將是屬於全民的(1每個民眾,不管在什麼行業,什麼身分,時間多少,都可以貢獻。2每個民眾都自覺有義務參與的,社會的集體意識。
    是的,當初在決定投入我所有的業餘時間與資源籌組荒野時,我就許下一個「小小」的心願─只要你願意,不管你的身分、興趣、能力、時間,每個人都可以找到舞台為台灣貢獻一份力量。
    後來,我發現,這個小小的承諾,非常困難達到,因為要讓許多不同屬性的人,能依興趣、能力、時間,都有一些行動上的付出,是非常不容易的。不過我們總是盡量在做。
    為什麼我那麼在乎要想辦法讓人能當志工,讓最大多數的人能為環境而付出實際的行動?
    因為我知道,在這個環保已成為普世價值的時代,已經不需要再跟早已認同你的人灌輸觀念,(在這個政府與所有商業團體也都在做環境教育的時代,不差荒野這個團體),豐富的知識不見得能使人改變,但是當一個人願意挺身而出當志工時,他就會真正的改變,不只改變他的價值觀,也能改變他的生活習慣。
    (三)建構值得信賴的百年組織
    從荒野最開始,我就很清楚的認知到,台灣需要一個可長可久的環保團體,這個讓人信賴且足以維繫百年的組織,必須善加利用制度與文化的協助,這是帶領團隊飛翔的兩翼。
    在制度方面,除了堅持財務的極端理想與潔癖之外,決策機制的公開透明及決策權核心採共識決,在文化方面更是以「荒野遊俠」、「溫柔革命」、「荒野是善於等待的」、「荒野大家庭」……來塑造獨特的荒野文化。
    舉個例子來說,因為我們知道生態保育是個漫長而沒有終點的工作,環境的守護必須一代又一代不間斷的接續努力,所以以家庭的概念來推動是最理想的,帶著父母親與孩子來參加,是縱向的家庭關係,而願意行動的每個荒野人則同屬一個荒野大家庭,這是地球生命共同體的橫向關係。
    當初秘書處透過行政資源與努力,用實際的活動來建構這個抽象的觀念。在辦理第二年的會員大會時,由蘊慧(我的老婆大人)擔任志工召集人,徵召了幾十個荒野家庭開放家裡,接待二百多位來自全國各地到台北參加年會的伙伴在自己家裡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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