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12|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讓你的行動,爲自己發聲


以前教課的時候,一學期會有一次校外教學(aka. 「老師放我自由」日)。

依照班上人數的多寡,我會先選出三到五個理想(aka. 自己想去的)地點,讓大家投票。


大部分的學生,都會很踴躍的投票給自己想去的地點,畢竟機會難得。並且用盡方法說服投不同地點的同學,不論是細數優點,還是威脅耍賴。除了明確表達意見的一派,也同時會有不表達意見的一派。


一次,好不容易在經過激烈辯論,選出了大家都滿意的校外教學地點,正當班上情緒很激昂,每個人都在商量當天要穿什麼,帶什麼,吃什麼的時候,同學X略顯不滿的說:「可是我已經去過了,而且去過很多次。」


大家忽然都靜了下來,看看我,又看看他,

我沒有說話,只笑了一下。


同學A冷靜的回:「可是你剛剛沒有說你不要。」

同學X:「因為我都去過了~」

同學A:「對,可是老師有問每個人,你沒有說不要。」

同學X:「可是每個地方我都去過了,有沒有投票都一樣。」

同學B:「我們也都去過了,可是這是跟同學 去,不一樣。而且你沒有說不要,意思就是我們幫你想。」

同學X:「都一樣,很無聊。」

同學C也加入戰局:「你可以不要去。」

同學X:「我也有給錢,為什麼不要去?」

(註:學費包含課本以外的雜費)

同學A:「我覺得你可以去,也可以不要去。但是這是大家一起選的地方,你沒有投票,所以你現在不能說那裡不好,因為你剛剛沒有投票。」


同學X看似還想掙扎,眼看其他同學一個個都站起來,像筍子冒頭一樣那麼快。我趕緊接過話:「親愛的,你錯過了一次說話的機會,這次沒有去你想去的地方沒關係。那,下次你一定要記得清楚說出來,你想去哪裡,好嗎?這一次,大家已經做好了決定,我們還是一起去,因為這是大家的決定。」


表達意見,本就是一件理應要被接受的事。

但錯過了表達意見的時機,等於默許別人替自己做決定,既然默許,那之後的不滿,又有什麼立場說出口呢?

畢竟,當初連選擇都是別人下的。


不管彼此的理念多麼不同,

不管有多生氣「你怎麼聽不懂我的意思!」

我們都擁有一個表達意見的機會。


就像這張照片,有藍有綠有白(曝),多元意見成就了民主,而民主,則保護了這片自由的國度。

只是別忘了,民主和自由,是一個隨時會改變的現況,不是一個固著的狀態。這在任何一個國家都一樣,不是因為我們叫臺灣。

現在,我們還可以有選擇,我們能用手裡的選票說出自己的想法,這是身在民主國家的餽贈。


所以,一月十三日,請出門投票。


讓你的行動,為自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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