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東亞:「美中體制」的形成
自太平洋戰爭爆發後,美國東亞外交策略服從於其美國戰後的重建大戰略之下,其核心原則乃是與一個「統一、友好、繁榮、強大且走向民主」的中國合作,不僅藉此填補日本帝國崩潰後東亞的權力真空,也要透過與中國的同盟與日本帝國在「種族」問題上進行意識形態鬥爭。羅斯福總統寄望於各種心理、物質上的改善與支持,希望使中國在擊敗日本和戰後重建上走向美國所寄望的道路,能發揮其關鍵性作用。這也讓蔣介石有著中國將在各層面領導戰後東亞諸國的積極構想。
[1]
由於美國對中國的高度盼望,使美國在中國和其他國家爭論時,往往偏袒中國,然而中國在1943年底開羅會議不僅使盟國大失所望,中美之間的討價還價、史迪威事件的爭執,以及1944年更面臨中日戰爭開始以來的慘敗,使得美國不禁懷疑中國作為盟友的作用。
[2] 為求盡速擊敗日本,1945年美國、蘇聯與英國召開雅爾達會議,以中國宣稱在東北的領土權益和默認外蒙獨立,來換取蘇聯對日宣戰,不僅顯示美國下調中國在其戰後全球戰略中的重要地位,也遏制了戰後國府將統治權威延伸到所有「邊疆」的決心。
[3]
然而,中國仍舊是美國在戰後東亞的主要合作夥伴,即使因雅爾達會議挫傷了中國在美國心中的地位,美國也仍然沒有打算放棄中國而選擇蘇聯。陳翠蓮指出,在羅斯福總統死後,杜魯門總統延續了羅斯福的中國政策,因此戰後美中兩國構築起一套合作體制:「美中體制」,來掌控東亞局勢。其定義如下:
1.美國為掌握戰後國際優勢與遠東秩序,選擇國民黨中國做為合作對象;中國因內戰、統一問題,需要美國大力協助,提供軍事、經濟等各種挹注,雙方在互蒙其利下建立合作關係。
2.此種合作關係具有主從性格,重要政策由美國主導、制定,中國政府配合、協助、執行。
3.但是美中之間的合作關係並非單邊主義,在不違背美國的主要利益下,中國政府所主張或宣傳的次要利益,美國予以容忍、默許、讓步,做為回饋。
4.因為美中是共同利益的結合,當雙方利益嚴重矛盾時,美中協力體制就會鬆動,甚至崩壞。
[4]
美國評估戰後中國的局勢,決定協助國府達成兩大目標:一、在穩定政府與民主路線之下,帶來中國的和平;二、協助國府盡可能建立即於全中國的權威。
[5] 是故「戰後美中體制」的主要目標,在於協助國府取得全中國的統治權,進而穩定東亞局勢,以免日本、蘇聯等國日後在東亞再起波瀾。
既然美國對戰後中國的優先考量乃是建立起統一、強大、民主的中國,那麼除了對國共兩黨採取調停的態度外,美國對任何可能分裂中國的邊疆民族問題採取不聞不問、甚至是漠視的態度,間接地支持國府採取自身方式去處理邊疆民族問題,以及透過中蘇、中英的大國政治來解決邊疆爭議,正如劉曉原所言,美國在東亞所支持的對象一直是以漢族為主的中國民族主義。
[6] 這就使國府能夠對戰後收復的邊疆領土恣意採取行動,正如第一節所述,國民黨的邊疆政策,即是推行同化,如果不行則以武力征服後,再行同化。這不僅將實踐於戰後的內蒙古等地,也包含了新收復的臺灣與澎湖。
(三)「領土收復主義」與邊疆政策的成敗
「領土收復主義(irredentism)」在劍橋英文字典的定義是「a policy of returning land to a country that it belonged to in the past(收復從前屬於這個國家領土的政策)」。林孝庭在其著作《西藏問題》中,以這個名詞用以代稱為戰後中國政府「收復」少數民族所居住之邊疆領土,以及戰後漢族人民追隨政府重新挺進邊疆的行動。
[7]
不過,從蔣氏在1934年3月7日在南昌演講〈中國之外交政策〉時,即表示:「所有失地如臺灣、琉球、朝鮮、均須收復。」
[8] 直到1943年出版《中國之命運》時,他仍主張收復自1894年以前的所有領土。因此筆者推論戰後中國政府的「領土收復主義」除卻朝鮮、琉球兩地則如前文所述,基於維護戰後與美合作和自身實力的現實考量,蔣氏將之放棄外,實際上並不僅如林孝庭所言,僅侷限於外蒙古、內蒙古、西藏、新疆和滿洲,而是包含了臺灣與澎湖。
若以宏觀視野探究戰後「領土收復主義」的行動,更可將之視為清末以來,中國朝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型過程中的有意識行動。自中華民國建立以來,將已經離心、模糊且主權所不及「邊疆」化為明確、可由國家主權直接控制「邊界」,使中國領土和主權完整化。既然當初破壞中國國家主權、給予外國「治外法權」的不平等條約在戰時皆已廢除,國府勢必要在全中國重新建立國家主權,建立起一個統一且強大的國家。對此,邊疆領土與少數民族對中國的「叛亂」與「分離」行動、違背國府「同化」與「自治」政策以外的行為都是不可容忍的。
而開羅宣言盟國的承諾和戰後美中體制的成形,也使國府名正言順地收復這些領土。然而國府亦體認到,邊疆分離傾向與蘇聯、英國等列強將中國邊疆視作潛在利益與擴張線的看法為一體兩面,因此要解決邊疆事務,必須大國外交,特別是雅爾達協定簽署後,尋得解決與妥協之共識。
但是外交取得成功,國民政府卻低估了少數民族尋求民族自決、命運自主的願望,以及他們在戰後大國外交上縱橫捭闔的能力。因此,戰後邊疆少數民族對國府的挑戰,以及國府務實卻混亂的邊疆政策,最終導致其一敗塗地。
國府對外蒙古的態度,事實上決定性地影響了邊疆與中國的關係,外蒙古的獨立帶來骨牌效應。
[9] 外蒙古自1912年中華民國取代清朝後,就事實上分離出中國,中國僅有名義上的主權,俄國與之後的蘇聯,才是真正具有影響力的宗主國。而1921年蒙古人民共和國在喬巴山的領導下建立後,中國與外蒙古的關係事實上已難以挽回。抗戰期間,蔣介石的親信、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即向蔣指出,收回蘇維埃化的外蒙古主權一事已相當困難。
[10]
同時,新疆維吾爾各族在蘇聯直接協助下,於伊犁建立「東突厥斯坦共和國」,除仇殺漢族外,更在南北疆勢如破竹,直逼省府迪化。
[11] 內蒙古在王爺廟、蘇尼特右旗德王府成立自治政權。
[12] 在蘇聯對日宣戰後,滿洲和大部分內蒙古已在蘇聯百萬大軍掌控之下,蒙古人民共和國更意圖合併內外蒙古,建立「大蒙古國」;中共也在此時全面進入華北、內蒙和東北,並以外蒙作為與國府交鋒失利時的避難基地。
[13] 至於西藏,國府趁英國忙於處理戰後殖民地獨立運動與戰後重建,無暇顧及西藏時,藉由高度自治拉攏安撫西藏。
[14]
面對戰後邊疆高漲的民族自決運動,以及牽扯其中的國際外交,即使美國力挺漢族中國一統邊疆、協助空運軍隊接防,國府也無力全面接管華北、滿洲、內蒙等地,況且美國的優先目標是重建國府在中國東部沿海的統治權力。
[15] 蔣介石明白,要解決自新疆到滿洲的民族自決問題,防止邊疆領土分離出去,必須承受雅爾達協定,以與蘇聯妥協,而蘇聯不可能讓外蒙古再回到中國。因此,國府以承認外蒙古獨立,換取蘇聯不干預新疆事務,並自內蒙、滿洲撤出,許諾不支持中共等條件,最終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
[16]
中華民國與蘇聯簽訂《中蘇友好同盟條約》,承認外蒙古獨立。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
在1946年國府承認外蒙獨立,加上中共逐漸滲透內蒙後,外蒙軍隊與官員在蘇聯壓力下全面撤出內蒙古。
[17] 而「東突厥斯坦共和國」也自動改名,與國府西北行轅主任張治中談判妥協,於1946年6月簽署和平條款,建立聯合政府並實行民主選舉。
[18] 然而,國府內部對於邊疆自治運動的支持與否分為兩派,彼此之間爭權奪利,最終導致國府的全面性失敗。
在內蒙古,彼時國府表面上堅決反對任何民族高度自治運動,內部卻分為接受自治與否兩派,爭論不休,蔣介石左右為難而遲遲難下決定,加上國府因為與蘇聯簽訂條約,並承認外蒙古獨立,也削減了其在民眾心中捍衛疆土的信任,以及邊疆騷動是中共與蘇聯造成的指責力道。另外,在國府接管日本留下的軍事、經濟與工業資源進行分贓時,漢族移民也大量進入內蒙古,搶佔蒙古人牧場進行耕作,更要求政府主動遷移漢族移民進入內蒙古,更引起蒙古人對國府的強烈不滿。
[19]
而中共蒙古族黨員烏蘭夫在取得蘇尼特右旗自治運動的領導權後,在張家口改組為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並在1946年4月「四三會議」上說服王爺廟一派加入並支持中共的民族自治主張。
[20] 這使中共取得內蒙古支持,不僅打通與滿洲的連結,也成為中共與外蒙、蘇聯聯繫的一條重要管道。
[21]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國府急忙以過去東北九省的劃分來治理滿洲,但蘇聯軍隊直到1946年3月才撤軍,並將其佔領區交給中共,國共最後爆發衝突,加上東蒙古4月靠向中共,使得國府完全無法伸展其國家權威至滿洲北部與西部。而當時國府任命的政學系熊式輝分配為東北行轅主任、桂系李宗仁出任華北行轅主任,卻因政學系掌握東北軍政經資源,以及對熱河省的權力分配而爭鬥不休。當地國府官員、親國府或反共的蒙古各盟旗軍要求國府改變政策,然而蔣介石堅持己見,致使滿洲混亂與戰爭的情勢持續不斷。
[22]
國府在新疆與西藏也陷入難堪境地。新疆省聯合政府是蔣介石化解新疆少數民族問題、確保新疆領土不脫離中國的欽定政策,然而1947年2月後,省主席張治中陷入兩難,既要對尋求脫離出去、行使民族自決的東突一方妥協以實現蔣的政策,東突卻不斷製造民族衝突以獲取更多利益,而國府內部也出現對張治中不斷讓步的不滿,最終導致張治中去職。此後國府雖以右派的維族上層人士麥斯伍德等人出任省府高層,意圖與東突爭取少數民族的民心,但聯合政府政策的破產,業已證實國府的新疆政策全面失敗,新疆的民族衝突也未緩解。
[23]
在西藏,由於印度獨立,英國迅速撤離其在中亞與西藏的干預,國府卻也未成功使西藏徹底內附。儘管蔣介石的高度自治引起西藏上層的興趣,更運用詭計使西藏派員參與1946年年底的制憲國民大會,同時邊疆各地也都派了人,對國內外形塑出一種西藏與其他邊疆少數民族已經同意中國在西藏的主權,藉以強化國府致力於國家統一的形象。然而事實上,西藏卻秘密派遣使團出訪歐美各國尋求協助,並在隱瞞中國的情況下獲得秘密接見,行使事實上的獨立自主,事後使國府大為憤怒,卻又無能為力。到了1947年,西藏上層親國府的熱振活佛派系更被全面清除,加上國共內戰,導致國府再也沒有機會將西藏納入國民政府的主權控制之下。
[24]
(三)小結
自中華民國訂立約法、確立疆域以來,中華民族主義者的心中,已將秋海棠地圖作為中國神聖且天然的版圖,並以延伸主權、將模糊邊疆化作明確邊界、統合不願成為以漢族為中心之中華民族的少數民族為己志,同時還必須抗擊吞併邊疆失土、進攻中國本部核心地域的帝國主義國家。
國民黨承繼孫文帶有一統五域、漢族同化論和反帝國主義的中國民族主義,自1927年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後,儘管無力掌控邊疆地域,國家邊界使中飄浮不定,但往往藉機重申邊疆主權,阻止具有分離傾向、萌生自身民族主義的邊疆民族和外國聯手從中國分離出去。
太平洋戰爭的爆發、美國對中國結為同盟到戰後美中體制的形成,給予了國府實現其「領土收復主義」前所未有的良機。國府遂得以在外交上折衝樽俎,與英國、蘇聯取得共識和協助,將受兩國「影響」的模糊邊疆明確化為中國「主權邊界」,協助國府與少數民族談判以遏制分裂傾向;在國內,也在美國的協助下重建國家權威,並嘗試解決國內的政治與疆土分裂問題。
雖然國府務實地對現實妥協,並善用短期情勢變化以最大化政治利益,但是國民政府中華民族主義意識形態中的同化主張、政府內部派系的爭權奪利、雅爾達協定帶來的外蒙古獨立、少數民族行使自身的民族自決權、戰後漢族百姓再度朝少數民族居住的邊疆地區開墾,以及蘇聯和中共對少數民族的拉攏與合作開啟了冷戰鬥爭先河等等因素,既使得國府在戰後無法擁有一個長期且穩定的邊疆政策,也無法拉攏少數民族上層以維持表面上的主權。
這不僅使得國府短期外交成就帶來的成果瞬間化為泡影,改採用武力的結果更帶來邊疆的全面動亂,使得邊疆地區向中共傾斜,而國共內戰則最終使得國府完成中國近代領土轉型、明確國家疆界的目標徹底失敗。
從西藏一直到臺灣這條圍繞中國本部的不穩定邊疆地帶,不僅呈現出少數民族行使民族自決權和中國為行使主權和同化論民族主義的鬥爭,也牽扯到戰後東亞的大國外交和冷戰鬥爭。內外蒙古和滿洲都與蘇聯和中共有所牽連,新疆則仍在蘇聯的影響下,蘇聯並對中共施以援手,邊疆更成為中共閃躲國府軍隊攻擊的避難所,相反地,美國卻對邊疆少數民族表示冷漠,力挺以「漢族=中華民族」為中心的國民政府一統中國,儘管美國希望調停中共與國民黨,卻仍然對國民黨施以援手。這一切為未來的冷戰開了先河。
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除卻西藏外,戰後邊疆的民族自決運動儘管出於自發,但不論同意與被迫,或多或少都與蘇聯和中共有所瓜葛,這也種下了國府中許多人對於戰後邊疆騷動的看法中,不僅強硬主張應取消邊疆少數民族的自治、自決要求,更不排斥動武,更深遠的影響是將所有邊疆少數民族的自覺運動視作共產黨滲透、策動、用以對付國府的政治運動,對於此種行為認定必須壓制。而這種刻板印象,反過來又成為國府官員掩蓋自身的貪汙腐敗、倒行逆施的藉口,並尋求加以鎮壓的口實。
而戰後「同化」政策在西藏、新疆到內蒙古失敗,乃是因為這些地方的民族主義雛形成型較早,但是在另一個具有「原型民族主義」的地方,起初卻獲得廣泛地接受和歡迎。這個地方就是戰後自日本新收復的邊疆:臺灣。臺灣起初何以熱烈接受「同化」?國府究竟是在怎樣的視角下看待臺灣與臺灣人?而為了「同化」臺人,國府採取了甚麼措施?為什麼後來卻又會全島性反抗的二二八事件?而國府處置二二八的態度,與其他地方有何不同?又有什麼影響?
[1] 劉曉原,〈時間、形體和顏色:中國「崛起」三境界〉,收於氏著《邊疆中國:二十世紀周邊暨民族關係史述》,頁53-82。
[2] 林孝庭,〈蔣介石與開羅會議〉,頁339-365。
[3] 劉曉原,〈時間、形體和顏色:中國「崛起」三境界〉,頁71;〈「灰色地帶」:戰時邊疆與大國政治〉,頁127。
[4] 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新北:衛城出版,2017),頁21。
[5] 陳翠蓮,《重構二二八:戰後美中體制、中國統治模式與臺灣》,頁20。
[6] 劉曉原,〈「灰色地帶」:戰時邊疆與大國政治〉,頁117-119。
[7]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3-243。
[8] 蔣中正,〈中國之外交政策〉,《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第12卷,頁101。
[9]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7。
[10]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4-215。
[11] 王柯,《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1930年代至1940年代》(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2013),頁125-230、293-312;吳啟訥,〈第三章:「東突厥斯坦伊斯蘭人民共和國」的興衰〉,收於張玉法、張憲文主編,《中華民國專題史:第十三卷.邊疆與少數民族,》(南京:南京大學出版社,2015),頁243-292;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2-223。對於新疆近現代史與「東突厥斯坦」第一、第二次獨立運動,上述王柯與吳啟訥的研究均有更深入分析,筆者在此僅列出最相關的章節。
[12]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7-218。
[13] 劉曉原,〈蒙古暗影:1950年中蘇同盟談判〉,收於氏著《邊疆中國:二十世紀周邊暨民族關係史述》,頁178-179;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8。
[14]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4-228。
[15] 劉曉原,〈「灰色地帶」:戰時邊疆與大國政治〉,頁119;〈「內蒙外交」:內戰時期中美關係枝末〉,收於氏著《邊疆中國:二十世紀周邊暨民族關係史述》,頁149。
[16] 劉曉原,〈「灰色地帶」:戰時邊疆與大國政治〉,頁127-128;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4-217。
[17]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8。
[18] 王柯,《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1930年代至1940年代》,頁231-260;吳啟訥,〈中華民族宗族論與中華民國的邊疆自治實踐〉,頁203-210;吳啟訥,〈第三章:「東突厥斯坦伊斯蘭人民共和國」的興衰〉,頁301-321。
[19] 劉曉原,〈蒙古暗影:1950年中蘇同盟談判〉,頁177;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8-220、229。
[20] 孟繁荔,〈烏蘭夫與四三會議研究〉,《中國邊政》164期(新店市:中國邊政協會,2005),頁41-54;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18。
[21] 〈中共中央關於內蒙工作方針給晉冀察中央局的指示〉,1945年10月23日,收於中共中央統戰部編《民族問題文獻彙編(一九二一.七——一九四九.九)》(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頁964;劉曉原,〈蒙古暗影:1950年中蘇同盟談判〉,頁178-179;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0。
[22]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0-222。
[23] 吳啟訥,〈第三章:「東突厥斯坦伊斯蘭人民共和國」的興衰〉,頁321-353;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2-224。
[24] 林孝庭,《西藏問題:民國政府的邊疆與民族政治(1928-1949)》,頁224-234、24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