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環境教育,或者以狹義的自然生態教育的實施方式而言,一直有兩個不同的途徑,一種是知識上的教導,也就是所謂的自然解說,著重在鳥獸蟲魚的名稱,分類,作用……等等,另一種是自然體驗,強調忘掉知識,直接感受到自然生命的流動,著重在靈性的體會。
這兩種不同的做法彼此的追尋者也有過一些爭議與批判,「反智的體驗」「知識的強炙」……在對立之下似乎也各有流弊,比如追求知識到後來變成辨識物種比賽,自然知識只是研究者驕傲的文飾。相反的,一昧地只追求體驗,乃至於重視形式,或許也會形成讓民眾「困坐自然現場,一臉迷惑、尷尬、無聊」,難免流於「國王的新衣」之類的虛偽。
那麼如何在知識與體驗間尋找一個平衡點?
其實在一百多年前,梭羅已為我們做了最好的示範。
最早,梭羅以「湖濱散記」開始,他也一直是自然體驗與靈修派的代表,他也曾加入亦師亦友的哲學家愛默生的「新英格蘭超驗主義俱樂部」,他也是近代把自然知識融入到更宏遠深邃地宗教靈修而且具有廣泛影響力的先驅。
但是他也寫過「種子的信仰」與「野果」,從書中可以得知,梭羅具有非常豐富的自然知識,也有非常科學又嚴謹的自然觀察技巧。
從梭羅身上我們知道,對一個真正熱愛自然生命,關心環境的人而言,知識的追尋與靈性體驗的經驗,兩者並不是互相對立,而是一體的兩面。
若回到環境教育來說,梭羅的「野果」與一般的自然課老師不同,梭羅的文筆帶有深厚的個人色彩,是一個人滿懷欣喜與感動之餘的分享。課堂上的講解,有一定的內容與範圍,是制式化的,而個人的分享就很生活化,除了自然知識,還可以有人文歷史,是將個人的生命經驗透過這些野果來分享給大家。
環境教育是教育的一種,那種究竟什麼是教育?教育的本質是什麼?
我覺得教育基本上像是商業的買賣。
買賣成立的要件是有人賣,也要有人買。沒有人去買你的東西,應該就不能說完成了一件交易。
既然教育如同買賣,那麼當我們也想把某一項東西(觀念、想法、價值觀、知識……)去賣(傳遞)給別人。可是別人如果完全沒有接受說你已經「教」了嗎?
因此,我認為,根本不需要徬徨於重視體驗或知識,「有效」應該是所有教育的根本。不管用任何方式任何技巧,只要有效、能影響人、能感動人,就是最好的方法。
孔子說「因材施教」實在很有道理,我們在同一個地方、同一個標地物進行自然解說教育時,對於不同對象所採用的方法一定是不一樣的,「有效」是我們評估的唯一指標,而不是在該重知識或該重體驗這種技術上的層次打轉。
在這「有效性」來說,梭羅從「湖濱散記」到「野果」,用不同方式跟我們示範了環境教育的方法。
而且梭羅不只離群索居獨自居住在湖濱成為所有愛好自然的人們嚮往的生活方式,即便後來他回歸城鎮,也不斷藉由散步、旅行,示範與自然互動的方式。
其實我們之所以親近大自然,與自然互動有三種模式。第一種是好學問名型,不管是圍著解說員或指導老師發問或查閱圖鑑,以自然知識的追求為主。第二種是名士欣賞型,也就是到大自然裡散散心,紓解壓力,呼吸新鮮空氣,不在乎植物昆蟲的名稱。第三種是形上哲思型,在大自然中追求靈性的成長,直接感受大自然的奧秘。
這三種模式,也表明了大自然對人類的三種不同層次的功效。第一是具象的,鳥獸蟲魚的知識的確對這個我們生活的物質世界有所幫助,畢竟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憑藉,都來自於大自然,甚至美的源頭,想像力與創造力的根源,也都是來自於大自然。同時多到大自然走走,對於我們的身體健康也有所幫助。
第二層是心,也就是精神,人到大自然可以紓解壓力,從大自然豐富的生命裡可以激發我們的好奇心與對生命的熱情。第三層就是靈性的部分,也就是宗教的層次,探索生命的意義,人從哪裡來,人死後到哪裡去,這種生命萬物一體的共同感。
這三種不同層次的作用,每個人都可以各取所需。
或許我們應該,忘掉技巧、忘掉知識。
忘掉知識並不是說知識是不重要的。相反的,往往知識本身就有感動人的力量。忘掉技巧也不是說親身體驗感官接觸是不重要的,相反的,經由技巧的指引,讓民眾自己動手、自己體會,留存的感動與印象,也是會比較長久的。因此強調「忘掉」的原意是要提醒大家,解說教育真正目的是要有效,除此之外,一切都只是枝微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