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網紅開除員工上新聞,網友猜測為何網紅開除與為何委任法律大所,新聞報導:「法律系網友推測,應該是蘿拉跟和潤借錢,可能簽本票時偷蓋蔡阿嘎的公司章,所以蔡阿嘎是共同發票人,然後和潤去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並通知蔡阿嘎,整件事才曝光。」目前根據新聞報導與查詢裁判,目前無法得出網友推測的事實,而且網友推測在法律與邏輯上難以成立(例如共同發票人應該或出現在同個裁定上、公司章被偷該要負責的是公司而不是公司負責人個人)。因此,本篇文章來討論幾個重要的偽造本票法律問題。問題一:被盜蓋印章簽發本票,要負票據責任嗎?既然不是自己簽發本票,就不用負票據責任。不過,在印章是真正的情況下,除非盜蓋的人承認自己是盜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