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論是以規範性學科的形式仍存留在哲學當中的基礎分科之一,透過信念對價值做判斷,定義知識並分析其特性與結構來研究知識的的本質、來源、範疇與限制,進而探索其是如何被建構和應用的。
光是知識的定義就根據學派間著眼點的不同而有所落差,而普遍通用的定義為「知識即是被證成的真信念」,其中,基礎論(Foundationalism)與融貫論(Coherentism)是關於知識結構理論的其二分枝。在思考信念、證成及真理對個人而言有何意義時,往往以這樣的結構理論發展、擴散,最後成就出屬於自己一套對知識的看法與理解。那麼對我而言,「知識」又是甚麼呢?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可發現「知」意味著明白、了解、察覺,亦有著識別、區別的定義;而「識」作為名詞,有著見解、見聞,以及事物的道理等相關釋義。因此,就字面意義而言,「知識」就代表著「理解或了解一項事物的道理以及與之相關的見解」,然而,當個人情感及主觀意識被套入後,我認為知識擁有更狹隘的範疇。
能夠明白理解一樣客觀事物的相關資訊及道理是不夠的,作為知識,應該要能更進一步地被內化成自己的東西。換句話說,當今天個人能夠以言語、文字或其他形式將所吸收的「資訊」以某種自己希望使用的方式進行傳遞,那麼那項資訊就能轉換為知識而被透過學習、交流的方式傳播出去。
而當資訊被成功內化後,擁有這個知識的人就能夠依他所願進行應用以符合其所需。舉例而言,我知道Microsoft Word是一個文書處理軟體,我向知道如何使用這個軟體進行文書工作的人請教如何更有條列式的進行排版,而當我學會並能將它實際運用在我的日常作業報告中,甚至我成為了被詢問、被請教的一方,那麼我就是從「知道這個資訊」演化為「擁有這個知識」。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其實也能透過knowing how及knowing that來進行說明。「知道如何做一件事跟知道一組事實不同。」以《GT:跨界玩家》為例,當中的主角是一名熱愛賽車競技的青少年,但他所熟知的有關賽車的一切全都源自於電競遊戲。而當他想從電競遊戲的玩家成為一名真正的賽車手之前,勢必遇到的質疑便是:就算你在熟悉賽車的車型、車種、配備,跟一切關於賽車是甚麼的知識都不等於你會是一個專業的,或是能被認可為會賽車的賽車手。同樣地,源自《史記》中的「紙上談兵」也是相同的道理。
從上述的例子來看,我認為knowing that 和knowing how互不蘊含,因為它們沒有根屬的關係,就算反過來看也是如此。就好比我知道如何唱歌,卻不等於我知道該如何正確的發聲,也不清楚所有的樂理知識。但就算不知道這些knowing that也不影響我知道 knowing how,這也是「知識」有趣的地方。
但為什麼它在一定程度上能解釋我對知識的定義?原因在於當一個人從一無所知到知道某些事實,再到知道如何應用與操作,最後內化成自己的東西還能夠傳遞給他人,在我看來其實已經從達到knowing that 繼而做到knowing how了。因此,即使兩者本身互不相容,但是卻仍能以因果或是其他連續的方式共同存在於「知識」的範疇之下。而接下來要探討的便是我對於知識是如何被建構而成的立場。
我傾向知識的構成以基礎論被建立。基礎論主張知識體系的建構根基於一個或數個基本且無須被質疑甚至被證實的基本信念及真理上。從某種程度來看,強調絕對而不可撼動的基本信念,而根據這些信念發展出一套知識以及其背後的價值體系被視為最具說服力的說法。
基礎論就像建築一般,層層堆疊。如果說知識是建築物,那基本信念的存在便是地基。然而,便是這樣子極具吸引力與說服力的理論,存在著它的既有缺陷,為人所詬病。首先出現的爭議便是「地基」的合理性。知識的建立著眼在一個不該動搖的事實信念上乍看之下不成問題,然而,要如何驗證基本信念的正確性及合理性將成為無法解釋的存在;如何抉擇知識應該被建立在甚麼樣子的基本信念上也成為了需論證的問題。
此外,從中延伸出來的便是知識與知識之間的矛盾。由於基本信念應屬無疑,因此當兩個基本信念有所衝突時,依其所建立的知識體系也會互相矛盾。而這樣的結果將使在基礎論引導下建立的整體知識觀出現不一致。當不一致性在一個知識體系當中出現,代表著基礎論是無法提出合理的說詞來解釋世界上發生的所有事。
與此同時,不一致性本身就將導致「知識」的可信度被削弱,而邏輯矛盾的產生也更進一步使人們對知識不信賴及不肯認。這樣的後果引發的問題難以想像。原因在於,由知識體系與知識體系所形成的社會穩定被逐一打破,而不被信任的社會是無法安然存在於世的。換言之,不管就個人而言,還是整體社會而言,能擁有一致性的知識脈絡是重要的。
另外,當相斥的信念存在於社會中,可能會使社會出現內部的分裂與分歧。而隱含在知識背後的價值衝突也可能使得社會共識難以建立。換言之,當社會出現問題時,出現不一致性的知識體系會讓眾人難以形成合作關係,更別說是繼而形成緊密的一體。然而,在我看來,這並不是基礎論不被信服的理由。尤其對當代全球化社會而言,不一致性反倒是多元化的象徵。
對不同的族群來說,各自文化的歷史脈絡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合理且不容置疑的,而這樣不問緣由的相信是形塑其認同感及向心力的方式之一。而隨著交通不斷革新,族群與文化間的交流更顯頻繁,一個社會同時存有多種文化更是稀鬆平常的事。就以台灣來說,這塊小小的島不僅存有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多種的原住民族文化,更甭提來自多國的新住民文化。是以,光是在這片土地上就存有各式各樣基於不同價值觀、文化觀以及認同感而行動的人們。
在不甚了解彼此的情況下,我們容易誤解乃至惡意解讀不同於自己文化脈絡下的知識體系。舉例而言,日治時期的台灣原住民族的傳統習俗中有所謂的出草。這項對原住民族而言具有宗教意義的榮耀行為象徵男子是名驍勇善戰的勇士,同時也是長者向年輕一代傳承知識、技能、價值觀等傳統事物的媒介,但對不願意以原住民族的眼光來看待出草的日人而言,這樣的行為是無知、野蠻,是不該存在的事物。當所相信的知識體系以及信念受到挑戰及動搖,自我認同的衝突勢必會發生,我們甚至能夠大膽的說,這樣的碰撞已經普遍存在於當今社會。
我認為文化是最容易展現出基於不同基本信念而建構的知識是如何彼消此長的。在文化變遷中,文化涵化可能以積極也可能以消極的方式呈現,而不一致性將是其中的產物。在現代多數的社會群體眼中看來,不一致性是挑戰,同時也以日常的方式存在,而為了避免因不熟悉而誤用、中傷,乃至引發衝突,人們會打著「尊重多元文化」的旗幟來掩蓋波濤洶湧的社會內部問題也不是甚麼新鮮事。
換句話說,因著基本信念的衝突而產生矛盾及不一致性的問題固然存在,但那本身就不是一個能夠透過相互理解就能加以解決的結構性問題。而不可否認地是,它的確能夠造成個人信念的動搖及整體社會的動盪,但它同樣也不妨礙知識是透過無疑的基本信念去建構的。
針對基本信念的真實性及可靠性無法做判斷,我同樣認為不足以反駁基礎論。所謂的對與錯、真與假往往是他人基於自己的「主觀」想法進行「客觀」判斷。簡單來說,當你認為A信念不符合你個人的價值判斷,也就是發生了上述所稱的矛盾與不一致,但這不能代表A信念是「錯」的基本信念,也因此,將建立在該信念的知識與其體系也不必然錯誤。
從明希豪森三難困境中能發現,基礎論的不夠理想在於它的武斷終止論證,即獨斷起點。由於無法證明的前提而使得思辨陷入困窘。但事實上,我們應該視某些無法證明的前提為理所當然,而後若出現「錯誤」,我們再擅用材料去做修正跟更改。從地心說到日心說的演進在某種程度上就很好的展現基本信念與立足於此的知識是如何進行一步步的轉變。
回到當時的歷史背景與知識發展來看,不難理解地心說之於教會與人民的說服力,也因此當日心說橫空出世時,不免受到質疑與批評。對現代人而言,日心說是過時而錯誤觀點,所以在歷史洪流中被淘汰,但又有多少人願意重新回想當初這樣的假設曾被眾人視為正確?更遑論如果沒有跟基於此的錯誤,是否又會有日心說的出現以及建立在新信念上的知識體系?
與其說知識的建構是層層推疊而起,不如換個說法。亙故至今,知識技藝透過一代又一代的傳承,經過時代洪流的挑揀與淬鍊,成就與過往相似卻又相異的結晶。在這樣的過程中,知識會流失,也會透過與其他知識的接觸而形成新的概念。在加法與減法的作用下,「知識」漸漸被建構出來並形塑使用它們來生活的社會。
這是無庸置疑的信念的發展、演化以及歷史,因為如此,它們不須被檢驗、被懷疑,因為它們是經由時間去考驗的「被證成的真信念」。它們可能出現「錯誤」但它們同樣「為真」,這是其不可被動搖的原因,也是我肯認基礎論的理由。
我必須承認,我思考的方向仍有所瑕疵與紕漏,但與此同時,我也必須坦承,就我所學、所認知、所聽聞的東西綜合來看,基礎論的說法最能說服我也更能符合我對「知識」的想像,而它所受到的挑戰之於我而言,也不夠有力,是以,我更願意以基礎論作為我在知識論的思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