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邱顯智對韓豫平特赦案的評論,我中餐都吐了出來。我敢保證,如果是過去在社運圈的邱律師,100%會支持這次的特赦案。
邱顯智臉書貼文:
韓豫平的案子發生在2015年,當時花東防衛指揮部指揮官劉得金指示韓豫平設宴慰勞同袍在漢光演習的辛勞,同桌的還有來花蓮探親的政戰主任妻子跟他兩個小孩共3名所謂「民間人士」,餐後使用漢光演習加菜金核銷。
而法院認為,加菜金「受領對象不得包含民間人士」,政戰主任的妻小3人是民間人士,該桌餐費中有2880元歸這3人所用,所以認定韓豫平貪污2880元,判刑4年6個月,剝奪終身俸,連協助核銷的行政士官張淯森也被判刑1年。
被催繳7年的退休所得的韓豫平,從頭到尾堅持不認罪,每次受訪都是一句:「沒有任何一毛錢放入我的口袋,如果有任何一毛錢放入我的口袋,我被法官重判20年,我都毫無怨尤。」
稍微懂些人情世故的人,都可以想像當時的情況。政戰主任的家屬遠道而來,聚餐不可能不算上他們,家人同桌肯定也有慰勞的性質,於是就一起核銷了。於法理上肯定有瑕疵,但一般也就是退回重新核銷,了不起記個申誡就算嚴重了。
結果現在為了這2880元,兩個軍人擔上貪污的罪名,一共要關五年半,還要追回退休俸,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我相信10年前的邱顯智律師一定覺得不合理,一定會帶著我們這些小朋友一起到處抗議,但10年後,邱大立委說:「我非常不能理解總統的決定,這個案子很單純,高階將領挪用基層加菜金,用來宴請軍眷,違反了貪污治罪條例。」
很單純?這是我第一次見到邱顯智站在過度量刑的那一方。
從頭到尾,他的文章都不談比例原則,家屬聚餐跟2880元這個金額完全沒有出現,彷彿是貪污了幾百幾千萬,最後還加上一句:「更何況,還要多少冤案受刑人在無盡的牢籠等待救援?社會上還有多少基層百姓因為微罪失去了自由、生命陷入困頓?」真好意思說,彷彿世界上有其他受害者,所以韓豫平就該摸摸鼻子算了。
噁心。看著邱大立委的文章我感到無法抑制的噁心,一個曾經為人權奮鬥的律師,現在為了政治權力墮落至此,除了噁心還是噁心。
若邱大立委有看到這篇文章,想想韓豫平的遭遇,想想去年那些原本你答應要幫他們爭取權利的空服員,最後在「3+11」爆發後看你改口說你的陳情只是「關心」、「了解」而不是「支持放寬」,想想他們的心情。
如果你還覺得自己沒有變,認為自己有維持從政初衷,那我只能說,邱大立委的想法就是不一樣,跟我不一樣,跟過去的人權律師邱顯智更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