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曾經在人肉市場待價而沽的「被物化者」,我不怕被估價,就怕估沒價。
應該說,就因為我曾經待在被物化的八大行業,我更加明白這點。
在職業市場裡人人都有價碼,誰不是別人的某物?我賣的是姿色、別人是技能、作品、或者是體力、時間。
給人標價我不難受,我難受的是對我品頭論足的傢伙出不起錢(○
如果非要根據「物化」的定義(附註),現今台灣社會對女性的物化不多了。
至少沒像我父親老家那樣,表姐從小就必須服侍小她三歲的弟弟,只要弟弟打個噴嚏,她父母就一巴掌搧下來:「沒看妳弟都冷到哈啾了嗎?還不幫他加衣服,養妳有什麼用!」
表姐在家裡的地位相當於哈利波特裡的家庭小精靈,自己都吃不飽穿不暖,卻得負責洗衣煮飯帶孩子。初中畢業就立刻被嫁掉,用以換一筆聘金,然後繼續在她的新家庭當多比,尤其要服務丈夫兒子。
她沒有自己的人生,也沒人考慮過她的想法。
比如請性感空服員表演、關注女性議員玩cosplay露出的胸口、或者在評價女性職業時把外型條件與性格納入評量而非專業能力───
愛美是人的天性,即便我上岸三年餘,我還是認為長的漂亮本身就是我「專業能力」的附加價值。我不在乎人們關注我的外表多過思想,我甚至在發現這件事後,認為我有責任增強自己的外在價值。
因為在能力相差無幾的前提下,人們就是會選擇好看的,通常也是性魅力較高的一方。
我不介意人們把性魅力列進評價,不論我的專業是不是性工作。
問題一直是因為性魅力、或從事性工作而帶來的負面觀感(淫蕩、有礙觀瞻、敗壞風氣……),不是性魅力本身。
我們不能否認有著外貌優勢的女性有更多職業選擇,而那些職業往往也需要專業技能。(也就是說光有顏值還是不行)
「維持自身符合普世審美」本身就是一件難事,這不是天生的,幾乎靠後天努力:增肌、減脂、保養、運動、塑身、醫美、美白、保濕、學化妝、學穿搭……只要是女性,哪一個沒有朝這些努力過?
無論職業,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算職業無外型需求,長的漂亮、有性魅力的確也可能為工作或人際、生活等各方面帶來好處。
我完全不知請美女來跳舞跟尊重女性的關聯在哪,但當大家覺得性感空服員在台上載歌載舞是性化真正的空服員時,他們真正性化的是台上表演的「SG」們,沒人替她們喊冤,好像空服員被性化很委屈,舞者直接被遐想消費就很正常似的。再來還要被大加撻伐。
在人們關注舞者的性魅力穿著而開始討論時,不就已經忽略了舞者的專業?
令人感到不適的不是有性魅力的女性,而是直觀認定女性之所以展現魅力是用於「服務男性」的想法。
麥金儂說過:「所有女性的生活都充斥著性方面的物化,就像是魚生活在水裡。」
當然現在也有許多女性是因為自己喜歡而打扮,但沒有人不喜歡被叫帥哥/美女吧。
麥金儂認為性化之惡,在於它阻斷了女性的完整自我表達和自我決定
但如果人們不該因為外型而忽略專業能力,刻意地撇除性魅力不也是否定某個人的價值?
我們都知道性化並不是公正的評量,男人就不會被要求外型,也不會被說化妝是國際禮儀。
但外型差異而造成的差別待遇就是會平等地發生在各行各業裡,而且它很少成為大家的選擇障礙。
性化是比較出來的產物,而人數超過一的時候,就是會比較。
我90公斤時沒有不好,但大家總是會說瘦一點更好;我皮膚粗黑、衣著隨便時也沒有不好,但別人對我的說話態度和互動友善度就是和精心打扮過不一樣。不限男女,且即便人們知道性化是不公平的,只要沒有太大差異,就還是會選好看的那邊。
比起柯文哲穿空少服,我也是比較樂意看玄彬跳舞。
我不會說性化是應該的,但是更該知道的是。有人就有江湖;有江湖但沒有性化的烏托邦不存在。
附註,根據《傲慢的堡壘:重探性侵害的問題根源、問責制的未竟之業,以及追求性別正義的道路該如何前進?》,物化有八大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