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8|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愛して愛して愛して,不應凌駕在適任上的自稱是愛。


  這週很忙,直到昨晚才從SNS上看到關於那個殺了兩個孩子的女性事件。大概看了一下正反兩方的意見,然後發現到我的看法應該是屬於比較無慈悲的那種。
  不過滿尷尬的是我的吳慈悲是建立在我工作的經驗上,很多人覺得的「特例」,對我來說是工作常態。要是說出來的話,會讓人覺得很掉SAN值。
  想不到在哪裡說好,乾脆就在這裡說了。
  雖然我是雙魚座的,但我很難有那種過度氾濫的「愛心」。
  在幫失職家長照顧小孩的過程中,我很明白很多嘴巴上說很愛孩子但完全沒有給小孩子適合規劃的女性,都只是覺得把小孩子當作小貓小狗一樣有給他們吃穿住就夠了,甚至很多時候是仗著自己有社會給予的「弱勢母親」標籤,理直氣壯的把自己的孩子丟給各種機構、警察局甚至超商店員(沒看錯,真的是超商店員)當寄物處。
  可悲的是,被當作物品一樣寄放各處的小孩,還是會依賴跟愛那個可能還會心情不好時打罵「我給你吃、給你住,都是為了照顧你我才得不到幸福、才沒人要我!」的「媽媽」。
  但是老實說,就算有小孩,本身條件就夠好的女性想要再找再婚對象也不難。
  那些渴望再婚但是在婚配市場乏人問津的女性,從沒搞懂問題是出在自己,而不是搞不好是目前世上唯一真正愛她、覺得她很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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