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性騷擾防治法》的中央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什麼叫做「性騷擾」?該法第2條有其定義〔詳見文末附註〕。條文內容繁多,內政部提供的性騷擾防治Q&A手冊,簡略解說認為:「違反他人意願而向他人實施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若造成對方的嫌惡與厭惡,不當影響其正常生活進行的,都算是性騷擾。」
防治與處理性騷擾事件的法律有三種:職場性騷擾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校園性騷擾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前二者以外的性騷擾,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但是,如果觸犯了性騷擾罪,由於前二者沒有刑罰規定,即使發生在職場或校園,仍然一律適用此法第25條究辦刑事責任。
按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這個性騷擾罪的成立,以具有性騷擾的意圖為要件,不是只憑其行為便能論罪,刑法學理稱之為「目的犯」。諸如:甲女穿越馬路一時走路不穩,路人乙男立即從旁抱住甲女腰部協助;知名演藝人員出現場合,粉絲爭相觸摸其身體不特定部位;在機場迎接久別的已婚昔日初戀女同學而猛然擁抱等情形,由於行為人並無性騷擾之主觀目的,都不會構成犯罪。所以該法施行細則第2條補充規定:「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就是這個道理。
必須注意的事,是上述第25條第2項有「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的程序規定。什麼叫做「告訴乃論」?參考中國大陸地區刑法上淺顯易懂的用語,就是「告訴的才處理」的意思。因此,性騷擾罪必須要由有權提告的人,依法向偵查機關提出告訴請求偵辦起訴,或者委任律師代理向法院提起自訴,方能追究刑事責任。所謂有權提告的人,是指性騷擾犯罪行為的直接被害人(被騷擾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而言。如果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未滿18歲),其父母有權提告。
犯罪,是侵害法益的不法行為。法益,是法律所保護的權利或利益。在處罰侵害個人法益的犯罪方面,法律考量其性質與情節輕重,作出了少數「告訴乃論」的安排。例如:一般打架造成未達重傷程度的身體受傷,構成普通傷害罪,情節較輕,允許被害人自主抉擇是否提告,這是告訴乃論;但如公務員執行職務中故意傷人,就不是告訴乃論,即使被害人不告,照樣依法治罪(見刑法第287條)。又如:犯竊盜罪,既侵害個人財產權,也破壞公共秩序,自應究辦;但如子女偷父母的錢,或者兄弟姊妹之間的偷竊財物,審酌親屬情誼,定為告訴乃論之罪,允許失主自行決定是否提告(見刑法第324條第2項)。
性騷擾罪偏重被騷擾者的個人感受,而且往往不願聲張,如果自己不積極配合舉證,更加難以究辦,因此要求告訴乃論。此項程序上的規定,法律有其合理的考量,絕無設置障礙之意。
權利人不可在權利上睡覺。告訴乃論之罪,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及第322條規定,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或自訴,以免法律狀態(願否提告)久懸不決。此項告訴期限,與外國立法例比較,日本法也是6個月,德國法只有3個月。近來有些性騷擾事件,媒體報導沸沸揚揚,都是昔日往事,涉嫌人聲稱欲以訟止謗云云,似乎理直氣壯,其實是吃定了被騷擾者逾期無法提告,有恃無恐。
〔附註〕
《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為什麼會看到廣告
avatar-img
15會員
46內容數
配合法律時事新聞,提供簡要解說,普及法律常識。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度樸的沙龍 的其他內容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10條之1處罰賣黃牛票的規定,已經公布施行。特地提供相關解說,盼能普及法律常識。
認定犯罪事實要憑確切證據;使用的證據,必須具有證據能力。測謊鑑定報告有沒有證據能力?需要探討。
今天各家媒體皆有放寬同性結合伴侶收養子女規定已完成修法程序的新聞報導。本篇短文提供簡要解說,盼能普及法律常識。
死刑法條及其適用的探討
據媒體報導,美軍已派遣百名現役軍官來台,多數進駐陸軍新兵訓練中心及後備旅給予建議。國防部表示樂觀其成,細節不便說明。究竟在台現役美軍的地位如何界定,本文提供探討方向。
立法院三讀修正刑事訴訟法,聲請回復原狀及準抗告期間,延長為十日。此一修正案的兩條條文,僅僅各改一個字而已, 竟然用了一年半的時間,簡直是立法蝸牛步化。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增訂第10條之1處罰賣黃牛票的規定,已經公布施行。特地提供相關解說,盼能普及法律常識。
認定犯罪事實要憑確切證據;使用的證據,必須具有證據能力。測謊鑑定報告有沒有證據能力?需要探討。
今天各家媒體皆有放寬同性結合伴侶收養子女規定已完成修法程序的新聞報導。本篇短文提供簡要解說,盼能普及法律常識。
死刑法條及其適用的探討
據媒體報導,美軍已派遣百名現役軍官來台,多數進駐陸軍新兵訓練中心及後備旅給予建議。國防部表示樂觀其成,細節不便說明。究竟在台現役美軍的地位如何界定,本文提供探討方向。
立法院三讀修正刑事訴訟法,聲請回復原狀及準抗告期間,延長為十日。此一修正案的兩條條文,僅僅各改一個字而已, 竟然用了一年半的時間,簡直是立法蝸牛步化。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文針對實務承認出於過失的行為可以成立性騷擾,以及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敵意環境性騷擾的規定過於概括,可能造成一般人難以預見的行為也成立性騷擾。並以有名的爭議案件為例,討論判決中可能的缺失。
Thumbnail
只有女生才會被性侵害?性侵害只發生在異性間,同性之間不會發生性侵害?沒有抵抗不算性侵害?
Thumbnail
企業接獲職場性騷擾申訴,或聽聞相關事件時,必須啟動申訴處理、申訴調查程序。這篇文章提到在處理、調查過程中的細節,包括一定規模的企業應設立申訴處理單位、申訴調查小組,處理、調查人員的保密義務,雇主通報義務,以及適當隔離當事人的措施。此外,如果申訴人不服企業的懲處結果,也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Thumbnail
今天這篇分享在新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之下,哪些狀況屬於職場性騷擾事件,應該由企業受理申訴、處理事件,並提供員工必要的協助。其中包括敵意式性騷擾、權勢性騷擾,以及下班後雇主性騷擾、或同事/客戶/廠商持續性的性騷擾。
Thumbnail
性工法並非要求雇主擔任審判之角色,探究性騷擾事件真偽與否。而是要求雇主於收到性騷擾事件申訴表時即屬知悉,自應有立即且有效足以糾正及補救之作為。
Thumbnail
3月8日新修正的性平三法上路,對於勞工申訴性騷擾事件,雇主是否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至關重要,本案雇主雖啟動性騷擾調查,但調查期間忽略相關證據,草率結案。且過程中,容任相關人員說出「摸一下就叫性騷擾喔!」之輕率言詞。嗣後被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公布訴願人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Thumbnail
新法延伸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並依事業單位人數不同,規定雇主需設立性騷擾申訴處理單位、或再設立申訴調查小組等要求。此外,相關規定也涵蓋了設立申訴處理單位、受理申訴程序及調查前通報義務、參與處理、調查及決議之人應注意事項等。
Thumbnail
個案1 被告乘A女不及抗拒之際,故意以右手觸摸A女之胸部,主觀上自有性騷擾之意圖,是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罪。 依我國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胸部應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觸之身體部位,且一般人皆以衣著覆蓋遮隱,意在保持個人私密。 性騷擾防
Thumbnail
嘿,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大家都在做什麼呢? 跨年夜的我趕工製作某個外包設計案,在工作告一段落時趕上倒數。 然後和兩個小孩過了一個忙亂的元旦。在深夜時刻,看到朋友傳來的解籤網站,興致勃勃熬夜體驗了一下,覺得非常好玩,或許有人玩過了,但還是想寫上來分享紀錄一下~
Thumbnail
本文針對實務承認出於過失的行為可以成立性騷擾,以及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敵意環境性騷擾的規定過於概括,可能造成一般人難以預見的行為也成立性騷擾。並以有名的爭議案件為例,討論判決中可能的缺失。
Thumbnail
只有女生才會被性侵害?性侵害只發生在異性間,同性之間不會發生性侵害?沒有抵抗不算性侵害?
Thumbnail
企業接獲職場性騷擾申訴,或聽聞相關事件時,必須啟動申訴處理、申訴調查程序。這篇文章提到在處理、調查過程中的細節,包括一定規模的企業應設立申訴處理單位、申訴調查小組,處理、調查人員的保密義務,雇主通報義務,以及適當隔離當事人的措施。此外,如果申訴人不服企業的懲處結果,也可以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Thumbnail
今天這篇分享在新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之下,哪些狀況屬於職場性騷擾事件,應該由企業受理申訴、處理事件,並提供員工必要的協助。其中包括敵意式性騷擾、權勢性騷擾,以及下班後雇主性騷擾、或同事/客戶/廠商持續性的性騷擾。
Thumbnail
性工法並非要求雇主擔任審判之角色,探究性騷擾事件真偽與否。而是要求雇主於收到性騷擾事件申訴表時即屬知悉,自應有立即且有效足以糾正及補救之作為。
Thumbnail
3月8日新修正的性平三法上路,對於勞工申訴性騷擾事件,雇主是否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至關重要,本案雇主雖啟動性騷擾調查,但調查期間忽略相關證據,草率結案。且過程中,容任相關人員說出「摸一下就叫性騷擾喔!」之輕率言詞。嗣後被主管機關處以罰鍰新臺幣10萬元整,公布訴願人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Thumbnail
新法延伸了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並依事業單位人數不同,規定雇主需設立性騷擾申訴處理單位、或再設立申訴調查小組等要求。此外,相關規定也涵蓋了設立申訴處理單位、受理申訴程序及調查前通報義務、參與處理、調查及決議之人應注意事項等。
Thumbnail
個案1 被告乘A女不及抗拒之際,故意以右手觸摸A女之胸部,主觀上自有性騷擾之意圖,是核被告所為,係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觸摸其胸部罪。 依我國一般正常社交禮儀,胸部應非他人所得任意碰觸之身體部位,且一般人皆以衣著覆蓋遮隱,意在保持個人私密。 性騷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