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段關係中,無論是親情、友情、愛情更甚至是工作上人際相處,我們常會感到焦慮,進而引發情緒反應,這焦慮的根本源自於「恐懼」。
恐懼?
恐懼事情的走向會不如預期,也意味著「未知」。
「未知」對部分人等同「挑戰」跟「機會」,但對缺乏信任感和安全感的人,「未知」等同「我無法掌控這件事」,而「我無法掌控這件事」很容易被解讀為「我可能會受到損失/傷害」,假如過往沒有建立出良好的傷害應對機制,或是成長歷程缺乏被保護的經驗,那麼便會導致一個人提前採取過激的防範策略。
什麼是過激的防範策略?
「暴力攻擊。」
不侷限於肢體,「暴力攻擊」更多是以非肢體的情緒化言行呈現,情緒的失控轟炸便極具殺傷力,但卻最常被忽略。
擺臉將不滿外顯是一種,刻意將氛圍搞僵是一種,說傷人的話是一種方式,表現出跟內心所想完全相反的行為去試探他人也是一種。
再嚴重點,抱著「我的感受你們都忽略,我就把不滿全炸開!你們不在乎我,那我也不在乎你們!」以及「我就把大家都拖下水!反正我受罪的話,你們也不能開心!」的執念,說出或做出偏激行徑,這將導致社會關係的自我毀滅。因為害怕受傷而延伸出的防衛行為,儘管本質是「求助(請聽我的需求)」,結果卻讓自己孤立而真正受傷。
這樣的行為模式一但反覆成為習慣,就會不斷重複著「不信任」、「懷疑」、「測試(設關卡反覆考驗對方是否通過,成為用來檢視這人是否值得信任的依據)」並「攻擊(因為沒通過測試而將對方判別為『會傷害我的人』)」的過程,最終只會得到最不想要的「傷害」。
要停止這樣的狀態,首先請學會不要怨自己的任何決定——無論是做過的事、選擇的工作、說過的話或喜歡過的人;也不要去怨任何人(包含自己),因為對自己以外的人、事、物的所有不滿,最終本質其實是「別人沒有依照我期望的方式對待我,所以我生氣!」
得先處理憤怒與不安,才不會總是因「人」受挫,也才能以「信任」的方式與人相處。
「信任」不是因為某人通過你的層層考驗才可以給予對方,也不是對方要先對你好、要先信任你,對方才值得你交付信任。「信任」很單純,他就是你平時對待自我的方式,進一步投射到你與外界相處的結果。
如果你信任一個人(包含你自己),不需要任何先決條件(正如同你信任你自己,不需要任何條件),在關係開始時就會往這方向發展,後續自然而然就會產生「安心」、「和諧」、「溝通」等正向結果。
當你信任一個人時,你不會把對方跟任何人比較,也不會計較誰付出得多?誰又付出得少?
你會因為他的優點,而感激自己能遇見這麼棒的一個人。
你會知道所謂的他的缺點,其實不是缺點而是「特點」,是「他」的一部分。
你不會想改變他,而是尊重他與你的差異,接受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如果他說什麼或做什麼讓你不舒服,你不會馬上變刺蝟要反擊、急著大聲宣洩自己有多受傷,你會了解「在這件事情上,確實存在有人的處理(或理解)方式跟我不同」,或許你的感受不舒服,但你可以明白正如同一個人會帶給你喜悅般,跟那個人的互動也會伴隨著不愉快,在合理範圍內包容對方,不把這事放心上當陳年舊帳。
你就是你,他就是他,所有人在你的世界都是獨一無二,正如你與我都是無可取代,我們沒有贏任何人,也從不輸任何人,更無須懼怕任何人。
我們無法也沒必要去決定人、事、物該以怎樣的樣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出現了,就惜福;離開了,就祝福。
你帶著愛出生,你是安全的,你被保護著,你被珍惜著。
願你我都學會「信任」這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