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01/20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重返邱妙津早期小說,一種reprise。

    1.




    距離小說家邱妙津的離世超過二十七年。換句話說,離世的時光跨度,恰好超過了她在這世間的時光。

    對於一個後見的讀者來說,認識邱妙津及其作品,我想我並非特例,是透過作者之死,亦即作者已經不在人世的事實。何況,最初聽到的,且最早翻讀的代表作品,是《蒙馬特遺書》。還來不及展開認識的幅度,就立即封閉。像是電路的短路,在開端與尾端接觸同時,巨大的電流爆出了火花,瞬間照亮了整個黑暗,然後復歸黑暗,留下一縷煙,與散不去的味道被記憶著。

    於是會有一種奇特的逆行,作者的早期作品(儘管創作的時間相對短),反倒是後來才認識的。起點成為了終點,不得不在一種後見之明的眼光看這些早期作品。

    換作一個長期操演的作者,攤開其作品,或許會有某種成長小說的樣態。而這般過早又過於耀眼的創作者,則是一種「反-成長」的姿態。「反-成長」並非沒有成長與體悟,它所呈現的,是拒絕讓時間成為解答,至少,拒絕著拉長的、日復一日的,會變長與變老的時間。

    它讓時間成為一個凝聚的晶體,一個不可化約的異質性,並堅硬無比,才可能包裹當中如此純粹的「無、限、溫、柔」。

    然而,面對這樣的過曝,在「另一邊」有時意味著成為了凝視的對象,成為神話,造成理解的缺失。因此,靠近這團過曝前的黑暗,調整瞳孔,想像回到「同一邊」,乃是讀者的責任。試圖重新打開,試圖讓文本延異,或許我們確實該認為「文本之外,別無它物」(想得遠一些,邱妙津在法國的指導老師Hélène Cixoux是Jacques Derrida的摯友)。

    與其說是一種重讀(ré-lecture),不如說是某種重拾(reprise),意思是「重新開始」,是「中斷之後的重啟爐灶」,也是「劇目下檔後的重新上映。」

    我試著重啟閱讀《鬼的狂歡》六篇小說,讓起點成為起點,重新開始閱讀。


    2.


    從《鬼的狂歡》六篇短篇開始,邱妙津展現的是對形式的重視。儘管有時代因素,以及短篇小說的特性,敘事的形式仍是作者第一思考的要務。事實上,這樣的觀點,或許可以回頭提問,相對而言在敘事上稍微鬆散,趨近散文化、自傳式文體的《鱷魚手記》與《蒙馬特遺書》,應是作者深思熟慮的選擇與創作。

    (事實上,她不正是把「遺書」的形式,創造出一個難以模仿的獨特性?)

    怎樣的形式?「敘事者我」的言說意識。

    舉例而言,開篇〈臨界點〉的「我」,將意識放在自己的歪嘴(本質缺陷,或是某種註定無法被愛的象徵),以及隨著「她」的出現後,「我」的行為(趁虛而入的悖德戀情,與內心對這段情感的陰暗情感)而爆發在腳趾的病徵。歪嘴是堅持不能被愛的意識與驕傲(或自卑),腳則是相當有意思的,扮演陽具的功能:因扭曲的慾望而病,無法碰觸的、難以啟齒的,卻是能夠因為這灼熱的痛而能自我滿足的。

    口是主體的洞口,不僅說出言語,也會進食、吞嚥,被入侵。語言出口會被看穿心思,親吻會威脅主體,只有謊言、沈默與嘔吐能夠拒絕;腳趾則是突出的,隨時接觸地面的,是有行動能力的。最後高潮的切腳趾,猶如一種自願閹割的意識。

    這不免想到三島由紀夫《金閣寺》裡,口吃的主角與畸形腿的朋友。不可得的理想與殘酷的現實,兩者相互認同又鬥爭。作者將之安排在一個角色中,勢必成為一個永恆的鬥爭。很清楚的是,她的小說美學裡沒有妥協這件事,並且,這個不妥協不是不跟現實妥協,而是徹頭徹尾的,不讓自己內在的衝突矛盾妥協。

    就像這篇小說,與其在「我」與「她」的關係間展開,不如說那個「她」並非一個有血有肉的角色,而是一個「我」的威脅(「我」與病的完美關係),破壞著「我」的一體性與賴以存在於世界的支柱:一種理想,絕對的。邏輯也許是如此:「絕對的」是絕對的,只有理想允許。

    某方面來說,此篇的告白體,預告了往後作者一再回返的路徑,一種納瑟西斯情懷。將所有對外界、對他人的慾望,大力的撤回到自身當中,並與之搏鬥。甚至可能是恨,對世界、他人的恨,將世界對自己的否定,徹入了體內。


    3.


    依此,第二篇的〈囚徒〉的衝突所在,也不是敘事者「我」(李文)與想要跳樓的萍。而是一開始那個隱密的「你」,一個幻想中存在的另一個頹廢癱軟的我,因為過往失敗的戀情而誕生的酗酒無能的「我」,以他人的形式囚禁在自己的房間。萍的角色並非不重要,後來當個成功的社會人士的李文的刺痛的提醒,提醒著內在裡另一個李文的存在。於是,那段裂解的對話裡,像是一種小說核心宣言:「『對我最重要的是孤獨和自由』,欠缺愛了解是種殘缺,然而孤獨與被剝奪卻是活不成了。」然而這句話只能以「他」之口來說,並被「我」否認。〈囚徒〉這篇的困境,病不再是部位的病徵,而是化為另一個我,我內心的他者,而且那可能才是真正的我。我與我的鏡像的糾纏,唯獨殺了內心其中的自己,方可療癒。

    但,誰存活了下來?小說的最後,如何在接受萍的愛,恢復正常,意味著背叛內心的「他」,似乎是失敗了。「我」消失,話語仍在,成為第二人稱的「你」。意思是,「我」無法再拉出的距離面對第三人稱的「他」,我與自身的關係,只有那面對面的「我與你」。那是愛倫坡〈威廉·威爾森〉的恐懼。「我」暗中看著「你」桃,逃到了盡頭,不是出口,而是終極的牢籠:鏡子。面對鏡子,我們永遠是自身形象的囚徒。

    4.


    相對而言,〈離心率〉的自我形式則是另一種安排。「我」乘坐在公車上,「我」被靜止在車廂內,車廂又在移動,但又不依我的意志,自行的行動。作者無論是囚困或是放逐,都擅長安排一種矛盾的狀態。「我」隨著公車的行走,與自己的生活困境,回憶對話糾纏。敘事者在社會(男性作為一名適格工作者)的失敗,面對著社會叢林法則,不夠堅強但又不夠純粹,進而失去愛人與被愛的信心。社會(價值)不適者的成年男性,內在精神受到外在世界的逼迫,採取攻勢與守勢都無法解決,這幾乎是六篇短篇的共通性。

    這個「我」甚至連車錢的銅板(在這社會能有尊嚴、有選擇最基礎的籌碼)都要人施捨,在公車上的被動狀態成為唯一暫時逃遁的時刻:「只要我不下車,就是繼續在放逐中。放逐,老實說是我一向渴望的,是一種沒有終點或回歸的流浪,它不是去追尋而是叛逃。」假如這樣,文學是否也是某種可以暫時懸置的放逐空間,可以擾亂、讓秩序稍微不固定的機制呢?或許。只是當敘事不像前兩篇往向心的渦流前進,而是放任自己在這種放逐般的離心運動,讓「殘酷也剝離著絕望,淡剝離後的我和絕望」,「剩下的是什麼呢?」小說的最後,答案竟是封閉的。是作者刻意不讓問題有個答案。

    5.


    〈鬼的狂歡〉如其篇名,在一開始就展現詩意與碎裂的語言,但人物的追尋卻是純粹的:看海。想知道海的盡頭。這便是全部的理由。另外,就是即將參與眾人狂歡,尤其當中的宣言:「大幹一場。」但幹什麼呢?沒有受詞。自我放棄、放逐的「我」,與彷彿自由無限、拋棄一切束縛的狂歡之間,交錯的敘述並不交合,而竟是無限接近卻永不相交的平行線。

    充滿在整個小說集裡的非寫實的對話,到了這篇變得更為零碎,即使在不同角色間交換,幾乎是呻吟的自語:


    「我靠等待真實。」

    「還不如等待睡到第一百個女人。」

    「為什麼?」

    「世界上女人和真實的比例是無限比零。」


    無限比零,在此,作者或許說出了她的祕密。前面幾個小說的價值衝撞、矛盾、不可解,朝向最終極的不可解:無限與零。然而兩邊都不能放棄。〈鬼的狂歡〉還證明了另一件事,在如此放縱的背景下,故事的基調還是禁慾的,不是無慾或超脫,而是願意徹底的保存著慾望,朝向最終極的形式:死。


    6.


    〈娃娃兵〉則是採後設的設計,楷體字的作者的小說筆記、解說,以及標準字的「敘事者我」飽富後設意義的話語(這個被標楷體作者創造出的「我」知道自己是小說角色)相互交錯。但這個敘事者我,卻又安排為一個小說家。所以小說的故事(第三條線),由後者說出:五個男女同居,關於幸福與暴力的問題。娃娃兵的可愛無害,幸福快樂,但「兵」是什麼?是殺人機器,又是被推上前線送死的渺小存在。某方面來說,人被推向社會,就像是個在殘酷世界卻被賦予責任追求幸福快樂的娃娃兵,最終只會遭到拋棄。

    最終的安排,足見小說家對於結構的重視:小說裡的作者,與被創造出的說故事者,我與我的幻影永遠不能共存。「我」害怕自己虛構的「我」會看穿自己,無法再深思。令人玩味的是,在小說中,是誰留下來了呢?先告別的竟是作者,而那個被指定為小說家的、被作者創造出的角色,才是將故事交給編輯的人,並用完結替代原本的待續。

    至此,作為一個並非邱妙津的忠實讀者,或許想要從這裡提問:是否,某個程度上來說,應該要以這種後設的態度看邱妙津的作品,《鱷魚手記》如此,《蒙馬特遺書》更該如此。不是在聲稱當中的內容是虛構、虛假的,而是虛構的話語機制,可能才是掌握邱妙津真實樣貌的思路。


    7.


    〈柏拉圖之髮〉則讓敘事的形式是相對單純的一篇,卻是性別符號最令人玩味的。但仍然注意的,在這故事的一開始就註定,是兩個相似形象的必然悲劇。作者選用的「髮」在小說中是相當有效的象徵。

    從寒的「你的頭髮好長!」「你的頭髮比我長得多!」「可是你是男人啊!」三句話,直接否定「我」的形象。這個最簡單的刻板印象,在寒接著說的話當中產生極大的效應:「你如果也有長髮,就會變得不愛我的長髮了。」接著說不如自己剪斷長髮,才能愛上「我」的長髮。長髮與短髮,女人與男人,在這簡單的場景與對話中展現豐富的變體。

    寒這樣的女性,從契約到誘惑,激起的痛苦的意識,將在小說再度翻轉:「我」並不是在開頭讓讀者以為的男性,而是女性,更重要的是,「我」到這時才意識到「我」是個「女性」。這也是唯一一篇敘事者「我」是個生理女性。這是作者的小說性別意志開始的宣告,主體因為女人而意識到女性,而非因為男性。過往與男性交往的經驗,只讓「我」對性別只有模糊的想法。

    我們可以在這裡辨識出作者往後在《鱷魚手記》、《蒙馬特遺書》的慾望與痛苦的原型,這必須放在「我」與寒的對偶關係中去看。寒的身體是種不可觸的又如焚燒渴望的,是個極限的體驗(巴塔耶語),是逾越的愉悅,是禁忌也是神聖,永遠不可能妥協,也不可能庸俗的。在此,「我完全找不到自己在男性和女性座標中的位置」,成為在迷宮中的牛頭人身怪物般的存在。

    小說背後的暴力與魔幻場景,將最初場景預示的閹割意識重演,與〈囚徒〉的對鏡像的攻擊、自我與他者的混淆有異曲同工。


    8.


    礙於篇幅,《寂寞的群眾》無法在此細談。但可以注意的是,在《鬼的狂歡》裡的非寫實的處理(後設破壞敘事,或〈囚徒〉〈柏拉圖之髮〉的魔幻結局)後,作者似乎對於現實不再閃躲,《鱷魚手記》與《蒙馬特遺書》當中,能跟現實對抗的只有角色本身的性格,譬如夢生,但不會有頭髮有自己的意識之類的故事了。

    《寂寞的群眾》的現實意識值得玩味,甚至是認真的處理政治、歷史與社會。另外,這本集子三篇都展現十足的敘事形式的用心,尤其〈寂寞的群眾〉在處理歷史、社會運動,以及極為獨創的敘事角度--敘事者我,是漫天飛舞的報紙照片,對照著天安門事件與台灣街頭運動的兩種情景--可以看出作者對於小說的探索。我們幾乎可以斷言,邱妙津每個小說選擇的敘事形式,都是深思熟慮的。


    但,還是回到這個現實意義。這像是一種誓言,小說的敘事裡,都不會將現實以幻想替代(即使那些短篇裡的幻想非現實場景往往是更暴力的、折人的)。更可怕的可能在於另一個覺悟:《鬼的狂歡》的所有敘事者我都有瀕臨瘋狂,或是在瘋狂中結束小說的暗示。但後來的作品裡,「我」無論崩潰幾次,折磨無盡,都不再瘋了,反倒無比清醒的承受並呈現著。

    為什麼呢?若不要繞回老路,回到作者個人的傳記,《寂寞的群眾》的〈自述〉或許已經回答了,在相當早的時候,她已經決定「全然獻身」於文學,唯有以一種職業的態度才行。

    在她的最後作品,無論用怎樣角度看待,我想,都不能輕忽這篇宣言的最後,是在「更高級的發展自我意識」中,焉能完成。

    對於作者的意志,不應因任何的投射或逕自的想像而輕忽,這是作為讀者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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