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2|閱讀時間 ‧ 約 24 分鐘

從《Power錕的大人學》─談何謂大人追求的大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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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與小人的差別為何?法律上,民法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刑法18條則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傳統上,稱男性成年為弱冠之年(20歲),稱女性成年為及笄之年(15歲)。法律以年齡作為行為能力與負完全責任的依據,而傳統的成年,則與成家立業、經濟獨立、傳宗接代等社會化有關。但是,到底什麼是大人與小人的核心差異呢?又時間(年齡)具有什麼樣的特性而能夠改變一個人的價值與信仰呢?俗話說大人有大量、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我認為大人與小人的根本差異在於─對生命邏輯的不同理解。 


    相較於大人的世界,小人的世界觀是競爭的、短視近利的、小確幸的,而大人的世界觀則是互利的、跨時空性的、意義性的、大確幸的。一個活在短暫moment的情緒、事件之中,一個則活在意義之中。 


    人不就是競爭(政治)的動物嗎?等紅綠燈與其他車手的競爭、擠電梯與打卡機的競爭、搶停車位與空間的競爭、同梯的同事升官與見不得人好的競爭、排隊買晚餐與滿足口腹之慾的競爭、逛街看到想買的東西與荷包消瘦的競爭、午夜12點訂車票與其他旅客的競爭、球場上的競爭、職場上的競爭、與他人的競爭、與自我的競爭。人有可能脫離競爭關係嗎?即便如同老子所說過著無為而治的生活,為了無為而無為,本身也是一種自我競爭(比較)的關係,而究其生存之道,不就是一種競爭關係(爭氧氣、爭食物、爭居所)。我們無法改變人生就是不斷競爭的事實,反而應該利用競爭所賦予的「動力(power)」,來幫助我們邁向更美善人生的可能。而大人與小人之別,關鍵在於對競爭關係動力的使用是否有邁向「大確幸」的可能。 


    例如:到餐廳點餐,等到比自己晚來的客人都取餐走了,結果一問之下才發現根本還沒做或根本就被消號了,這時候小人便會很生氣,不管是因為出錢就是老大的價值觀、將服務人員物化的價值觀、因肚子餓(感受到對死亡的恐懼)而哭爸的情緒性反應等。當下一股懶趴火上身,感到十分地不公平與不悅,進而影響了之後的用餐甚或一整天的心情(也許下次再也不來了)。而我們能夠選擇將這股動力用於請老闆出來道歉、當面訓斥員工的不是等爭一口氣的競爭關係。但這樣的動力有幫助我們邁向更美善的人生嗎?又或者,選擇將外部競爭轉化為自我的內部競爭;視為一種與過去自我競爭的關係。 


    若說邁向更美善的人生便是擁有更踏實的生活、成就更好的自我,時時刻刻與回憶的我產生對話與競爭關係。點餐多等了一下,吃的意義並沒有改變,我同樣是花錢得到了一些熱量,然後藉由這些熱量作為我繼續追求美善人生的power。等待之所以會讓人感到煩躁,是因為我們認為時間就是金錢、時間一去不復返、時間能夠包容所有空間與一切、時間是因果邏輯性的存在,相信投下越多時間努力,便能夠獲得越多相應的報酬。但是,跨時空性恰巧是不以過去、現在、未來等線性的因果邏輯看時間的。正因為時間不是金錢(不能交換、不能增值、也不會貶值),時間之下所凝聚的回憶是時時給予我動力與成長的來源(不斷詮釋出新價值)。時間不是因果邏輯的,而是矛盾的、辯證的,時間才能夠真正包容一切,才讓各種可能得以發生。 


    許多人反對年輕人只抱持著追求小確幸(微小而確切的幸福),但,什麼又是大確幸呢(巨大而確切的幸福)?幸福從來沒有大小之分,亦如我們無法量化幸福、無法經由實驗得到幸福,幸福不是最努力追求幸福的人最幸福,因為幸福不是因果邏輯的,而是意義的邏輯。反對小確幸是因為年輕人都只有短視近利的目標,而沒有長期(跨時空性)的遠大夢想。或許在這個變動迅速的年代、價值充滿矛盾而產生的某種虛無感下,任何確切的東西都是微小而短暫的,但是即便短暫,意義也可能是大且永恆跨時空性的,其動力來源在於我們不斷製造值得與人分享的回憶。當我們有越來越多的故事(知識)與行動力(勇氣)時,意義便會不斷地流動與擴散,才有可能脫離洞穴而獲得真正的自由。下次遇到服務不佳時,不妨將不滿的動力用於批判自我、矛盾自我的開始,作為邁向美善人生的一步。想想,當大家對服務不佳都表達不滿時,是真正的自由嗎?

    201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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