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時候,我們看到某些人的行為,會想為什麼他會做出那樣的事呢?菲比認為人的每個行為,背後都有推動他去動作的動力,某些行為可以普世的經驗判其好壞,但更多時候還會有那些擺蕩其間,或因立場不同而產生完全不同的判讀。
那麼,人又是如何長成現在這副模樣的呢?我想除了承接上一代的基因之外,個體曾經的際遇,都是造就他之所以成為他的(主要)原因。
2021年,菲比自發性地(也就是在無外部現金投入的狀態下)想做一個(自以為)有趣的展覽。某人問:「為何妳(硬)要在這個時間點做這件事?(自己出錢事小,但這次的經費其實是借貸於某人存款)」這個問題乍看之下是一個再尋常不過的事務性問題,但當菲比再多想一點,越發覺得事情好像不那麼簡單。尋索幾天後,想起了十九年前的一段往事。
2002年,菲比入職
2002年六月,菲比大學畢業,兩個月後應徵進畫廊擔任展覽企劃,主要工作內容是聯繫藝術家(簽約、訪談、撰文)、進貨(作品)、開幕籌劃、寫新聞稿、聯繫媒體,並偶爾出貨(送作品)。因為工作內容深得我心,並且進入藝術產業就是我的夢想,所以每天都很期待可以去上班。因為是在畫廊工作,所以固定休假日是星期一,週日輪排。在每個星期一(收假日)晚上,只要想到隔天就可以上班,就覺得超開心,以更白話的話來說就是「想到上班,作夢也會笑」(說這個可能有些人不太相信,但我確實是抱著這樣夢幻的心情來面對工作)。
我的薪水哪裡來?
但是,開心幾個月後,某天晚上突然想到一件讓我驚恐的事──那就是,這幾個月以來,畫廊辦的展覽都沒有賣出作品,畫廊哪來的錢!?接著就開始擔心我們的薪水從哪來?老闆要是發不出薪水,我是不是就沒工作?因為太擔心,所以隔天一上班我就去敲了會計的門。
菲比:請問我們會不會發不出薪水?
會計:妳怎麼會這樣想?(按耐訝異的眼神看著菲比)
菲比:因為我看這幾個月畫廊都沒有賣東西,公司哪來有錢?
會計:妳不用擔心,陳先生那邊有錢進來。
菲比:所以我們整間畫廊就靠陳先生一個人養?
會計:嗯~如果妳要這樣說也是可以。
菲比:這樣太危險了,我也要來想想可以怎麼辦!
老闆讓我在畫廊開了一間店
最後,我和老闆要了畫廊裡一個大約三米見方的畸零空間,用展場隔板做隔間,招牌就用某一檔展覽剩下的材料自行加工,展櫃就是把沒用的展台重新補土上漆(感謝同事大大出力)。就這樣我們在畫廊裡開了一間名為「藝術家商店」的小店。店裡最低價位是30元的展覽明信片,再往上一些有300-500區段、千元區段,但那個年代還不流行信用卡,所以在店裡最貴的物件以一萬元為限。商品來源是當期展覽(或長期和畫廊合作)藝術家的小型作品,這些小作品基本上都比展覽中作品少一個或兩個零。為何可以直接少個零,是因為我請藝術家改變材質、製程,縮小材積(甚至賣作品草圖或小版畫),以店裡限定的金額做出藝術家認為可以的作品,當然品質與獲利率雙方面的考量與顧全,就得請藝術家在愛惜羽毛的狀態下自己抓好那把尺。
在畫廊裡開店除了分散(薪水來源)風險外,也期望能從每位訪客的口袋裡掏出錢來。但畫廊其實本來就是一個商業空間,有時候可能不被認為那麼地藝術(但藝術不藝術的那條線究竟在哪,到現在我還是霧裡看花,無法看透)。這段距今十九年前的往事,埋線埋得好深,深到我都快忘了這件事了,直到某人問了我那個看似事務性的問題,我才認真且好好地想起這件事。
菲比非常感謝當年的老闆(這樣不怕死地)讓我這個不懂事的應屆畢業生(現在想來真的很不懂事,公司的薪水哪輪得到我來操心啊!),硬做了我想做的事(相信他應該已從會計嘴裡知道我的動念是怕他發不出我的薪水,所以就秉持「自己的薪水自己賺」的心做了這件事)以及一起出力的同事們。當然,菲比也很感念當年曾經參與「藝術家商店」的每位藝術家,雖然大家都是在菲比苦口婆心地強力勸說下,以勉強試試的心態開啟的合作,但重點是我們真的一起開了一間「藝術家商店」。
2021年,在美術館開了一間店
回歸到今年菲比想做的事,其實就是在美術館的賣店做一個既是展覽,但又有(明著來的)商業行為的事件,並且,菲比身邊正好有一群志同道合,品學兼優(作品好+人品好)的創作者,於是,2021年,王安琪、呂兆宏、沈菲比、莊惠琳、陳郁君、趙永惠、龔維德要一起做一件有趣的事── On The Other Hand。
On The Other Hand 第一題:在美術館,你只在展場看展嗎?
On The Other Hand coming s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