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2/04/22閱讀時間約 33 分鐘

老子還沒稱帝,誰能稱為皇子?列子公案連載之一

這一篇記載於道德經論正系列〈先秦諸子與老子.列子〉討論「列子公案」中關於「錕鋙之劍,火浣之布」、「皇子」的問題。其中疑古派忽略了一個最簡單的常識性問題,老子(魏武帝曹操)沒有稱「帝」,兒子(魏文帝曹丕)怎麼能稱為「皇子」?類似這樣缺乏常識的疑古謬論充斥於當代的歷史討論之中。但很不幸的是類似的眾多謬論很多卻依然在當前學界取得主流地位!不消多說,列子公案就是如此!列子公案的熱鬧程度不亞於老子公案!諸如季羨林、錢鍾書都牽扯其中,其推論邏輯都令人大開眼界(不敢置信是這種程度)!有時間再加以一一介紹!
  目前列子公案已經徹底解決,但還沒時間包裹成書,暫時以連載方式進行。閱讀順序都是先給出記載的相關史料(參考資料),再來討論疑古派提出的相關質疑(討論)!

道德經論正系列〈先秦諸子與老子.列子〉

參考資料 〈列子.湯問〉:

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張湛註:此《周書》所云。〕皇子以為无此物,傳之者妄。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
〈孔叢子.陳士義〉:
秦王得西戎利刀。以之切玉,如割水焉。以示東方諸侯。魏王問子順曰:「古亦有之乎?」對曰:「昔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鍊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是則古亦有也。」王曰:「火浣之布若何?」對曰:「《周書》:火浣布,必投諸火。布則火色,垢乃灰色。出火振之,皜然疑乎雪焉。」王曰:「今何以獨無?」對曰:「秦貪而多求。求欲無厭,是故西戎閉而不致。此以素防絕之也。然則人立貪欲,乃異物所以不至。不可不慎也。」
〈國語.魯語下〉:
仲尼在陳,有隼極于陳侯之庭而死,楛矢貫之,石砮其長尺有咫。陳惠公使人以隼如仲尼之館聞之。仲尼曰:「隼之來也遠矣!此肅慎氏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蠻,使各以其方賄來貢,使無忘職業。于是肅慎氏貢楛矢、石砮,其長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遠也,以示後人,使永監焉,故銘其栝曰『肅慎氏之貢矢』,以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諸陳。古者,分同姓以珍玉,展親也;分異姓以遠方之職貢,使無忘服也。故分陳以肅慎氏之貢。君若使有司求諸故府,其可得也。」使求,得之金櫝,如之。
〈漢書.匈奴傳上〉:
其後二百有餘年,周道衰,而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之後,荒服不至。於是作呂刑之辟。至穆王之孫懿王時,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國。
列子所載這段故事既然是周穆王時的事情,而非列子所編,就必有源頭!而子順對魏王的回答中,以為「火浣布,必投諸火。布則火色,垢乃灰色。出火振之,皜然疑乎雪焉。」這些內容出自《周書》。周穆王的事蹟被記載於《周書》實屬正常的事情!或者引用者以泛稱《周書》代指周朝時代的史籍也是合理之事。加上列子引《山海經》等也多是暗引(暗引更是諸子的主要引用方式),因此可以判定這則關於周穆王的記載確實出於《周書》。而且如果子順所引用的話,與列子幾乎一模一樣,不是出於《周書》也該出於《列子》。以子順之博學,說他不知道《列子》而把《列子》當成《周書》,是比較不合理的!
此外「布則火色,垢乃灰色」,子順的引文保留了正確的形式,而今本《列子》已經誤作「布則火色,垢則布色」,「乃、則」虛詞可通用,「灰、布」形近而誤。而張湛此段也說:「此《周書》所云」,如果不是張湛因為子順的說法而有了這樣的註解(也就證明了張湛看過《孔叢子》),那麼毫無疑問就只能是張湛看過記載此事的《周書》了!或者最後一種可能是在張湛之前的註釋者留下了「此《周書》所云」的字樣,張湛不過照抄而已!而這就表示了張湛不過是《列子》註釋者之一而已!
至於子順「火浣布,必投諸火。」與列子「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則可以視為是子順在口語引用時所自然產生的變動!
列子所引「其劍長尺有咫」,這樣的表達「劍」或其他短長條物的長度的方式又見於孔子對「楛矢、石砮」長度的描述,孔子稱「其長尺有咫」。孔子與關尹子同輩,而關尹子是列子之師,因此孔子與列子所用描述長度的方式是相同的,也就在語言使用上為《列子》的成書年代多得了一份證據!當然,如果周穆王的事蹟是記載於《周書》,那麼孔子、列子描述長度的方式,也只是繼承了之前的用法而已!
關於周穆王征西戎的故事,〈孔叢子.陳士義〉也點出秦昭王是從「西戎」之處取得「利刃」。而〈漢書.匈奴傳上〉也仍有「周穆王伐畎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的相關記載!所以僅就周穆王征西戎一事,至少在班固之時,仍是可知之事!
晉.王嘉〈拾遺記.卷十〉:
燕昭王二年,海人乘霞舟,以雕壺盛數斗膏以獻昭王。王坐通雲之臺,亦曰通霞臺,以龍膏為燈,光耀百里,煙色丹紫。國人望之,咸言瑞光。世人遥拜之,燈以火浣布為纒
〈晉書.列傳.王嘉〉:
王嘉字子年,隴西安陽人也。輕舉止,醜形貌,外若不足,而聰睿內明。滑稽好語笑,不食五穀,不衣美麗,清虛服氣,不與世人交游。隱於東陽谷,鑿崖穴居,弟子受業者數百人,亦皆穴處。……姚萇之入長安,禮嘉如苻堅故事,逼以自隨,每事諮之。萇既與苻登相持,問嘉曰:「吾得殺苻登定天下不?」嘉曰:「略得之。」萇怒曰:「得當云得,何略之有!」遂斬之。先此,釋道安謂嘉曰:「世故方殷,可以行矣。」嘉答曰:「卿其先行,吾負債未果去。」俄而道安亡,至是而嘉戮死,所謂「負債」者也。苻登聞嘉死,設壇哭之,贈太師,諡曰文。及萇死,萇子興字子略方殺登,「略得」之謂也。嘉之死日,人有隴上見之。其所造牽三歌讖,事過皆驗,累世猶傳之。又著拾遺錄十卷,其記事多詭怪,今行於世。
〈晉書.載記.姚萇〉:
以太元十一年萇僭即皇帝位于長安,大赦,改元曰建初,國號大秦,改長安曰常安。……萇復如秦州,為苻登所敗,語在登傳。……以太元十八年死,時年六十四,在位八年。偽諡武昭皇帝,廟號太祖,墓稱原陵。

討論

太元十一年當386年,太元十八年當393年。因此王嘉死於其間,晚於張湛。王嘉在〈拾遺記.卷十〉提及燕昭王二年(前312年)有海人獻燈,這個燈用「火浣布」纏繞而成。這則資料陳廣忠在「《列子》三辨:《列子》非偽書考之二」提出,證明燕昭王時,「火浣布」仍流傳於世。陳廣忠在此文中大抵已經舉出子順、張華、干寶、傅玄的資料,但沒有深入探討相關年代的確切時間以及「皇子」稱謂的合理性,沒有探討在戰國時代「皇子」只能是「氏」+「子」的稱謂形式,反而以為「皇子」是指「皇人」。未免失之。

參考資料

〈列子.湯問〉:
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張湛註:昆吾,龍劒也。河圖曰:瀛州多積石,名昆吾,可為劒。《尸子》云:昆吾之劒可切玉。〕,火浣之布〔《異物志》云:新調國有火州,有火及鼠,取其皮毛為布,名曰火浣。〕。其劍長尺有咫,練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火浣之布,浣之必投於火;布則火色,垢則布色;出火而振之,皓然疑乎雪〔此周書所云。〕。皇子以為无此物,傳之者妄。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此一章斷後而說切玉刀、火浣布者,明上之所載皆事實之言,因此二物無虛妄者。〕
〈孔叢子.陳士義〉:
秦王得西戎利刀。以之切玉,如割水焉。以示東方諸侯。魏王問子順曰:「古亦有之乎?」對曰:「昔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其劍長尺有咫,鍊鋼赤刃,用之切玉,如切泥焉。是則古亦有也。」王曰:「火浣之布若何?」對曰:「《周書》火浣布,必投諸火。布則火色,垢乃灰色。出火振之,皜然疑乎雪焉。」王曰:「今何以獨無?」對曰:「秦貪而多求。求欲無厭,是故西戎閉而不致。此以素防絕之也。然則人立貪欲,乃異物所以不至。不可不慎也。」
〈尸子.勸學〉:
夫學譬之猶礪也,昆吾之金而銖父之錫,使干越之工,鑄之以為劍而弗加砥礪,則以刺不入,以擊不斷。磨之以礱礪,加之以黃砥,則其刺也無前,其擊也無下。自是觀之,礪之與弗礪其相去遠矣。
〈三國志.魏書.文帝紀〉:
五月戊寅,天子命王追尊皇祖太尉曰太王,夫人丁氏曰太王后,封王子叡為武德侯。〔魏略曰:以侍中鄭稱為武德侯傅,令曰:「龍淵、太阿出昆吾之金,和氏之璧由井里之田;礱之以砥礪,錯之以他山,故能致連城之價,為命世之寶。學亦人之砥礪也。稱篤學大儒,勉以經學輔侯,宜旦夕入侍,曜明其志。」〕
〈尸子.廣澤〉:
墨子貴兼,孔子貴公,皇子貴衷,田子貴均,列子貴虛,料子貴別囿。其學之相非也,數世矣!而已,皆弇於私也。
〈西京雜記.第一〉:
武帝時,西域獻吉光裘,入水不濡。上時服此裘以聽朝。
〈藝文類聚.衣冠部.裘〉:
《十洲記》曰:漢武帝天漢三年,西國王獻吉光毛裘,裘色黃,蓋神馬之類,入水經日不沉,入火不燋,帝厚謝使者。
〈三國志.魏書.齊王紀〉:
青龍三年,立為齊王。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甚病,乃立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后曰皇太后。大將軍曹爽、太尉司馬宣王輔政。詔曰:「朕以眇身,繼承鴻業,煢煢在疚,靡所控告。大將軍、太尉奉受末命,夾輔朕躬,司徒、司空、冢宰、元輔總率百僚,以寧社稷,其與羣卿大夫勉勗乃心,稱朕意焉。諸所興作宮室之役,皆以遺詔罷之。官奴婢六十已上,免為良人。」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
裴松之註:「《異物志》曰:斯調國有火州,在南海中。其上有野火,春夏自生,秋冬自死。有木生於其中而不消也,枝皮更活,秋冬火死則皆枯瘁。其俗常冬采其皮以為布,色小青黑;若塵垢洿之,便投火中,則更鮮明也。《傅子》曰:漢桓帝時,大將軍梁兾以火浣布為單衣,常大會賔客,兾陽爭酒,失杯而汙之,偽怒,解衣曰:『燒之。』布得火,煒燁赫然,如燒凡布,垢盡火滅,粲然潔白,若用灰水焉。《搜神記》曰:崑崙之墟有炎火之山,山上有鳥獸草木,皆生於炎火之中,故有火浣布,非此山草木之皮枲,則其鳥獸之毛也。漢世西域舊獻此布,中間乆絕;至魏初,時人疑其無有。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及明帝立,詔三公曰:『先帝昔著《典論》,不朽之格言,其刊石于廟門之外及太學,與石經並,以永示來世。』至是西域使至而獻火浣布焉,於是刊滅此論,而天下笑之。臣松之昔從征西至洛陽,歷觀舊物,見典論石在太學者尚存,而廟門外無之,問諸長老,云晉初受禪,即用魏廟,移此石於太學,非兩處立也。竊謂此言為不然。又東方朔神異經曰:南荒之外有火山,長三十里,廣五十里,其中皆生不燼之木,晝夜火燒,得暴風不猛,猛雨不滅。火中有鼠,重百斤,毛長二尺餘,細如絲,可以作布。常居火中,色洞赤,時時出外而色白,以水逐而沃之即死,續其毛,織以為布。」
〈博物志.異產〉:
《周書》曰:西域獻火浣布,昆吾氏獻切玉刀。火浣布汙則燒之則潔,刀切玉如臈。布,漢世有獻者,刀則未聞。
〈太平御覽.服用部十八.手巾〉:
《廣志》曰:炎州以火浣布為手巾。
〈文心雕龍.頌讚〉:
陳思所綴,以《皇子》為標〔筆者註:乃劉勰對曹植所著《皇太子頌》的省稱,全文與切玉刀、火浣布一點關係都沒有!〕;陸機積篇,惟《功臣》最顯。
〈文心雕龍.才略〉:
魏文之才,洋洋清綺。舊談抑之,謂去植千里,然子建思捷而才俊,詩麗而表逸;子桓慮詳而力緩,故不競於先鳴。而樂府清越,《典論》辯要,迭用短長,亦無懵焉。但俗情抑揚,雷同一響,遂令文帝以位尊減才,思王以勢窘益價,未為篤論也。
〈顏氏家訓.歸心〉:
凡人之信,唯耳與目;耳目之外,咸致疑焉。儒家說天,自有數義:或渾或蓋,乍宣乍安。斗極所周,管維所屬,若所親見,不容不同;若所測量,寧足依據?何故信凡人之臆說,迷大聖之妙旨,而欲必無恆沙世界、微塵數劫也?而鄒衍亦有九州之談。山中人不信有魚大如木,海上人不信有木大如魚漢武不信弦膠,魏文不信火布;胡人見錦,不信有蟲食樹吐絲所成;昔在江南,不信有千人氈帳,及來河北,不信有二萬斛船:皆實驗也。
〈抱朴子.自敘〉:
洪見魏文帝《典論》自敘,未及彈棋擊劍之事,有意於略說所知,而實不數少所便能,不可虛自稱揚。今將具言,所不閒焉。
〈抱朴子.論仙〉:
魏文帝窮覽洽聞,自呼於物無所不經,謂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及著典論,嘗據言此事。其閒未期,二物畢至。帝乃嘆息,遽毀斯論。事無固必,殆為此也。
〈抱朴子.釋滯〉:
夫乘云繭產之國,肝心不朽之民,巢居穴處,獨目三首,馬閒狗蹄,脩臂交股,黃池無男,穿胸旁口,廩君起石而汎土船,沙壹觸木而生群龍,女媧地出,杜宇天墮,甓飛犬言,山徙社移,三軍之衆,一朝盡化,君子為鶴,小人成沙,女醜倚枯,貳負抱桎,寄居之蟲,委甲步肉,二首之蛇,弦之為弓,不灰之木,不熱之火,昌蜀之禽,無目之獸,無身之頭,無首之體,精衛填海,交讓遞生,火浣之布,切玉之刀,炎昧吐烈,磨泥漉水,枯灌化形,山夔前跟,石脩九首,畢方人面,少千之劾伯率,聖卿之役肅霜,西羌以虎景興,鮮卑以乘鱉強,林邑以神錄王,庸蜀以流屍帝,鹽神嬰來而蟲飛,縱目世變於荊岫,五丁引蛇以傾峻,肉甚振翅於三海。金簡玉字,發於禹井之側。正機平衡,割乎文石之中。凡此奇事,蓋以千計,五經所不載,周孔所不說,可皆復云無是物乎?
〈水經注.穀水〉:
魏初,傳古文出邯鄲淳,《石經》古文,轉失淳法,樹之于堂西,石長八尺,廣四尺,列石于其下,碑石四十八枚,廣三十丈。魏明帝又刊《典論》六碑,附于其次。
〈莊子.達生〉:
桓公田於澤,管仲御,見鬼焉。公撫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見?」對曰:「臣無所見。」公反,誒詒為病,數日不出。齊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則自傷,鬼惡能傷公!夫忿滀之氣,散而不反,則為不足;上而不下,則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則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當心,則為病。」桓公曰:「然則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戶內之煩壤,雷霆處之;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彷徨,澤有委蛇。」公曰:「請問委蛇之狀何如?」皇子曰:「委蛇,其大如轂,其長如轅,紫衣而朱冠。其為物也惡,聞雷車之聲,則捧其首而立。見之者殆乎霸。」桓公囅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見者也。」於是正衣冠與之坐,不終日而不知病之去也。
〈樓子.立言下〉:
人心不同,有如其面。昔燕昭重樂毅而惠王疑其能;魏武誅文舉而曹丕收其集,劉向劉歆立言相反,郗愔郗超所奉各異,而況九族乎,百姓乎?
〈藝文類聚.軍器部.刀〉:
(三國.魏.王肅)《聖證論》曰:昔國家有優曰史利,漢氏舊優也。云梁冀有「火浣布、切玉刀」,一朝以為誕而不信也。正始初,得火浣布,乃信。
〈藝文類聚.寶玉部上.玉〉:
《列子》曰:周穆王征西戎,西戎獻昆吾之劍,赤刀,切玉如切泥。
〈藝文類聚.寶玉部下.銅〉:
晉.郭璞《赤銅贊》曰:昆吾之山,名銅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歎,驗之汲宰(冢)。
〈藝文類聚.職官部二.祭酒〉:
後魏.溫子昇《為安豐王延明讓國子祭酒表》曰:臣聞:寶劍未砥,猶乏切玉之功;美箭闕羽,尚無衝石之勢;況才非會稽之竹,質謝昆吾之金!至於敷教東序,流訓上庠,置樽候酌,懸鍾待叩,必須蘊朱藍以成彩,立規矩以為式,垂三行於貴遊,揚六藝於冑子,而臣學媿聚沙,問慚攻木,雖歷文史,不治章句,於茲曠官,青衿何仰。

討論

今本〈列子.湯問〉有「皇子以為无此物,傳之者妄。蕭叔曰:『皇子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疑古派以此為《列子》為偽書之證。尤其當葛洪、劉勰、曹丕的事件被進行「聯想」之後,一般人也難以辨認。於是疑古派便把《典論》作者曹丕當成「皇子」,至於能評論的「蕭叔」是誰,則不可知。了不起的就誣說是《金樓子》作者梁元帝蕭繹。但這樣的解讀實在荒謬。且要說《列子》為偽書,然後全書除了「宋康王(故事)、鄒衍(排比句)」的例子之外幾乎沒有破綻,試問如此高明的造偽者難道竟然不知道曹丕《典論》之事?更可笑者乃指稱張湛偽造《列子》,如果張湛要偽造此書,會愚蠢到把曹丕的東西加到書中嗎?一整本都在談論東周人事物的書籍,居然摻入了三國時代人物的相關事件與評論?豈不可笑!而且退一萬步說,這即使照疑古派的說法指為曹丕之事,其時代相差過遠,也不過就如今本《孫子兵法》有一本有「破釜沉舟」的「註文摻入正文」現象罷了!
疑古派的錯誤非常明顯,其理由有幾個:
一、一般人聽到違背常識的「火浣布、切玉刀」,多少人不會質疑?古今質疑者豈止曹丕一人?且曹丕因為沒有見過實物所以懷疑,那麼他是怎麼知道「切玉之刀、火浣之布」的呢?除了口傳,不就是只能從書上得知嗎?且三國.魏.王肅《聖證論》明明記載「昔國家有優曰史利,漢氏舊優也。云梁冀有『火浣布、切玉刀』,一朝以為誕而不信也。正始初,得火浣布,乃信。」是王肅記載當時史利聲稱前人梁冀有「火浣布、切玉刀」這種東西,卻「一朝以為誕而不信也」。這不證明在王肅以前的史利就知道「火浣布、切玉刀」了嗎? 王肅乃王朗之子、司馬昭的岳父,與曹操、曹丕同時。而王肅稱「一朝以為誕而不信也」,不也正合曹丕《典論》不信世界上有「火浣布、切玉刀」的記載嗎?不也證明《穆天子傳》未再次面世前,世人就知道「火浣布、切玉刀」的事情了嗎?
二、古今「皇子」無數,試問誰是皇子?「皇子」在這裡如果是一個泛稱、通稱,那就不是一個專稱、特稱。而這裡明顯不是用泛稱而是特稱。否則誰知道是哪個皇帝的「皇子」?更重要的是要稱為「皇子」,「皇子」之父必須已經「稱帝」,如〈三國志.魏書.文帝紀〉:「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秋七月,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三國志.魏書.明帝紀〉:「辛巳,立皇子冏為清河王。」、〈世說新語.排調〉:「元帝(晉元帝司馬睿)皇子生,普賜群臣。」其中魏文帝、魏明帝、晉元帝都有「皇子」,而他們也都已經「稱帝」。且提到哪個「皇子」都是「皇子」+「名字」的形式,否則誰知道是哪個「皇子」?因此可知,「皇子」在先秦以前與以後是兩種不同形式的稱謂,在先秦以前「皇子」只能是指「皇(氏)」+「子(尊稱)」之人,因為當時只有「周王」,「周王」之子只能稱為「王子、太子」,只有在秦始皇正式稱帝之後才有「皇子」(秦昭王、齊湣王只有短暫稱帝)可言!因此先秦之後的「皇子」主要指帝王之子。先秦確實有思想家「皇子」的存在,而先秦之後也確實沒有任何「皇(姓)」+「子」的名人存在!因此從稱謂的特徵來看,列子是春秋末、戰國初人,他所指稱的「皇子」不可能指任何帝王之子而只能指著書立說或收徒教學之思想家!如果要用「皇帝之子」的意義,那麼也不可能有人知道誰是皇子,因為這樣的皇子只是一個泛稱而非特稱!顏之推:「漢武不信弦膠,魏文不信火布」,明白易懂。魏文帝已經是帝王,怎麼可能還被叫作「皇子」!又如東晉葛洪《抱朴子》、南北朝劉勰《文心雕龍》、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凡是提到曹丕《典論》或其文章都以「魏文帝(或縮寫成魏文)」稱呼他,誰在稱他「皇子」?而稱曹植就稱「陳思王」,誰稱「皇子」?老子沒有稱帝,兒子如何能稱為「皇子」?又如已經稱帝的魏文帝,〈三國志.魏書.文帝紀〉:「甲戌,立皇子霖為河東王。……秋七月,立皇子鑒為東武陽王。……十一月,東武陽王鑒薨。」提到皇子就會加上其名字而形成「皇子+名字」的稱謂結構,否則誰會知道是哪一位「皇子」?而如果這位皇子被立為王,就會用王號來改稱他,譬如「皇子鑒為東武陽王、東武陽王鑒薨」。而這些都與列子稱「皇子」的情況迥然有別!
三、曹操未曾稱帝,有「太子」,無「皇子」。曹操在建安二十一年四月(216年)被封為「魏王」(〈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二十一年春二月,公還鄴。三月壬寅,公親耕籍田。夏五月,天子進公爵為魏王。」)。建安二十五年正月(220年),曹操去世,謚號武王。(〈三國志.魏書.武帝紀〉:「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陽。權擊斬羽,傳其首。庚子,王崩于洛陽,年六十六。……謚曰武王。」)這短短四年之間,曹丕頂多也就稱為「王子」而已!如何能稱為「皇子」?而在建安二十一年以前,曹丕更連「王子」都沾不上邊!只能稱為「世子」。可悲的是疑古派卻能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胡謅「皇子」(泛稱)就是「專」指曹丕,而仍能取得學界認可,豈不可笑!且魏文帝稱帝後的稱呼是什麼?葛洪稱「魏文帝」、梁元帝蕭繹稱「曹丕」、劉勰與顏之推都稱「魏文」,誰稱「皇子」?更重要者乃在於曹丕根本不能稱為「皇子」!且曹丕在位不過六年,曹丕繼位之後誰還能稱之為「皇子」?因此很明顯,《列子》這裡所說的「皇子」不是一個泛稱,而是一個特稱,是指列子之前的某一位稱為「皇子」的作者。「皇」是氏,「子」是尊稱。而此人的作品至戰國中期尸子的時代還流傳著,還有點影響力,這也是為什麼尸子之前的列子會提到此事的原因!
四、尸子稱「皇子貴衷」,而〈莊子.達生〉則記載在齊桓公之時確實有一位士人就叫做「皇子告敖」。鄧析引《長盧子》、《呂子》,早已失傳,而《列子》也收入有長盧子的故事;《文子》引《中黃子》,也早已失傳,而《尸子》有引「中黃伯」的文字;這與《列子》引「皇子」,《尸子》也引的情況一致。是尸子之時還能知道誰是皇子。此書此後失傳,反倒證明了這些書籍的早出。〈漢書.藝文志〉著錄有《管子》(筦子,管仲著),管仲之前之書更不知凡幾。至如《長盧子》、《呂子》、《中黃子》都早已失傳。皇子告敖若有著作流傳至戰國時代,也屬正常。而皇子在列子之前,其能知周穆王之事而不信,也是正常之事情。因此後直到魏安釐王之時,「西戎利刀」才又重現江湖。而這「錕鋙之劍、火浣之布」的製作技術也一直沒有失傳,因此直到漢武帝天漢三年,西國王還能獻「吉光毛裘」這類似「火浣之布」的寶物,到魏明帝曹叡景初三年時,西域還能再次獻「火浣布」。
五、尸子晚於列子,而尸子能以「昆吾之金」做譬喻,認為以此搭配「銖父之錫」由越國的鑄劍高手「鑄之以為劍」,然後稍加砥礪,就能「則其刺也無前,其擊也無下。」表明尸子之時確實早已經知道「西戎獻錕鋙之劍」此劍之鋒利以及相關故事。且晉.郭璞《赤銅贊》:「昆吾之山,名銅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歎,驗之汲宰(冢)。」不也再次證明戰國時代的《尸子》就已經提到「切玉如泥,火炎其采」了嗎?所謂「驗之汲宰(冢)」正是指《穆天子傳》。而且汲塚是指魏襄王塚或魏安釐王(魏安禧王)塚,魏襄王於前318年至前296年在位、魏安釐王於前276年至前243年在位,尸子是商鞅幕僚,晚於商鞅而死,商鞅死於前338年。根據本書對尸子年代的考證:尸子提到「醫竘」「為宣王割痤,為惠王療痔,皆愈。張子之背腫,命竘治之」,其中宣王只能是韓宣王,韓宣王死於前312年;惠王,當是魏惠王,魏惠王死於前319年。如果是秦惠王,秦惠王死於前311年。與韓宣王相近。因此,可以推論尸子死於前311年之後。而燕昭王二年(前312年)還有海人獻上由火浣布纏繞而成的燈。這些年代都晚於列子而與尸子有所重疊。換句話說,尸子不僅確實可以看到《穆天子傳》,更有機會耳聞火浣布之事,並且《尸子》也確實提到了相關的事情!而這不就證明了《尸子》到至少魏襄王之時,《穆天子傳》這本書還沒失傳嗎?由此可見,疑古派之不讀書與好發無知謬論之一般!
六、「秦王得西戎利刀」時,子順已經引出:「昔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的故事以及故事的來源《周書》。且子順更知「切玉刀」實名「錕鋙之劍」,正與引周穆王此事的列子所說相同。這證明了這故事早在周穆王時代便已經存在,因此被記錄於《周書》之中,而周穆王的故事正是屢次被列子所提及的內容。其機器人故事便是最為著名的一例。且列子其時正是引《周書》、《書》最盛行的一刻!按照晉.郭璞《赤銅贊》則尸子也曾對這些事物感到驚嘆(當即〈尸子.勸學〉)!則是從周穆王、列子、尸子、子順都知所謂「錕鋙劍、火浣布」!子順即孔子八世孫孔謙,而與孔謙交談的魏王正是魏安釐王,事見〈史記.孔子世家〉:「子高生子慎,年五十七,嘗為魏相。」、〈漢書.匡張孔馬傳〉:「孔光字子夏,孔子十四世之孫也。孔子生伯魚鯉,鯉生子思伋,伋生子上帛,帛生子家求,求生子真箕,箕生子高穿。穿生順,順為魏相。」、〈周紀.周紀.赧王下〉:「(周赧王五十六年,前259年)秦之始伐趙也,魏王問於大夫,皆以為秦伐趙,於魏便。……子順者,孔子六世孫也。初,魏王聞子順賢,遣使者奉黃金束帛,聘以為相。……子順曰:『以無異政,所以自退也,且死病無良醫。今秦有吞食天下之心,以義事之,固不獲安;救亡不暇,何化之興!昔伊摯在夏,呂望在商,而二國不治,豈伊、呂之不欲哉?勢不可也。當今山東之國敝而不振,三晉割地以求安,二周折而入秦,燕、齊、楚已屈服矣。以此觀之,不出二十年,天下其盡為秦乎!』〔胡三省註:自此至秦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凡三十八年。〕」由此可知,子順與魏安釐王的對談發生在前259年。其時在位的正是秦國一代強主秦昭王。而子順所交談的對象既然就是汲塚的墓主可能人選之一,子順能知《穆天子傳》又有何神奇之處?(牽涉到《孔叢子》公案)且秦昭王既然是繼周穆王之後又能再次拿到「錕鋙之劍」的君主,且「以示東方諸侯」,搞得人盡皆知!那麼從秦昭王至魏安釐王至史利都知道有這些寶物,究竟有何奇怪之處?何以非得汲塚挖出了《穆天子傳》,世人才能「再次」知道?
七、「蕭叔」這樣的稱謂方式,屢見於《列子》一書,也符合春秋至戰國初年的普遍稱謂方式。除〈列子.湯問〉的「蕭叔」之外,尚有:〈列子.仲尼〉:「龍叔謂文摯」、〈列子.楊朱〉:「衛端木叔」、〈列子.力命〉:「管夷吾、鮑叔牙二人相友甚戚」、〈列子.說符〉:「狐丘丈人謂孫叔敖」、「柱厲叔事莒敖公」其中「鮑叔牙、孫叔敖」都是「氏」+「叔」+「名字」的稱謂方式,〈孔子家語.賢君〉:「子曰:吾未識也。往者齊有鮑叔,鄭有子皮,則賢者矣。」則有單稱「鮑叔」之例。而蕭叔批評皇子的「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試問難道不能適用於任何一個宣稱「無此物,傳之者妄」的人嗎?
八、張湛註「錕鋙之劒」引用河圖、《尸子》,註「火浣之布」引用《異物志》,註此諸事物引用《周書》,最後總結:「此一章斷後而說切玉刀、火浣布者,明上之所載皆事實之言,因此二物無虛妄者。」明明白白原文與註文分離,明明白白指出河圖、《周書》、戰國中期《尸子》,並引用東漢議郎楊孚《異物志》。且楊孚為漢章帝(75年至88年在位)、漢和帝(88年至106年在位)時人,與史利時代相當,而仍知有「火浣布」。那麼張湛還需要等待汲塚出土《穆天子傳》才能知道「切玉刀、火浣布」嗎?
由此可見,這一條根據分析,絕非註文摻入正文,「皇子」更不可能指「曹丕」。那麼誰是蕭叔?誰又是皇子呢?如上所說皇子當即尸子提到的「皇子貴衷」的皇子。而蕭叔則當是蕭叔大心,見以下相關引文:
〈左傳.莊公十二年(前682年)〉:
冬,十月,蕭叔大心及戴、武、宣、穆、莊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于師,殺子游于宋,立桓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宋人請猛獲于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于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宋人皆醢之。
〈左傳.莊公二十三年(前671年)〉:
(經)蕭叔朝公。
〈穀梁傳.莊公二十三年〉:
夏,公如齊觀社。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觀,無事之辭也,以是為屍女也。無事不出竟。公至自齊。公如往時,正也。致月,故也。如往月、致月,有懼焉爾。荊人來聘善累而後進之。其曰人,何也?舉道不待再。公及齊侯遇於谷。及者,內為志焉爾。遇者,志相得也。蕭叔朝公。微國之君未爵命者。其不言來,於外也。朝於廟,正也,於外,非正也。
〈左傳.文公十一年(前616年)〉:
初,宋武公之世,鄋瞞伐宋。司徒皇父帥師禦之,耏班御皇父充石,公子穀甥為右,司寇牛父駟乘,以敗狄于長丘,獲長狄緣斯,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於是以門賞耏班,使食其征,謂之耏門。
宋武公於前765年至前748在位,司徒皇父為宋戴公之子,而其後代便以「皇」為氏。而「蕭叔大心」也是宋國人,他在魯莊公十二年(前682年)至莊公二十三年(前671年)都還活躍著,並且是一位有名望的人士。這是符合列子記事不稱「宋人」泛稱而用「蕭叔」專稱的條件之一。而齊桓公於前685年至前643年在位,其時又正好有一位「皇子告敖」。論時間,「皇子告敖」與「蕭叔大心」時間正有交集!因此可以合理推論,列子所記的蕭叔即「蕭叔大心」;列子、尸子所謂的「皇子」即「皇子告敖」。而蕭叔與皇子的相關論述的時間發生在前682年至前643年之間。這時《穆天子傳》仍流傳於世!
管仲死於前645年,因此「皇子告敖」在此前與齊桓公、管仲在一處,從「蕭叔大心」對「皇子告敖」的批評,以及「皇子告敖」對齊桓公所述之事,不難發現確實有相關之處!而宋國大臣後代「皇子告敖」在齊國,以當時的環境而論必有政治因素,如果正是如此,那麼「蕭叔大心」對他的批評:「果於自信,果於誣理哉」也就顯得非常合理了!即使沒有這層政治因素,「蕭叔大心」與「皇子告敖」既然都是宋國大臣或其後代,即使批評對方也屬正常之事了!
那麼稍微整理一下關於「火浣布、切玉刀」從最開始到三國時代的文獻記錄:
《周書》、《穆天子傳》:周穆王,西周第五代天子,時間約在前1000年。為故事起源!
《皇子》:皇子告敖,時間約在前645年左右,為東周春秋時代。當時齊桓公曾經有北伐燕國與西戎的記載(〈管子.小匡〉),皇子告敖提出世上沒有「切玉刀、火浣布」的說法可能與此事件有關!
《列子》:列子,前400年左右,提到蕭叔大心就此事批評皇子告敖的相關言論。時間在東周戰國初期!
《尸子》:提到「昆吾之金」與鑄劍。時間約在前338年左右,時間在戰國中期。
「燕昭王二年,海人乘霞舟,以雕壺盛數斗膏以獻昭王。……燈以火浣布為纒。」時間在前312年。見載於晉.王嘉〈拾遺記.卷十〉。
「秦王得西戎利刀」:秦昭王從西戎處得到切玉刀,向東方諸侯炫耀!時間約在前256年。孔子後代子順引經據典指出「昔周穆王大征西戎,西戎獻錕鋙之劍、火浣之布。」
汲塚:魏襄王或魏安釐王死後以《穆天子傳》陪葬!時間在戰國中晚期!與尸子、燕昭王、秦昭王時代重疊甚多。
「西域獻吉光裘(火浣布所製衣服)」:事在漢武帝天漢三年,當前98年。見載於〈西京雜記.第一〉、《十洲記》。
《異物志》楊孚提及「火浣布」。時間約在漢章帝(75年至88年在位)至漢和帝(88年至106年在位)年間。
「大將軍梁冀以火浣布為單衣」:梁冀在延熹二年(159年)被漢桓帝所殺,因此此事件發生在此前!見載於傅玄《傅子》,傅玄約死於278年。此時汲塚尚未被盜發,其中古籍自然也尚未面世。
「史利」:漢朝的舊優史利說:「梁冀有『火浣布、切玉刀』,一朝以為誕而不信也。」則「史利」在梁冀之後!見載於三國.魏.王肅《聖證論》,王肅約死於256年。
《典論》:「(魏)文帝以為火性酷烈,無含生之氣,著之《典論》,明其不然之事,絕智者之聽。」、「魏文帝窮覽洽聞,自呼於物無所不經,謂天下無切玉之刀、火浣之布,及著《典論》,嘗據言此事。」,魏文帝在《典論》中不信有「切玉之刀、火浣之布」。魏文帝在位期間為220年至226年。〈三國志.魏書.文帝紀〉:「初,帝好文學,以著述為務,自所勒成垂百篇。又使諸儒撰集經傳,隨類相從,凡千餘篇,號曰皇覽。〔魏書曰:帝初在東宮,疫癘大起,時人彫傷,帝深感歎,與素所敬者大理王朗書曰:「生有七尺之形,死為一棺之土,唯立德揚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疫癘數起,士人彫落,余獨何人,能全其壽?」故論撰所著《典論》、詩賦,蓋百餘篇,集諸儒於肅城門內,講論大義,侃侃無倦。〕則《典論》的完成在曹丕繼位之前,也即220年以前!
「西域重譯獻火浣布」:魏明帝曹叡景初三年二月,西域重譯獻火浣布,「詔大將軍、太尉臨試以示百寮。」時間在239年。
「盜發汲塚」:西晉太康二年(281年),汲郡人不凖盜掘戰國魏國古墓(魏襄王或魏安釐王),發現《竹書紀年》、《穆天子傳》等古籍。
此後,干寶《搜神記》記載「火浣布」、張華《博物志》引《周書》曰:「西域獻火浣布,昆吾氏獻切玉刀。」、晉.郭璞《赤銅贊》稱:「昆吾之山,名銅所在,切玉如泥,火炎其采,尸子所歎,驗之汲宰(冢)。」
從以上的時間軸不難看出,關於「火浣布、切玉刀」的傳說在汲塚挖掘出《穆天子傳》之前一直都是存在的!以此質疑《列子》書之晚出,只是不學無術的無稽之談!
按〈三國志.魏書.齊王紀〉則西域獻「火浣布」在「景初三年二月」,當239年,此年魏明帝曹叡去世。按《聖證論》則又稱是「正始初」,當240年,此年魏齊王曹芳繼位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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