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這將近一年以來曾認真地思考過現在到底處於怎麼樣的狀態?即使已經沒有去教會了,但是下意識依舊會稱呼自己為基督徒。
然後就會因為這個稱呼感覺到心痛。
也許對於之前因為期望著男人愛我的祈求,所以可以多少體會到「疼愛」被愛感受,但是漸漸甚至對於男女之間的性愛已經沒有太多感覺之後,連被愛也漸漸消失?
也就是說對於我來說,內在的性愛情欲與感覺被愛是一體兩面的事情,現在反而因為想要把兩個男人的愛情故事寫下來,以至於可以抽離對於自己被男人所愛的渴望?
以前好像只要想像性愛之後,認罪就可以回來?所以也沒有太多罪惡感,頂多是愧疚感,畢竟畢竟要自潔才能見上帝的面。
但現在無論所寫所構想的通通都是BL的劇情,以道德與以前教義而言,似乎比男女性愛幻想構成更重罪惡?從去年寶寶過世之後,也許那時候過度痛苦吧!所以一直希望有人陪伴的情況下,周遭的男人都沒有用處,幾乎就不再愛上直男,也可以說很難對於一個直男動心?或許在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已經放棄了。
有趣的因為想好好寫故事,所以現在反而可以冷靜?以前沉溺在那一瞬間的BG快感之後,幾乎就沒有後續的故事,但是現在我的BL小說通通都可以有後續的延伸,反而延續了我深愛的愛情故事?
因為我已經不相信男人會愛我了,無論年紀與需求,但是談論愛情這件事情上面,我想跟人聊愛人,反而在BL找到了愛情的感動。
以前寫愛情是因為自我的投射,但是既然已經對於男女的愛情已經死心了,那麼是否可以讓我筆下的人好好談戀愛?如果我可以寫出來,那麼至少好了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