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我們看過許多不同類型的愛情故事,《流星花園》的浪漫愛、清水玲子的BL、《庫洛魔法使》的雪兔和桃矢,看八點檔上演劈腿、失憶又復合,在韓劇裡看大老婆如何反擊。但這些故事主角往往都是「直立人」,在我們的生活和想像裡幾乎不存在障礙者的愛情腳本。至少我是如此,對耶,他們會怎麼談戀愛呢?
試想一下智障、肢障、聽障或視障者的愛與性會是什麼模樣,如果結婚生子,又會是什麼情況?馬上想到的是各種困難和不方便,瑣碎的家務、沉重的醫療負擔、經濟狀況不穩等等。這些質疑馬上與障礙者的自身能力關聯,又彷彿理所當然的拿來阻止他們擁有愛與性的權力。
作者陳昭如在《幽黯國度:障礙者的愛與性》一書裡訪談各種不同障別,和他們聊聊愛情故事。從一位曾被長期性侵的聽障少女開始,16歲的她雀躍的訴說新戀情,作者卻感到不安,脫口而出「要她小心」。作者反思自己「隱含著她應該是『天真無邪』、『未經世事』,也就是沒有慾望的,如此才能使她的受苦具有正當性」,同時也要是「虛弱而蒼白」(註1,p.8)。
對障礙者的汙名,就是他們應該沒有能力,所以也應該沒有權力。在這樣的思維下,乙武洋匡背叛妻子,與數十名女性發生不倫關係,被名嘴批評:「沒有腿也能劈腿,沒有手也能把妹,讓人重新思考男人到底需要什麼才能讓女人愛上,這我真的不懂」(註1,p.10)。另外生活中常見的「殘而不廢」的勵志故事,背後也暗示著障礙者做不到一般人能做的事,如果做得到,就是奇蹟(註1,p.11)。障礙者(居然能夠)「不廢」的故事,被用來激勵整個社會,被擺在「追求成功」的競爭敘事框架下來觀看,「居然能夠不廢」這樣的觀看本身,帶著包裝成感人淚水的獵奇視角,亦或是某種不符合標準的目光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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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觀察到機構對智障者的性教育普遍停留在性騷擾防治。布洋娃娃身上貼了許多代表身體的這裡和那裡的紅圓點貼紙,這裡和這裡還有更遠的那裡,是不可以摸的。再說下去,老師擔心觸動他們的性慾,會一發不可收拾。然而統一短髮、沐浴、睡通鋪、避免談性,去性化的管理終究無法掩蓋他們渴望愛與被愛的事實。課堂上院生問到:那我身體的哪裡,是可以被摸的?
在台灣,為避免性衝動導致不當肢體接觸,或是省去經期時的照顧困擾,智障孩子被父母帶去結紮、摘除子宮時有所聞。在美國也有知名的枕頭天使艾希莉案例,長期臥床的艾希莉,無法說話、走路、自行進食,只能靠胃造口灌食。艾希莉被注射雌性激素抑制成長,切除子宮與乳蕾,讓她永遠停留在135公分,體重29公斤的身型(註1,p.55)。有些人批評殘忍、不尊重孩子的個人身體自主權,但是當孩子實際的身體機能維持與父母的生活和照顧能力緊密依存時,孩子與父母又像是生命共同體。父母的照顧範圍到哪,某種程度上孩子的生活就到哪,「不尊重身體自主權」常常是對父母而言過於簡化的批評,當漸老的父母快要抱不動快速成長的女兒,擔心再也無法帶她外出,接下來艾希莉的日子就只能躺在床上、盯著天花板?父母的求方便,是為了維持孩子的其他照顧品質所做的取捨。
或許我們可以改以討論的是,為什麼父母沒有其他選項而覺得「只能自己來」,為什麼在照顧情境的想像裡,沒有其他力氣大的人幫忙移動女兒到輪椅上,也沒有其他專業人士和資源給予協助,為什麼他們覺得女兒一定學不會換衛生棉、兒子可能成為性騷擾加害者?可能是社會或隱或顯的歧視,或是相關資源、性教育的缺乏。如作者所說:
障礙是個人的不幸,如何面對這樣的不幸,則反映了整體社會如何看待「障礙」這件事。包括對障礙(者)的認識,是否存在或隱或顯的歧視、生活環境無障礙空間的多寡等(註1,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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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歧視在愛情裡亦然,作者在《幽黯國度》裡呈現各種不同樣態的愛情故事。
老農民和智障女結婚為了要一個伴,卻不知道如何照顧無法自理大小便的妻子。媽媽為智障兒作主和外配結婚,妻子成為照顧資源和性工具,甚至被婆婆強押讓兒子滿足。智障者的婚姻時常充滿無奈,但書中也有不一樣的例子,一對智障個案夫妻M和F,從相愛、結婚到懷孕生產,都有社工陪伴,也能夠勝任父母之職。
障礙者對愛與性往往是消極的,有的逃避承諾、有的選擇從此隔絕,部份原因來自他們的身體限制--有的人就連自慰也會骨折--但更多的是外人的偏見和拒絕。常見的阻礙就是家人,來自於直立人伴侶家人的不理解,為什麼要讓自己下半輩子過的這麼辛苦,成為對方家庭的照顧資源。或者是與家人的照顧關係導致對彼此過度依賴,你坐輪椅憑什麼讓人喜歡,對方一定是騙你的,讓家人的偏見干涉自己的感情生活。作者說忘記在哪裡看到的一句話:慾望不髒,慾望其實很痛。
但是也有肌肉無力的輪椅族小齊與直立人妻子誼芳、被貨車輾過下半身的小育與外籍直立人丈夫的婚姻和育兒故事。伴侶肯認障礙者的能力,知道他們的界線在哪,能做和不能做什麼,會「放生」小育自行外出購物,甚至直立人妻子反而被輪椅族小齊細心呵護。另外也有手天使創辦人智堅的故事,從身兼障礙者與同志的個人性經驗出發,再到組織如何服務個人,投射出障礙者身而為人的多元性。
作者整理了國內「性交易是否合法化」的兩派觀點與國外實例,日日春主張「情慾資源不該因階級而有差別」、反性剝削聯盟認為「女性從事性交易匱乏下的選擇」、潔絲.馬汀否定「性交易可以解決障礙者需求」認為這完全是健全主義的產物。那麼「性代理人」會是一個較好的選項嗎?會不會反而讓障礙者的性,需要提出申請和被評估?作者指出北歐國家性觀念相對開放,背後是對「性」的認真態度,或許現階段最重要的不是法令或制度上的變革,而是性觀念的解放,不是性氾濫,而是知識與心態上的解放。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聆聽廣播專訪:2018-10-04《POP大國民》專訪 資深記者、作家 陳昭如-《幽黯國度》
註記
【延伸閱讀】
《這是愛女,也是厭女》(上):什麼是「厭女」?以好女人/壞女人作為手段
《性的正義》(一):身體變成戰場,最高級的可幹性(fuck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