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常覺得我們公司每個部門的名字都很奇怪。有一個叫「Planning」部門,在做什麼?用最簡單方式來說是就是「業務」。不過,我們不只是在賣固定的商品或者服務,叫「業務」會有一點不準確的感覺。「Planning」部門,應該要做的是、真正在做的事情應該是「提高創作者的價值」。
提高價值的意思是 …
世界上大多數東西的價錢是由賣方、買方都同意的價值來決定。
如果100年前你去非洲看大家沒有穿鞋子,你可能覺得這裡沒有鞋子市場;又或者你可能覺得這裡有還沒開發的龐大市場。不過對那時候的非洲人來說,還不那麼知道鞋子的價值,你可能會用「穿鞋子不容易受傷、不容易累」的說法來賣鞋子。但是如果給喜歡不同運動的人不同說法,你可以開始賣高檔的足球鞋、籃球鞋之類的。
我相信我們合作的創作者一定有足夠規模的觀眾,
可以找到適合的領域或方式產出市場價值。
如果真的要分類我們「Planning」部門工作項目的話
■ 長期規劃
之前在
這一篇裡面也有提到一點,我們所有決策的出發點都是創作者。
Creator First。做什麼事情之前都需要多聽一點創作者的想法。包括人生規劃、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平時用什麼品牌、不想做什麼樣子的商業合作等等問題。我們為創作者考慮的不是要短期賺一點點,而是幫助他們規劃、提高人生(or 在這個創作者事業中)的整體收入。
ex. 這需要其他部門一起協助,不過我們幫創作者做聯名商品、周邊商品、售票見面會、寫真集…不同形式的收入方法。
搞神馬連續兩年賣烤肉組,一開始完全沒想到會賣超級好
■ 開發 & 行銷創作者
除了創作者收到的合作信件,我們也會做很多開發、讓更多品牌客戶知道公司和我們的創作者;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情是,對不同類型的客戶,我們要用不同的方法跟不同的內容來給他們說明。我們讓客戶相信我們可以提供幫助,然後在合作後也努力做,這是幫助創作者增加收入的方法。(下面這是一個賣營養食品的品牌,為了 TA 工程師做的互動網頁)
■ 展現、創造價值
除了一般的開發,我們會用一些方法來「創造價值」,簡單來說讓客戶發現原來可以這樣合作。每一個東西對我對你的價值都不一樣,除了非洲鞋子以外有名的例子是北極賣冰。如果提案他們原本不知道的利用方式,可能可以成功合作。比如要賣冰給愛斯基摩人的方式可能會有這些:
1:加限定稀有的醬料當剉冰來賣
2:請明星抱著冰拍照,用這個照片說這是誰誰誰抱過的冰來賣
3:請藝術家雕塑一下當做一個作品來賣
4:買一個廣告說「每天摸摸這個冰,會帶來幸福」
(雖然上面四點完全沒有在書裡面提到,大家可以去看一下書裡寫的)
我們也幫創作者做這樣的「創造價值」,這邊有些例子:
這是黃氏兄弟的音樂 MV,遊戲廠商可能發現效果很好的新的合作方式
我們先做這樣的讓品牌看到我們影響力的樣子
現在已經可以有工商合作的機會
■ 溝通合作方式
有很多品牌喜歡用「資源交換」的方式談合作,我覺得這樣做的話創作者真的浪費時間。HERMES 在所有名牌裡面幾乎也是最貴,因為他一定不會打折,這樣品牌不會虧損自己的價值。創作者是一樣,除非是創作者很喜歡的品牌或是有其他合作機會,可以跟創作者再討論看看。(上面「長期規劃」講的想法,有時候 Planning 厲害會把資源交換變成工商案件!)
■ 設定合作規則
到這裡發現我們好像囉嗦,但是這些不只是保護創作者、對品牌來說也一樣比較好。我們會跟創作者溝通清楚哪些東西接、哪些不接、接了怎麼接、還有跟客戶的合作規則;這邊是一個例子:
台灣最近開始有這個相關討論。我們從 2018 年就開始設定不論是與「品牌、歌手或公眾人物」進行商業合作時皆秉持「誠實揭露原則」。那時候為了保障創作者及品牌,同時重視與觀眾間的信任關係,覺得一定要這樣做。歐美很早就有這個議題,日本也比 2018 年前就有。所以早晚的問題。
剛好,最近韓國也發生很大的事情,好多創作者拍影片道歉是因為被觀眾發現他們做了很多「隱藏廣告」,還有一位 200 多萬訂閱的女生引退了:
對我來講台灣最近才開始是有點太晚,我們 2018 年到現在因為有這個規定失去了好幾個機會(真的哭哭😢),也花了很多時間跟廠商、創作者解釋為什麼要這樣做。不過真的一出事就傷害到廠商跟創作者的形象,也影響到他的人生收入。像這樣的事情,Planning 很早可以幫創作者避免。
■ 金流保證
這也是對創作者重要的保護,看過很多創作者說過工商合作結果拿不到錢。我們有法務跟財務部門,會和 Planning 一起在合作之前就會確定對方公司沒有問題、沒有不好的歷史;如果發生拿不到錢的狀況我們也有足夠的能力把錢拿回來。(或是我們直接給創作者😢)
■ 跟客戶之間的橋樑、統籌溝通
這個部分是一般大家想到業務會想到的角色,當然我們也會做好這個部分,不只是拿到短期的案件;重要的是讓客戶相信我們、相信創作者,為創作者帶來長期合作的機會。
這邊的例子是「有璟妍精」和韓式品牌「兩餐」合作,因為效果非常好、客戶跟我們團隊溝通也很好,後來才有很多我們其他創作者合作的機會:
合作時候規模很小,因為大家的合作創作出成績很好的案件效果
■ 執行
最後講的是執行(拍攝),必要的時候 Planning 的負責同事也會陪同拍攝;為什麼需要這樣做?因為我們希望創作者可以安心、專心完成拍攝的工作,任何跟客戶的溝通都由團隊負責,這樣也不會發生臨時要多拍什麼、臨時要求創作者做什麼什麼的問題。
上面這些大概是 Planning 在做的事情跟目標,應該不只這些。
我一直的想法都是「業務不只是業務」,我們要幫創作者想多一點、
看到更遠的機會,這就是「Planning」部門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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