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6|閱讀時間 ‧ 約 31 分鐘

包公與《七俠五義》

    包公與《七俠五義》
    史策流傳已不真,稗官小說更翻新
    季康子與李麻子,嚼爛古今多少人
    這是《七俠五義》第一回,俞曲園為本書所作詩歎。說的是史料俱在,有可考證的事實,但因各時代史觀的趨向,不免於偏離真相;若再加上傳播者的演述、改造以及訛誤,則更荒誕失實了。尤其「演史小說」的作者,在「事實與虛構」的比例上,必須兼顧教育性與趣味性,往往別開生面的處理材料,雜糅傳說、信仰以及個人經驗,以保持內容、色彩的鮮活翻新。如此,才能滿足民眾的口味。這就是演義流傳民間,取代歷史地位的原因。
    一、正史探源
    至於本書在正史上的源始根據乃是「立朝剛毅,關節不到」的包公本傳,他的事蹟與典型,為中國自從吏治以來,因斷獄嚴明、不屈權貴,且有感神泣鬼的至誠、精察深訪的機智,綜合而成一個萬民信賴、伸冤訴苦的偶像。他的功德,並不表現在治國安邦,與將相爭名的上層結構中,卻圓滿於印證「廉明官吏,為民父母」的具體質踐。他投身於各階層,為低賤無告的百姓爭取生存的權利與尊嚴,一力面作為民眾的褓姆,宣達了統治者的關懷,另一方面則化解民怨,鞏固了政府的根基。宋仁宗對他絕對信任,百姓尤其感恩報德,奉若神明。在專制政治的陰影下,百姓對皇室只有效忠、貢獻的義務,卻無要求垂憐呵護的權利,因為還有中間階級(即地方官吏與權貴豪族,互相勾結,欺下瞞上)的阻隔與剝削。百姓生命與財產的保障,雖名義上仰賴於皇室的決策,實際上卻掌握在委派府縣的地方首長。人民瑣細的冤苦無法越級上達皇帝耳中,而皇帝亦無暇顧及這些普遍存在的民瘼。「聖聰」成為遙遠而抽象的傳說,百姓的哀號只能迴響在「代天子,行獨斷」司的民事公堂中,在「威-武-」的聲浪下,淹沒了千餘年中國老百姓的血淚殘軀。
    這說明了何以一個嚴於聽訟的「包公」會變成民間的偶像(偶像的形成,是感情與祈願的凝聚。在古籍中:如《詩經‧甘棠》的「召伯」,《論語.顏淵》的「孔子」都是善於聽訟的典型),則不只在於他有所羅門王決斷的智慧,更由於他兼備了普救眾生的慈悲。他是悲苦百姓的青天活菩薩。他的神話性格即由此點染而來。孟瑤《中國小說史》:「也許由於歷來清廉剛正官吏之不可多得,人民不免因為嚮往傾慕的關係,逐漸在傳說中把這個人物理想化而且神奇化了。」「清」是智慧,「廉」是道德,「剛」是性格,「正」是原則。這是為治民官吏必須兼備的職業條件。包公只是個成功的抽樣,也是民間塑造出來,供給後世取法的典範,他的表面潤澤著百姓的血淚,以及冤魂的哀怨。
    但是,清廉剛正是屬於文治方面的建設,其影響力依舊是有限的,他只能抽查式的照顧「一時一地」的百姓,並且由於遵循法律程序所受的延礙,而不能放手暢辦。於是,便須輔以某些自我授權,但能游走四方、見機而作、解危拯溺的「武者」,這類人全憑一腔訴諸「俠義」的直覺,在事件發生的現場,以優越的技擊扶持人間柔弱的受害者,在見聞所及、能力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減少了許多隱埋的冤恨。行俠而不欲人知,是他們生命中價值的所在,也是志氣的所在,更是本書以及所有俠客的共同主題。
    至於「包公」與「七俠五義」的結合,另一層意義是:包公賦與俠義行為合法的權利,並約束、淨化他們血腥的暴力。而俠義則擴展並加強了包公深察民苦、制裁惡徒的領域與力量。甚至,在有效互補的組織下,這種結合更壯大而成正規的軍事機構,足以平定國內的集團叛變──襄陽王之亂。這就是本文所將討論的標題內容。
    本書原由《龍圖公案》、《龍圖耳錄》等「包公斷獄」故事脫胎來的。以活躍在包公周圍,協助破案的一群盜俠如:南俠展昭、北俠歐陽春、雙俠丁兆蕙、丁兆蘭、以及陷空島五鼠(鑽天鼠盧方、徹地鼠韓彰、穿山鼠徐慶、翻江鼠蔣平、錦毛鼠白玉堂),共稱為「七俠五義」而命名(原本是三俠,後經俞曲園加上小俠艾虎、黑妖狐智化、小諸葛沉仲元,共是七俠)。它最初的形式是「說唱」的底本,後來刪去唱的部分並加考訂潤飾,而流傳為小說。事實上,包公的故事才是本書的主脈,正如《水滸傳》在個別敘述一○八好漢的出身後,把他們聚集在梁山泊水寨中,由此顯出集團的整體方向。而七俠與五義在本書中亦曾依照出場次序,個別交代了他們的家族、性格、相貌、武技,以及零散的俠行義舉,隨後,即縮結在包公的脈絡中。包公吸收了他們,並組織他們成為彼此照應、互相配合的機動部隊。這除了包公本身人格操守的感召,還兼有俠者對朝廷官爵的殊榮感。即由民間的、個人英雄式的「俠義」提昇為國家的、集團的「忠義」,而進入社會化、合理化的階段。這對於他們是一個共許的誘惑,使他們進一步推廣俠義行為的抱負,而兼收光宗耀祖的青史勳名。包公確是如此牢籠他們,而他們亦不復矜持於豪俠的自由與孤傲。
    二、俠義的衍變
    必須討論的是:《七俠五義》在中國歷史「俠」的傳統中,其本質與面貌的衍變。戰國的「游俠」,是與「辯士」同等出身的,他們屬於破產的士人工商業者,及失業的農民,沒有財產,構成游閒不定的特殊階層,倚賴富豪的慷慨、國庫的賑恤,及對弱小有產者的壓迫而生存。他們輕視勞動,集中於都市,養成好勇鬥狠、野心向上的性格,並具備了組織活動及首領的能力。由於對富豪的階級憎恨,他們表現出激烈的暴力事蹟,或為獨立的英勇行為(如刺客列傳),或為集團的效忠主義(如養士風氣)。他們以「言必信、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阨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為共同的意識。基本上,他們只是對雇主(諸侯,貴族)履行契約責任,本身並無善惡是非的抉擇。雇主能尊重他們、善待他們,便能得到感激圖報的宣誓效命,而雇主豪族亦往往以「藏亡納垢」的寬容收留這批游閒分子,以備不時之需。在背景上,他們屬於社會動亂、封建解體的時代產物。
    秦漢大一統初期,傾向安定與建設,這些游俠在政權的裁抑下,暫時的斂跡以避禍或屈節而事尊了。但是他們的勢力依然潛伏在豪強者的庇護下,伺機而動,有顛覆政府的威勢(如劇孟),隨後,有一部分行徑則已喪失政治意識,而變質為純粹的私人報復與示恩(如郭解)。漢武帝時代,集權政治成熟,法律秩序建立,於是族誅郭解。此後的武俠,或者變為「有退讓君子之風」的合法主義,或者採取盜賊的方式集團反抗。
    三國時代的俠者,往往和地主打成一片,成為幕僚、謀士之類。他們擇主而棲,互通治息,經歷魏晉南北朝的武人政治,到隋唐,由北土統一南朝,承受新興民族的刺激,王侯將相,率雜異族血統,而出現了唐傳奇中「劍俠」之流。但是,劍俠的產生並無史實記載。只是由於當日藩鎮跋扈,為害地方,政府亦無法律制裁他們,故由文人幻想一種能騰雲飛劍的超現實俠客,作為受壓迫者精神上的慰藉,他們多半只宣洩了一種荒誕的快感,並不符合俠義的行徑。
    宋代以文官治國,武者之流,屈居次等的從屬地位,俠客亦只能出之以民間解怨、私人拚鬥的型態,同時,為了加強這階層彼此的聯繫,他們以一個代表朋輩友誼的「義」字作為行走江湖的信條。至於如《水滸傳》的主題,原本在強盜豪傑相互間的憐惜與攜手,而最後卻歸結到「招安」,成為以「忠義」標榜的說教。但是,他同時也把俠義的資格,推展到職業軍人以及一般低賤的市井小民,引車賣漿者階層中。他多少對佞臣奸黨,欺壓百姓、殘害忠良的事實,有著憤怒與抗議作用,因此,他們收集下層民眾中,富有俠義的亡命者以建立另一個草莽恣肆的樂園,消極的呈現他們對政府及國法的輕蔑。但當他們揭出「替天行道」的標語時,他們的行為卻只顧及集團的利益,共飽私欲。對讀書人毫無尊重,對農民殘忍而輕賤,對官方則叛逆與羞辱。他們是悖道而行,不能爭取普遍的諒解。這種俠義其有變態的、虐待的傾向。
    到了《七俠五義》,創作者的背景,是清朝「乾嘉以後,國家承平日久,許多少壯游勇,這是都肯為國家出力報效,好炫耀鄉里。」(孟瑤:《中國小說史》)七俠與五義本是江湖盜俠,即因為這種緣故,而成為國家的忠臣義士。馬幼垣:〈話本小說的俠〉(《中外文學》第61期)云:
    俠的基本社會義務,是解救貧弱者目前或即將來臨的危險。對某些俠來說,他們還有更重要的日標要達成,亦即要建立王權,或達到朝廷重職以增加個人事業上的榮譽。而他們行俠仗義的舉動,有助於他們的事業,一如有助於社會,這也說明了「個人榮譽觀念」決定了英雄豪俠的形成。即使是那些對他們本身的俠義行為並不期望得到什麼,其對個人榮譽,也一定看得很重要。雖然,一般說中國俠對於社會約束是不很遵守的,而又是高度的崇拜個人主義,可是他們很注意在同輩中的聲譽,注重同輩對自己的看法,這種重視個人身價榮譽的觀念,就他們在行俠的過程中,減低了任何為國或是愛國成分。
    七俠、五義的根源,亦是以個人的榮譽觀念及同輩中的認同為行為規範的,他們有所謂「江湖規矩」、「綠林守則」之類的約束,而且對俠義與敗類的判別,也在於是否符合了這些自律的要求。可以說,他們尊重的毋寧是屬於民間處世思想的傳統與自發的正義感,這是改朝換代所不能動搖的,比之於國家法律重點的隨統治者而更革轉移,似乎更具有穩定性與權威性。這是俠義性格的基本內涵。至於投身於時代的適應中,他們亦可對政府機構作相對的協調,在七俠、五義的觀念裏是:「一來與朝廷出力,二來為百姓除惡」(第一○○回)把忠與俠完美的結合。這也是承平時代,俠者的幸運。因為他們不需牴觸朝廷法律(以武犯禁),而兼顧除強扶弱。甚至,積極的說,他們是以私人的身分去彌補法律的空檔。這也是七俠、五義能與包公結合,相輔相成的因緣。雖然他們起初未必有投靠皇家、效忠皇室的念頭,只如沉仲元所說:「既不能匡君澤民,止於借俠義二字,了卻終身而已。」建勳封爵固然是專制政體下,個人及家族最高的榮譽,但不能絲毫勉強。尤其在戰亂時代,因政治立場的歧異,可能產生朝野對峙的局面,俠者處身此際,憚於抉擇,只好回歸到最單純的善惡判斷,即扶弱濟貧的現實效用了。總之,秦漢以後,不含政治陰謀的俠義,都來自民間,活動於民間,亦遺愛於民間,這是他們的事業範圍,即使俠義者無可避免的要效忠於朝廷,那也必然緣於俠義的基本情懷,而不摻雜政治因素。
    那麼,作為歸納、提昇七俠、五義於忠君勤王事業的「包公」,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物?他又如何降服這批江湖俠客?根據本書的敘述,包公乃「文奎星」降世,原神的形狀是「頭生雙角、青面紅髮,巨口獠牙,左手拿一銀錠,右手執一硃筆,跳舞竟奔前面來。」一付權威而活潑的形象。出生後,臉是黑的,家人以為不祥,曾被其次兄棄置野草叢中,卻為長兄拾回哺育,乳名「黑子」,童年讀書,敏捷穎慧,墊師曉得他「有來歷」,於是改名為「包拯」,字「文正」,預言他將來拯民於水火,為治國良臣之意。這樣的天命神哲使他能與鬼怪溝通,而他亦自覺的運用這種異能,如第三回敘述他以週身正氣庇護了遭劫的狐精,並因此三次得狐報恩,成就了一門親事。成年後上京會試,以知縣任用,在職期間曾審斷「墨斗案」、「烏盆冤」,聲名遠揚,卻犯了上司的嫉妒,藉故將他革職。後來養病於大相國寺,被欽差訪得(因聖上夢見包公,於是御筆親繪圖象,派丞相暗訪此人),答問時,說出一席話:「雖則理之所無,卻是事之必有。自古負屍含冤之魂,憑物伸訴者,不可枚舉,難道都是妄誕麼?只要自己秉公斷理民情,豈肯以妄誕二字,就置之不問,豈不使怨鬼含冤於泉下嗎?」這種見解,為包公聽訟斷獄的「異能」作了精妙的註解:「理」,只是智性的推斷,有其論證過程的限制。而「事」涵容廣遠,包括了顯而易見的常態,以及幽微難測的奇蹟,事兼蓄了理,人只能即事而見理,卻不該執理以限事。尤其一個決斷訟獄的官吏,由於牽涉著人命,首應以「秉公、明察」為原則,任何事件、跡象,足以獲致正確答案的,皆當留心,而不必到了吃緊處,仍迂腐、泥滯的計較「合理」與「荒誕」的界域。包公是肯定冤魂的存在,並有訴怨的能力(至少小說中的包公是如此)因此,他愈加公正誠摯的處理訟案,使「理」澄澈的躍現,並冀以「誠」感通「靈」,取得驗證。這雖含有神祕色彩,但卻是介於「理」(事理、物理、情理)與「靈」(神蹟、靈異、鬼魂)之間,不可批判的觀念。同時,這番話中的見解,也影響他對人及人格的看法:他判斷一個人時,並不存有階級、身世、職業等方面的差別意識,他是秉著「誠懇」的情懷,去衡量一個人為善的能力與志氣,由此透入人格的可塑性中,挖掘出真正的潛能與效用。亦即,他不單純從一個人的行為來決定他的本性,但卻能運用「聆音察理、鑒貌辨色」的觀人術,來探索人的內心,掌握動機與意向。譬如對待七俠、五義,他不執定「非法的盜賊」為惡性而擬繩之以法,或至少隔離他們,以顯示官宦的清高,相反的,他激賞他們人格中「俠義」的心態,並略去了他們「雞鳴狗盜,不服王法」的部分,而主動的親近結交他們,將他們導入合理的途徑,又給他們適當的尊重與自由。這即是他的寬容處,以及獨具慧眼處。
    後來包公經引見入宮,鎮壓「寇珠」冤魂(此即後日「狸貓換太子」一案的線索)聖上大悅,即升包公為開封府尹,陰陽學士:「從此人傳包公善於斷鬼,白日斷陽、夜間斷鬼。」加上他擁有三件寶物──古鏡、古今盆、遊仙枕──藉此助力,他治好李后盲疾(第十六回)、夢遊地府(第二十七回),返命還魂(第二十七回),開封府成為全國疑難訟案的最後裁決所。包公加封「龍圖閣大學上」,欽賜「御鍘三刀」(原本是因包公官高寵厚,恐怕諸王親不服法令,故皇上特賜「御札三道」以為憑證。而公孫策用諧聲法,將之改造為龍虎狗三品鋼刀,先斬後奏,以鎮嚇全國惡徒)。更因審明「狸貓換太子」前朝舊案,使李后回朝,仁宗認親母,天下哄傳,於是包公加封丞相,位極人臣。
    以上即是包公的出身來歷,關於他的通靈、精察、判案異秉、不畏豪強,都是頗具說服力的。但是,從另一方面說,編故事者特意為包公安排了「星主」投胎的傳說,並給予通靈寶物的陰助,則表示包公乃是「有所為」而來的,是天命的傀儡。上天賦與他無限的權能,仁宗更授與他最惠的辦案方便,在這些天上地下唯我獨尊的優勢下,他擔負起許多重大刑案的責任,並憑著一念精誠,而萬事亨通。或許作者並非有意給這樣一個幹練的法官,安裝了迷信的背影,但民間傳說既使包公成神,作者也只好順從俗議了。黃摩西《小說小話》云:
    此書人物、地址、稱謂,多寓遊戲,作者亦無一定宗旨……然豪神壯采,可集《劍俠傳》之大成,排《水滸》之壁壘,而又有一特色,為二書所不及者:則自始至終百餘萬言,除夢兆、冤魂外,絕無神怪妖妄之談。而摹用人情冷暖,世途險惡,亦曲盡其妙,不獨為俠義添頰毫也,宜其為鴻儒欣賞,而刺激社會之力,至今未衰焉。
    這裏所提到的「夢兆、冤魂、神怪妖妄之談」部分,即是附屬於包公的情節,是民俗信仰的縮影。包公的人格之外,潤飾了神性,有助於對後世的影響力,但亦不貶損他在正史上的地位。民間所真正需要的,常非政府及學者所能提供,因而,他們創造了自己的偶像。
    三、俠的形象
    在「公案、朴刀、桿棒」的系統之外,本書最有價值的部分,即在於七俠五義的故事。段成式的《劍俠傳》屬於劍俠傳奇的淵源,把怪力亂神作綜合的呈現與渲染,它的成就,在唐代已經結束。而宋代的《水滸傳》,又由於是強盜集團的怒書,藉天罡、地煞共一百零八位魔將的播亂江山為解嘲,它對天道與政府有諷刺的意味,故而暗藏了許多傳統的曲解、現實的逃避,以及烏托邦的締造與幻滅。這兩本書都不是純粹的、典型的俠義小說,而只是藉此寓意,另有懷抱罷了。這也是文人小說家的特色。至於作為說唱底本的《七俠五義》,它的本來面目,即只是職業說書人為了滿足、迎合聽眾的趣味及好奇心,因而根據最少的史實(或甚至通篇捏造),配合民情風俗,隨興而編、信口開河,偶爾提醒倫理道德的教條(說書人亦不善於「講道」,他們只是把現成的教條,簡單的陳述而已),便娓娓道來,製造許多懸疑的關節,以求延長故事的回目,多賺幾天生活費。這就是「多寓遊戲、無一定宗旨」的意思。他們想取悅聽眾,並不肩負藝術與教育的責任,這是我們所不能苛責的。《七俠五義》所創造的人物,沒有《劍俠傳》那種超人的能力,也沒有類似《水滸傳》好漢的神性與獸行。他們基本上都是謙虛的、守法的、儒雅的鄉紳階級。把他們與包公並收在同一本書中,卻不感染陰陽怪誕的色彩,大概是因為七俠、五義純屬捏造(俗本《龍圖公案》中有五鼠鬧東京事,但已經過本書作者的改造),故無深厚的民間附會,而得以較合理、自由的發揮與伸展。這部分才是作者真正的得力處,也是本書最精采的情節。
    由本書對俠義的敘述,我們認識了俠義的本質。那是不同於亂世,出於被壓迫而生的叛逆與破壞。七俠、五義是承平時局中,階級穩定,富有產業以及鄉里名望的地主紳士,如展昭長年遊行江湖,而無後顧之憂;丁氏雙俠是茉花村望族,掌管二百餘隻漁船;五鼠則是以盧方為首的結義兄弟,聚居在陷空島的盧家莊,「家中巨富、和睦鄉黨」。另歐陽春、智化、艾虎雖是單身無業,而依附在豪族集團中,倒也溫飽閒散。他們生活安定,無須偷盜;也未受官吏的欺壓,而致憤怒;更沒有報復宿仇的動機。那麼,他們所以遊走江湖、慕名交友,行俠仗義,只能解釋為:由於學得一身武技,加以階級、財產所帶來的優越感與閒暇,於是挺身而出,作些業餘的、娛樂的鋤強扶弱。「俠義」對他們而言,只如在鄉里中替人排解糾紛,但經擴大以後,則成為對社會所有不平事端的關懷,要靠他們的正義與技擊去求得解放。也因此,他們的行為是偶然的、片斷的、隨事而發的,並無特定的步驟與目標。他們對「孝」的觀念,或許由於感激祖先留下的財產,「忠」則推及到家產受政府的保障(薩孟武於《水滸傳與中國社會》,稱此忠孝觀念為「紳士階級的道德」)所以,展昭、丁氏雙俠,在家都是孝子,後來與朝廷出力,也都受封為御前帶刀護衛之職。但如北俠歐陽春及黑妖狐智化,則因自身無產,亦較少受到政府的照顧,他們在協助平定襄陽王之亂後,便寧願出家禮佛,而不肯當官。這也是俠義行列中「仕」與「隱」的兩種性格。
    七俠與五義,原是互不相識的兩個系統,但因展昭的受封為「御貓」,於字號上犯了「陷空五鼠」的忌諱,招惹出錦毛鼠白玉堂的好勝與鬥氣,於是事端滋生,人物逐次出場,最後經過包公的調停、感化,解消恩怨,同朝為臣。這僅是齣輕鬆的鬧劇。
    展昭早在包公未仕前,便相識了,並曾四次解救過包公生命。他們算是布衣之交,也奠定包公後日對俠者的敬慕與認可。在展昭行俠江湖的過程中,是「見了不平之事,他便放不下」,事無大小,俠客都能伸出援手。這種人胸懷中有股燃燒的熱情,天地間沒有與他不相干的「閒事」。雖然他的本性是恬淡的,不會「惹事」的。他們遇到「不平的事」,卻常要「好事」的插手,以便最後大家都能「相安無事」。他們因「事端」而生,也隨「事了」而泯。正如「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那種弔詭,俠客的出現亦表示人間多事。他們亦只緣於一股不容已的趨力,而作出許多慈悲的事業。榮譽感與聲名,倒是後來的考慮。如北俠所言:「凡你我俠義作事,不必聲張,總要機密,能夠隱諱,寧可不露本來面目。」如此不為人知,則自己愈無掛礙,《菜根談》云:
    意氣與天下相期,如春風之鼓暢庶類,不宜存半點隔閡之形。
    肝膽與天下相照,似秋月之洞徹群品,不可作一毫暖昧之狀。
    或可用作俠客的精神面貌。展昭號稱七俠之首,只因他是「儒俠」的典型,容貌俊美,個性溫和,正氣中稍帶傻氣,與白玉堂比較,則厚重有餘;與智化同列,則機詐不足;武功高強,不使暗器。面聖受封後,便鞠躬盡瘁的效忠朝廷。當白玉堂為了「御貓」這頭銜與他嘔氣時,他說:「但我這御貓,乃聖上所賜,他若真個為此事而來,劣兄甘拜下風,從此不稱御貓,亦有何不可?」他極肯息事寧人,成全朋友的交情,所以也成就了完美的「俠」的形象。
    但白玉堂卻另有心思:「想那稱貓之號,原不是他出於本心,乃是聖上所賜,聖上只知他的技藝巧於貓,如何能夠知道我錦毛鼠的本領呢?……那時我再設個計策,將他誆入陷空島,奚落他一回,是貓兒捕了耗子?還是耗子咬了貓?縱然斧鉞加身,也不枉我白玉堂虛生一世。」他的生命是建立在激情與意氣上,雖也是風度瀟洒,卻面帶殺氣,隨時準備與人拚命,他所爭執的,正是所謂「不膚撓,不目逃」的血氣之勇。情調上則屬於「任金革,死而不厭」的北方之強。但他也有好處,即行俠仗義,傲骨凜然,這樣的豪傑,唯有死亡才能遏止他的急進與好勝。但即使死亡的方式,也需選擇血肉橫飛的悲壯,因而,當他被包公懾服,宣誓效忠後,便因獨闖沖霄樓,誤中機關,被十八扇銅網罩住,亂箭穿身而死。他是那種光耀眩目,英年早夭的激射之氣的化身。如項羽、如周瑜。
    北俠歐陽春是老吏出身,心事沉穩,諸俠義中,他的武功最上乘,除十八般武藝外、腳力、眼力第一,且獨擅「點穴法」。但飽經人事後,對行俠仗義的行為,已較收斂,顧忌也多,並能容忍些許天地的不公。他和這些年輕的俠客遊行江湖,常是他們的精神先導以及幕後支援。大凡眾英雄束手無策時,總需北俠出面。但因年事較長,平生閒散,在協助剿除襄陽王黨徒期間,不願受官,聖上特許在大相國寺出家,御賜法號「保宋和尚」,與道士雲中鶴作化外遊民去了。
    丁氏兄弟天生至孝,雖亦豪俠,但戀守家園,終身不仕,只與眾俠客往來盤桓,互通愛慕。黑妖孤智化與小俠艾虎、小諸葛沉仲元,最初暫棲於襄陽王屬下的霸王莊招賢館,但胸懷俠氣,不與無賴光棍同流,反而暗中設法解救這批惡徒欺掠的弱者,後來畢竟自尋出脫,歸化於包公群俠。智化最有計謀,兼個性風趣,是眾人的智囊,曾探君山救展昭,辯才滔滔,機智百出。又仗著當日在叛黨府中的經歷,熟悉賊徒組織與行徑,以雙重身分出入敵我陣營,耍弄群盜,收集情報。又會裝鬼扮神,巧謀奇計,是運籌惟幄的良才,他的俠義精神表現在辨識忠奸的膽略,曲折的成就了勤王事業,當聖上廣開封爵時,他卻不居首功,獨自隱遁去了。
    小諸葛沉仲元個性較偏狹,且未嘗表明立場,受盡誤會與屈辱,把滿腹牢騷發洩在長歎中,等待機會,為自己伸冤,後來澄清身分,不敢要官,只得些金帛賞賜,仍為國家出力,卻在圍剿白菊花的戰役中被誤殺,正如他乖舛的身世,總是不得其所,而說書者讚歎他說:「但凡俠客義士,行止不同,若是沉仲元尤難,自己先擔個從奸助惡之名,而在奸王面前,還要隨聲附和,屈己從人……他仗著自己聰明,智略過人,把事體看透,猶如逢場作戲,這才是真正俠義,即如南俠雙俠到處濟困扶危,誰不知是行俠尚義,這卻倒容易。若沉仲元,決非他等可比,他卻在暗中調停,不露聲色,隨機應變,譎詐多端,到了歸期,恰在俠義之中。」他的評價是最高的。
    小俠艾虎不當歸屬在續集的「小五義」排名中,但因出場得早,拜智化為師,認北俠為父,生性靈巧而勇敢,十五歲便參加群俠平亂的義舉,作偽證告發賊黨,搏得俠名。但「好酒貪杯」經常誤事。又兼性情高傲,愛爭奇功、慣打架、而福星高照,是位神童般的傳奇人物。
    四、五義的特色
    五義──陷空五鼠的出場(第三十一回)是本書前半段的「俠」,又配上「義」的關鍵。俠義二字連詞使用時,意指「行俠仗義」、「俠客義士」。但是,「俠」的內涵,即包括了「義」──即合宜的行為。在這裏亦屬專稱,為「俠」者所自我肯定的「鋤強扶弱」事實。「俠」在古書上的意義是:俠,俜也。俜,俠也。「俠」與「俜」同義互訓。而俜的本字是「甹」。《三輔黃圖》:「輕財者為甹。」荀悅說:「立氣齊,作威福,結私交以立疆於世者,謂之游俠。」游俠或稱「任俠」,如淳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所謂權行州里,力折公侯者也。」或曰:「任,氣力也。」
    俠的內容有:輕視財物(不受利誘、慷慨解囊)、崇尚氣力(技擊技巧、力量制人)、結私交(互通聲氣、千里救難,龐大的默契)、立強於世(形成集團勢力)、相與信(講信用、重然諾)、同是非(共享的利害關係,共同的道德信條)、權行州里(游走江湖,不務生產)、力折公侯(不畏社會豪強階級的頑固權勢,而能與之相抗)等。這裏面的主題,仍為先秦游俠的型態,只是中間階級的仇視貴族,剝削農民的自利意識。但經過後世的演變與修正,則可引申出「劫富濟貧,鋤強扶弱」的平衡行為。而集團組織亦轉換為「片言傾蓋,結拜生死」的義氣相交。七俠所表現的在於解人之危,五義則偏重在朋友的情誼。而這兩者的結合,便形成了掃蕩群惡的專業機構。
    在這以前的俠客如展昭、丁氏兄弟、白玉堂,都是出於獨立的英雄行動,憑機遇與好奇而作零星的解溺功德。他們彼此雖然互相仰慕,卻不曾聯手作案。及至引出「五義」後,則表示一場有計劃,有方向的集體行動將要展開。五義以「一人有事,兄弟同擔」的意識出發,這使他們更具威力、更加推展。
    然而,五義的型態,本來只是單純的道義相交,以祈共聚一堂,分擔事業,共享利潤的。從經濟觀點猜測:他們或許只是以盧方的莊園為中心,而團聚五個異姓兄弟,以便於管理這批祖上遺傳的財產與土地而已。且由書中指示,五義與丁氏雙俠以蘆花蕩為界,分別掌管二百餘隻漁船。由於這些漁船常為了利害關係而械鬥傷人,因此,經過地方官的安排,把他們集合起來,設立類似「漁業工會」的管理規章,由本地兩大望族(盧、丁)接管。這工會依照組織辦法而有小頭目、大頭目等層級連屬,並且要向總管「站班朝見,聽命行事」的。為了這龐大的企業,盧方雖身為首領,但個性忠厚,大約需要借助其餘四兄弟作幫手。他們由官方授與懲罰違規者的權利,同時也要負責漁民衝突時的排解工作。他們儼然也是稱霸一方的。
    這五個兄弟是:大爺盧方,本地巨富,善於爬桿,綽號「鑽天鼠」。二爺韓彰,行伍出身,會作地溝地雷,綽號「徹地鼠」。三爺徐慶,鐵匠出身,能探山中十八孔,人稱「穿山鼠」。四爺蔣平,身材瘦小,形如病夫,為人機巧伶便,智謀甚好,是個大客商,能在水中居住,開目視物,綽號「翻江鼠」。五爺白玉堂,少年華美,氣宇不凡,為人陰險狠毒,卻好俠作義,就是行事刻毒,是個武生員,因他形容秀美、文武雙全,人呼「錦毛鼠」。
    至於這五人如何各棄本行,而在陷空島聚義定居,則本書未有交待。只曉得他們都身懷絕技,隱居在家。這五義的重要性,卻不亞於七俠,尤其在勤王平亂的事業後半部,真正的功臣小五義,即有四個是他們的後代(艾虎除外的盧珍、韓天錦、徐良、白芸生)。五義平日都守著家園,不干涉外面的事。只有五爺白玉堂好勝,耐不住寂寞,硬要在江湖中走動,也因此惹出事來,如安平鎮懲賊盜銀(第十三回)、開封府寄柬留刀(第三十八回)、忠烈嗣題詩殺人(第四十一回)、智偷天子三件寶(第五十回)這些事件,半為俠義,半是鬥氣──為了打擊「御貓」的聲威,挽回「五鼠」的名譽,竟然肆無忌憚的冒犯了包公與皇帝,把四個兄長連累出門,代他領罰受罪。幸而皇帝愛才,寬免了他「大不敬」的刑誅。因此,五義的出場,是不名譽的「待罪之身」,由此展開追捕義弟歸案的故事。
    盧方身居老大,卻保守怕事,正是所謂「爛忠厚沒用」的人。不只白玉堂在外胡作非為,他管不住,甚至其餘三位拜弟也瞞著他,與人勾結盜取龐太師的壽禮贓銀(第四十回)這件事,本來是有人向他遊說過的,他則推卻:「弟蝸居山莊,原是本分人家,至行劫竊取之事,不是我盧方所為。」盧方本非「俠」行中人,他不關懷外界的疾苦動亂。他只是愛惜兄弟,想把「義」的內涵限制在「結拜」上,把兄弟都拘束在富裕享樂的莊園裏。所以當白玉堂出外行俠,兩個月未回莊,他便放心不下,說:「自我兄弟結拜以來,朝夕相聚,何等快樂,偏是五弟少年心性,好事逞強,務必要與什麼御貓較量……。」於是便吩咐三位把弟前去尋白玉堂「回來」。這種保守自足的心態,終究栓不住兄弟們的俠肝義腸,後來畢竟被拖累出莊,受朝廷官爵,而為國效命去了。但他仍稱不得「俠」,而只是奉公盡責的武官而已。
    五義中,刻劃最成功的是「蔣平」,餘如韓彰,個性陰鬱,不甚露臉,徐慶與趙虎是一對粗魯惹笑的丑角人物,無多文述,蔣平身材雖不起眼(當兄弟一齊面聖時,皇帝顯然有輕視、嫌惡他的意思),但水底功夫卻是獨一無二的,兼又足智多謀、心事曲折,雖好作弄人,卻度量寬廣,兄弟之間的和諧全靠他的斡旋。趙虎欺負他,他也不計較,只是暗地裏操持著大局。他跟著包公辦案,幹練如偵探,大約是久混商場,熟諳人性與冷暖,又事事留心,自然就長袖善舞了,作者費了大筆墨,寫他個人的事蹟,如擒拿白玉堂歸案,感化韓彰再團聚。他的手段狡猾,常被誤會,但他不辯白。仗著潛水術,他先後逮捕了花蝴蝶,制服了鎮海蛟,全是獨行俠的赤膽與機變。他完成的功勞最多,而所受的苦難也最大,但最不吭聲的也是他。又愛於偷閒處開玩笑,如《小五義》第三十三回,婆婆店調戲甘寡婦,差點飲藥酒被害。而危險過去後,依然是嘻皮笑臉的個性,這叫做「遊戲死中活」。
    五、結語
    以上說完七俠、五義的特色。他們的俠義是多方面呈現的。並且,當他們從事這種事業時,是出於自覺的選擇,也嚴肅的以切磋的方式互相激勵、修正。俠義中人與中國傳統的知識分子懷抱著同樣的心態,即:「天下無事不關己」的同胞愛。他們以遊走江湖來磨練志氣與膽識,而當人們需要他的援手時,他們的付出是毫不吝惜的,生命財物,一切都可拋捨。也不為什麼,只因胸中一股燃燒的熱情。這些或許是人皆有之的,唯有俠者勇於付諸行動,並積極的建設它成為一種價值觀。俠義的作風,洋溢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裡,雖有時代面貌的不同,卻未曾消歇。有人說「俠義」是未有法治以前的私鬥、復仇行為。然而,《七俠五義》說明了,即使法律建立以後的承平社會,俠客依舊活躍,因為,世界各角落永遠有人在受苦,受欺、受害,而宗教與道德不能普遍約束人類的獸行時,俠客強有力的拯溺工作,也是一項需要及慰藉。唯有當「俠」的涵養變質為虛玄的「武俠」小說時,它才脫離了社會與人生,而失落為世外的幻夢。誠如金庸說:「武俠小說看起來是一個浪漫美麗的世界,但實際上是一個很不理想的社會。一個只講暴力,不講法律的社會。」[1]《七俠五義》的好處,即在於它的「平實」,它側重在分析人情的冷暖、俠義的原則、及具體的作用,全是關連著社會的缺憾而講的。至於技擊方面的描寫,也都符合人體的機能與限度。夜行人雖能「高來高去」,但必須腳踏屋頂;雖能輕功蹤躍,一半也靠「飛抓百練索」的借力,在近身搏鬥的,它詳細的描述每一個動作與姿勢,並且要拳腳打擊在肢體上。他們使用的兵器,儘是些刀劍棍棒刺之類的平常器械。暗器如鏢、箭、袖箭、背箭等,亦多寫出製造及使用方法,包括機關佈置的結構、發動、威力等,都作了必要的解釋。這種種細節,使本書的武俠世界深具現實性。他如「黑店、蒙汗藥」、「江湖暗語」,前者固然在《水滸傳》裏就是常套了。後者卻是本書最有趣最獨特的玩意,尤其是《小五義》的部分,徐良、艾虎等人,慣用此種黑話,在文學語言上,特別顯得活潑生動。
    本書之價值,更有待於後人的尊重與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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