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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主控感,不是你以為的那種「勇敢」
多數人對「主控感」的想像,是:能做決定,能承擔,能不怕。
但現實是,大部分的決定,怕——始終存在。甚至,怕才是真正的背景音。
就像Eva的故事:
不是她學會了「不怕」,而是她選擇——就算怕,也不把決定權交出去。
如果你以為這只是一個搬家的故事,你可能會錯過。Eva搬的,不只是她的行李,而是她的討好型責任感,她的「順從型人生規劃」,她把主控感寄放在他人身上的習慣。
這篇,不是勵志。不是要你變勇敢。而是要讓你思考:
當你害怕時,你還能為自己做哪一種選擇?
不是無懼,而是有意識地承擔。
你將會學到:
- 她如何把「怕」轉化為行動資本(情緒資本理論)。
- 如果你也怕選擇,如何用三步行動方案,練習自己的主控感。
- 為什麼快樂,不是「對的選擇」帶來的,而是「一致的選擇」帶來的。
故事的主控權,在她手上。你的主控權,也該是。
《板橋三次搬家後,我才懂,怕,並不代表不能做決定》
投稿者|Eva(32歲,板橋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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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這麼大間,自己一個人住?」
貨車司機喘著氣,把最後一箱行李扛上五樓。
我點點頭,「對。」
把搬家袋的繩子拉緊。
不是不怕,而是——這次,我想承擔怕的後果。
屋裡空蕩蕩,窗簾沒掛。陽光毫無遮攔地灑在地板上。
這是第一次,空間裡只有我的味道,不是我們的。
【板橋,下午三點】
那時新家租約剛簽下。筆尖落在名字最後一劃,手指微微顫抖。不是冷氣太強,是因為:這是我人生第一次,不為別人找房子。
【為什麼我變成討好型的人?】
我不是天生這樣。我的第一段戀愛,曾經太害怕失去。
19歲,和一個年長8歲的男友交往。
他說:「女生要懂事,不然男人會累。」那時我把這句話記在心裡,甚至覺得——討好,不是委屈,是成熟。
後來的戀愛,我把「成熟」變成習慣。房租出多一點、家務做多一點、吵架先低頭。我以為,只要我不讓對方有負擔,他就不會離開。
哲,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但他是,讓我徹底明白這個模式錯了的人。
【第一次搬家|26歲,討好的起點】
「妳真的懂事,房租妳出多一點,這樣我沒壓力。」哲說。我笑著:「沒關係,我賺得也不算少。」
那年,我26歲,第一次搬家。房子是他挑的,牆面灰色,簡約冷調。朋友問:「不會太冷了嗎?」我回答:「不會,他喜歡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