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閱讀了追求熱情根本無用?|方格子 vocus一文之後,我想從評核者的角度下手,探討為何評核者會比較傾向於採用成績均衡的,而非在特定科目嶄露頭角的「熱情」者。
評斷優劣,終究要回歸客觀。成績的高低優劣,可以很顯著明確的顯示這個人的「表象實力」;但像是熱情這種比較抽象的形容詞,是難以單純透過成績的數字做評斷的,引此會再額外的透過面試來補充稱機未能訴說的「熱情」,但這樣的評斷方式,需要耗費評估者各多得時間與物力。
人總是惰性的,選擇較為輕鬆的決策方式會是一種天性。除非有更加客觀且銷率的方式對於「熱情」給予判斷,否則熱情中就只會是一種態度,很難真正的被評核者當作判斷的標準。
我想這也是為何台灣想要推行來自歐洲歐洲的學制,卻常有很多阻礙的原因之一。畢竟台灣地狹人稠,一個教師要面對的是一個班級近乎30名學生。難以全面顧及每個學生的潛力發展與狀況,因此能最快的評核能力優劣的標準就落在了「成績」之上。而台灣以代工產業為主,想對於歐洲的工時就是比較高,因此雙親下班後能夠顧及孩童的能力發展的時間就會相對縮限,導致判斷孩子優劣的方式,也同樣地落在了「成績」之上。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纏繞著亞洲孩童的主要人生觀,從古自今皆是。想打破這樣的「魔咒」,我想也許可以從國家產業升級下手,又或是降低師生比,讓教師來彌補家庭對於孩子成長無法帶來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