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6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換位」思考,沒你我想像中這麼簡單

從以前就一直聽到
  • 站在他人的立場OOXX(自行填空);
  • 從他人的角度OOXX(自行填空);
  • 如果我是OO,我就會XX(自行填空)。
當然還有許多說法,這邊不多作著墨(此篇內文主要用「站在他人的立場去思考」去探討)。
從以前就一直聽這些話,聽到無感,甚至自己也拿這些話去「打發別人」,會開始思考這些話,是覺得這些話被「過度濫用」,濫用到好像這件事情,簡單到就像喝水般,每個人都會的常識一樣。
以下都是針對「站在他人的立場」的個人思考(文長慎入)。

自以為站在他人的立場」

把「他人的立場」這件事情,放到不同人身上,每個人對於「他人的立場」都有不同的認知跟解讀,最終導致行為與結論的不同。
那要怎麼知道所謂「他人的立場」,跟「自己的認知中」他人的立場是相似的呢?
同樣一件鬥毆事件,一個認為要義氣用事(報復),另一個卻說要走法律程序(訴訟),能說兩個人都不是站在朋友的立場去思考嗎?
那請問,這樣到底有沒有真正的落實「站在他人的立場去思考」?
還是說,這只是用自己對於他人立場的認知」去思考「在他人的立場上」該如何思考?
如果答案是後者,那我們終究還是用自己的認知去站在他人的立場去思考。最近聽到一個關於檢察官辦案的議題,這個議題在過去已經爭論好幾次:
許多毒品案件往往是小案子,很多時候只要開一兩次庭就可以結案了,但因為每個月新增的毒品案件很多(刑事案件中,竊盜佔最多,毒品佔第二),是應該保持原樣,毒品案件繼續由緝毒組的檢察官辦就好?還是應該要把部分毒品案件分給其他組別的檢察官去辦?
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你覺得怎麼做比較好呢?
  • 立場1:如果我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贊成把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可以分擔我們的工作量。
  • 立場2:如果我不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不想要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會增加我們的工作量。
對於緝毒組案件過多的部分,只是少部份檢察官的抱怨,當這個議題搬上檯面,多數檢察官會持否定意見,這個議題討論到最後還是會繼續保持原樣。
分析至此,結果已經出來了,在此宣布結案!
直觀的思考,或許我們都能得出以上結論,看似我們都從檢察官的立場去思考這個議題,再從不同組的檢察官角度,得出上面的結論。
但我得說,上面的論述跟結論完全「大錯特錯」,因為事實的真相跟上面的結論完全相反,其中的探討,少考慮了一項很重要的因素-「績效考核」。
檢察官每年的績效考核,最主要都是看「結案數量」去做評比,相對其他案件而言,毒品的小案件相對簡單而且數量繁多,往往是持有、施用或是販賣毒品的現行犯被抓,等驗尿等等相關報告或證據出來,開完庭馬上就可以結案。(對於想升官的檢察官而言,會再去對特定毒品案件做深入調查)
有了這個認知,我們再一次站在檢察官的立場,看待上述毒品案件的議題:
  • 立場1:如果我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不」贊成把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會減少我們的結案數,影響我們每年的績效考核。
  • 立場2:如果我不是緝毒組的檢察官,我贊成案件分給其他組,因為這樣才能增加我們的結案數,提高我們每年的績效考核評比。
對於毒品案件過多,只有緝毒組的檢察官得到好處,每年的績效考核中,他們的結案績效明顯高於其他組的檢察官,因此多數檢察官認為,毒品案件不能只給緝毒組,也要分給其他組別的檢察官來辦。
分析至此,結果已經出來了,在此宣布結案!
同樣一個議題,原以為是少數緝毒組的檢察官在抱怨工作量過多,現在才發現,原來是多數「非」緝毒組的檢察官們在抗議緝毒組的績效考績跟他們差一大截,同樣都在辦案,但結案數的差異讓他們覺得不公平,想改變分案方式(也想分一杯羹)。
看完案例,回過頭來問我們自己,明明已經從檢察官的立場去思考,怎麼我們想的,跟真正的檢察官想的,結論差那麼多?
那些所謂「站在他人的立場」去思考,很多時候得出來的結論是經不起推敲的。
通常我們想從「站在他人的立場」思考,必須先對所謂的「他人的立場」有所瞭解,才能從他的立場去思考,而不是照純粹的常理去做所謂的判斷。
從上述的例子來看,根本上完全沒有從檢察官的立場去思考這個議題,一般人對於檢察官的瞭解很有限,而對於檢察官的認知有限,最終造成對於事情的判斷上,有了錯誤的解讀。
很奇怪的,明明我們對檢察官不瞭解,但我們卻從自己的認知中去想說:「如果我是檢察官,我會怎麼想?」
與其說我們是從「對於檢察官的認知」,然後「站在檢察官的立場」來探討這個議題,還不如說是用我們接收到的訊息量,在加上自己從訊息量得出的認知(案件量、工作量)套進自己所謂的檢察官立場」中來得到結論。
這本身是件很荒唐的事情 ,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卻時常用這種方式對許多事情下結論。

藉由設身處地,理解他人立場

那到底要如何才能做到「站在他人的立場」?
設身處地
當然,這是一句任誰都聽到爛耳的「空話」,畢竟在現實中,我們哪來那麼多時間跟機會,抽出空檔「設身處地」呢?
仔細想一想,許多的人情世故,處在社會中,分分鐘都遇得到,面對子女、父母、朋友、同事、下屬、消費者、服務生……,正因此,我們在生活中時常扮演不同角色與他人互動,只要多一份用心去留意,意識到對方的立場我們也曾經經歷過,如此更能站在對方立場去體諒對方。
只是「設身處地」這件事,有時候
知道,不代表「真的」知道。
其實仔細想一想,我們時常讓自己陷入知道,但又不是真的知道的狀況中。
最近看到一則故事,故事中的主角時常聽父母說「父母賺錢養家很辛苦,們要乖乖聽話、讀書、分擔家務、不讓父母擔心 ……」,對於當時懵懂無知的他來說,只需要照父母說的做就是了。出了社會、成家立業後,才深刻體會到「父母賺錢養家很辛苦」,知道父母當年的不容易,跟自己年少時的「不懂事」。
我們都知道「父母很辛苦」,但同一句話,字面上的「知道」,跟體會後的「知道」,背後的涵義跟感受可差得遠去了。
這故事前半截的重點在「父母賺錢養家很辛苦」,後半截故事的主人翁在為人父母後,認為現在的生活環境「耽誤」了小孩體會「父母的立場」,延後小孩學會成熟負責任的年紀(這是後話,在此不談)。

「貼近」他人的立場思考

生活中經常扮演的角色,我們比較容易換位思考,但有些角色的立場(像檢察官、工程師、醫生、律師…),礙於時間、成本、機會、門檻等因素,想要在短時間內投入並有一定程度的瞭解,幾乎是很困難的。
既然無法親身第一現場,我們仍然可以嘗試「貼近」他人的立場思考。雖說不見得能完全一樣,但透過不同方式蒐集資訊並分析,「盡可能地貼近」他人的立場去做思考與判斷。
還好大多時候,我們不需要擁有他人「完整的」立場思考,而是針對某些面向去做瞭解,盡可能專注於該面相的相關資訊,而不是對他人作全方位的瞭解。
當主管要求自己做一份簡報,幾天後要我們自己親自報告給老闆聽,於是我們思考說:這份報告,老闆想要聽到什麼?
帶著這問題,到處找資料與答案,然後總結出:
老闆要聽的是你總結出來結果,而不是過程中你付出了多少努力
在簡報的內容製作上,有了個大致的方向,自己就會帶著這個觀點,逐一檢視簡報內容,避免有觸犯上述原則的發生。
上面的觀點或許主要通用於大部分狀況,剩下更具體的,就必須找主管或找老闆周邊的人詢問,像是報告要注意的細節、簡報風格、台風等等。
試著貼近他人立場的方法還有許多,像是觀察法、焦點團體、問卷調查、訪談…。(網路上找的到許多答案,本篇不再贅言)
至於能貼近多少,一看掌握多少關鍵資訊量二看自己怎麼拿捏這個火侯了。

小結

這篇文章,不是為了推翻舊有的結論,只是想針對那些習以為常的語句,重新審思後,得出屬於自己的見解。
說到要如何做到換位思考,大家都能隨口說出:設身處地&貼近他人立場。
這答案很籠統,也沒什麼亮點,就算沒看過這篇文章,也能得到這樣的答案。但是當別人問你說要如何換位思考時,你總不能空泛的講了上述兩句屁話吧?但也不能直接給具體答案,不然提問的人得不到學習與思考的機會。
意見越籠統,有說跟沒說是一樣的;意見越具體,跳過思考階段直接得到答案,當未來再次遇到同樣的狀況,仍然學不會該如何解決問題。因此,給意見,只有拿捏好具體與籠統間的分寸,意見才會顯得有價值。
而在反思關於「站在他人立場」這件事上,我得到幾點心得:
  1. 警惕自己注意設身處地&貼近他人立場面臨的限制,以及思考的盲點。
  2. 所謂「他人的立場」,牽涉許多客觀因素、主觀因素、格局、利害關係、認知、動機、目的……,並非三言兩語就可以說清楚的。
  3.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重新看待「他人的立場」背後的涵義,而不只是形於空泛的場面句。
最後,說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說:
「換位思考」這件事,不是隨口說說這麼簡單。

延伸閱讀:魚之樂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延伸閱讀

  1. 替代役物語:從結案量看績效考核對檢察官辦案行為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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