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9|閱讀時間 ‧ 約 2 分鐘

性騷擾案件的處理辦法—我們可以從美國的MeToo運動裡學到什麼(4)

李心文/hwl@udel.edu/美國德拉瓦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我們不能期待公司、學校的主管們,變成包青天。但我想,至少主管們可以幫忙確保公司、學校裡有個可以讓員工們可以不要被性侵、騷擾的友善的工作環境。
友善的工作環境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個人工作的環境裡,有同事會用言語、或是行動,來騷擾他/她—那麼,他/她會很害怕去上班、上班會變成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即使你熱愛你的工作、而且也十分喜歡其它同事。
如果你跟主管說自已碰到騷擾,然後主管不受理,那麼,你真的會感到絕望。
如果改變不了工作環境的話,那麼,結束騷擾的辦法,就只剩下改變自已—要不自已離開、去別的地方工作。要不,就只能結束自已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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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可以再思考一個問題。假設我被性騷擾好了—我去跟主管投訴說我被性騷擾,我沒有證人、證據嗎?
我不就是證人、證據?
現在的問題是,對主管這個第三人(不是被騷擾、也不是騷擾人的人)來說,要怎麼處理所接收到的這個資訊。最好的辦法,當然就是與被指控的人確認,投訴人所描述的故事,是不是真的有發生。他/她說有,那就證明了的確有這件事。他/她說沒有,那我們知道,投訴人與被投訴人中間,有一個人在說謊至於誰在說謊,我們必須得繼續調查,才會知道。
不會因為投訴人拿不出證據,就證明他/她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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