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 Carlsmith(2008) 設計的實驗是進行團體投資遊戲,遊戲中如果每個人都合作,將會平等受益,然而如果有人拒絕投資,那個人將會以團體的損失得到好處。每個小組中都有實驗者安排的暗樁,他會說服小組成員平等投資,但當他們拿出錢時,暗樁並沒有同樣拿出錢投資。因此,暗樁平均賺了5.59美元,其他玩家則賺2.51美元,因為小組成員感受到的不公平,引發想要復仇的情緒。 Carlsmith讓小組成員可以使用自己的收益來對付暗樁。不過,結果顯示進行報復的成員比沒有進行報復的成員感覺更糟。另一組沒有報復的成員,雖然說如果有報復機會應該會讓自己的感覺更好,但實際上的結果卻顯示出報復反而讓他們覺得不快樂。
復仇時大腦的反應
Dan Ariely(2010)透過掃描實驗參與者做出有關報復決定使用正子發射斷層掃描(PET),看到大腦中的獎勵中心-紋狀體活動增加,若此區活動越大,參與者就會越嚴厲地懲罰犯罪者。
除了實際去報仇,Michael E Mccullough(2006)研究發現不要把受到傷害的事情壓在心中,寫下對自己造成傷害的事情,並關注在提升個人的好處,例如如何讓自己變得更好。實驗參與者表示,他們從寫下的過程中變得更堅強、發現未知的優勢以及有了新的體驗。透過此方式更能夠原諒加害者,降低尋仇的機會,同時長期來看也承受了更少的壓力與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