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6/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劇場運營者vs劇場經營者III-2盤點

第一次到莫斯科藝術劇院的後台,看到有木造的樓梯、平台跟鏡子被清清爽爽的置放在翼幕旁邊。工作人員雲淡風輕的說:這是史坦尼上個世紀導演兒童劇《青鳥》用過的佈景,我們正準備複排。
後來到瑞士洛桑劇場(對,就是準備推出《台灣大使館》世界首演的劇院)辦公室。製作主管是個英文講得很慢的日本人,他說他們三個劇院每週都要推出不同作品:好作品的需求量,一直很大。
再後來,法國藝術協會安排我去訪問巴黎的戲劇中心。那是位在「紅磨坊」附近的兩棟小樓。分別是研究資料庫,還有辦公室跟研討室。有點年紀的主任說:劇本不一定會被演出,但是,一定要被發表跟討論。
這三個單位分別凸顯了劇場經營者的三個基本任務:
要有常演作品/資源必須能夠重複使用。
要有票房作品/好品質或好口碑都兼顧。
要開發新作品/要培養或開發新創作者。
如果要邁向劇場2.0之路,從劇場運營提昇到劇場經營的位階,你就是要盤點你的行政隊伍,你的合作對象,有沒有共同目標跟願景。可以怎麼做,要花多少時間跟預算來推進。
很難嗎?這有什麼難的,養你不就是為了讓劇院長長久久嗎?
要搞清楚喔,養你可不是要讓你安穩的坐在這個位置上而已。
從運營劇場,運營表演團隊,進化升級到經營劇場,經營表演團隊,需要破壞性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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