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國中開始寫網誌。寫無名,PChome隨機備份。2013年無名小站終止前,都還在寫,哎呀竟然十年前。
與如今不同,當時以詩為主;說是詩,其實美其名韻文,說穿了就是強行押韻的斷句。那是周杰倫,亦即方文山的年代;我幼讀文言,所以偶爾也仿古。大量作品都是那樣淺白,主旨明晰,搭上旋律或能一聽,文字單看斧鑿太過,簡直尷尬的型態。到什麼地步呢?倘若當時的我捧著作品找現在的我,我會請他抽菸,陪他痛哭失聲,認真讓他曉得:人貴自知。你還是好好學數學之類的吧。才華沒有就是沒有。
你看,譬如:
我將青山成故人,故人如今只是客。客問少年為何事,笑罷仍嘆無力說。但請飛觴邀湘水,玉手操琴能解憂。我口不耐說俗語,餘壽願效逍遙遊。客聞此言自默默,我見無聲常戚戚。時不我與我逢時,至此當真書不得。
能找到的資料,這首算完整了。格律而言後頭還有,但復原不來。
也與如今不同。方格子的存在,我無心瞞,也無心宣傳,是以生活圈倘若不主動搜尋,恐怕難以曉得。無名時代,凡大作落成,就要公告即時通動態;書寫當下若有謬思女神或指涉主體,也必私訊通知,確保對方讀了才滿意。那就像內褲套頭,還要讓人拍照打卡,甚或破壞市容,也要攝成短片。我真羞恥。但也好在當時友人,因緣際會都斷了。
少年所想,愛情和孤獨,兼之去了哪、花了錢,幹了什麼。量體都小。一、兩百塊,徹夜唱歌,誰誰其實歌聲頗好,怎麼就哭起來。哎呀母親叨囑補習,好煩。學姊畢業了,以後見不到,賦詩一首,悼念好膚淺的愛意,因為下一首是誰誰窗內捧書,側臉真美。那些人名、面孔都陌生,事情更全不記得,奇怪照理說也是生命某階段,放心思去擬想,而今再看,難以指認了。
是怎麼做到一週兩首,甚至三首詩,兼而又有幾篇八百字日記,我已不曉得了。彷彿當時,內心有點什麼波瀾,就巴巴要人關注。要,也願意去要,更難是旁人願意付諸哪怕微末時間,來打發,來觀看,來交談。記得當時網路寫詩,還有回響,某位當時也就二十多歲的姊姊,先要即時通,再要地址。我年紀小也沒防範意識,就給出去。幾週後母親轉手一份包裹,裏頭是波特萊爾《巴黎的憂鬱》。
那可能確是個好時代,一些老派的習慣,一些悠緩的思想,換了載體,餘息尚存。或者就是,相較國中,寫了更多年了,文字總算稍稍能入眼,我卻不暢快,因為不坦率。人一日億萬念頭,少年什麼都講,現在想著:有趣嗎?有意義嗎?能寫好嗎?有必要嗎?懶。還是開遊戲打喪屍吧。書寫的技術面,肯定現在更熟稔,但距離就遠,或者就說不誠心。
高中時,我失了大戀,書寫症候愈發劇烈,加加總總,得有上百萬字吧。那時我為她想什麼,或者生活遇見什麼,讀什麼聽什麼,我都寫。寫給她。同樣的,如今我也擬造不出來,為何當時能入魔,認為迢遙書寫,像秉燭對星夜,終究能夠喚回縱使閃瞬的回訊。那段期間所有作品,我一個字沒有留。網站限時幾個月搬家,我想:就隨它去吧。沒有用。不值紀念。不回頭。無從和虛空告別。
誰想得到如今我再看。羞於承認,卻也欽羨無比。那是何等中二,卻又意氣風發,那麼脆弱、需要他人肯認與扶持,卻也真的就得到了。寫的都是垃圾,但他寫得好勤快。那是更溫暖、燦爛的時光裡,我踏實又膚淺地為雞毛蒜皮,動情,提筆,如此不設防,如此純粹,如此不懷疑生活有意義。就是你看:那是個傻子,可是他傻得好快樂。
都說青春可貴,青春不回來。為什麼呢?因為人不能年輕兩次。我知道的,記得的,經歷的,乃至無意識成形的,所謂生活痛打、塞進來的檸檬,讓我回頭看那些網誌的殘餘,既羞憤又慚愧,不想承認,也沒資格承認了。我曾那麼醜,卻又那麼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