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11歲時到紐西蘭奧克蘭念書一年,離開紐西蘭前,老師與同學們親手繪製一張超美大卡片送給他。他視為珍寶般典藏。
一日,他想翻看,卻遍尋不著那張卡片。幾乎是斷腸般的傷心。當時他唸中學或大學吧!
人生經歷的當下,也許酸甜苦辣,百味雜陳;但點滴往日結晶成記憶後,留下的珍貴感受似又壓過其他。
沒有人會丟掉那張卡片,除了外子。他酷愛替別人整理物品。
他沒有兒子那般人生體驗,也無法感受兒子惜往日的情意。
也許客觀來說,那只是一張舊卡片,既不是鈔票,也不是世界名畫,但對珍貴這物件的人,那是無價之寶,是永遠無法複製與追回的珍寶。
然後,我與兒子在他國中畢業後去歐洲旅行39天,我每日書寫的旅遊隨筆也消失。
我們都有強烈的反應。但促使它發生的因子仍在,這樣的事仍不免偶而要再現。
這令人惱恨的事最近又發生。一場親子間極度不快的災難。
這讓我想起我在故鄉的衣櫥往事。
被消失的衣櫥
父母在世時,我大約隔週就返回老家探望他們。我總忘記自己是出嫁的女兒。
家中一間採光通風都不良的臥室,母親跟我們姊妹都曾短暫住過。屋中放了一個我的塑膠衣櫥,下層是我的衣服,上層存藏我國中到大學的日記﹑同學錄﹑相片,寒暑假居家期間朋友寄給我的信件﹑卡片等。那是我的青春縮影。
並非每次回故鄉,則前去擾動記憶的濃湯,但開高中同學會前,我到衣櫥翻出同學錄,找出同學住址。偶而翻看一下舊日相片,遐想一下。我以為只是一方空間的占用,應能得到寬容。
約是大哥與母親相繼過世後,一次我回家,感覺這個家似乎變味了,似乎更乾淨,更虛空,許多熟悉的物品都不見了。我驚問二哥。
他說,大嫂決意整頓一番,請人來刷洗廚房﹑清掃客廳,扔掉無用之物等。大嫂已經搬離老家數十年呢。
我一聽趕緊衝向那臥室,發現裡面除了床之外竟空無一物。我的衣櫥憑空消失了!
二哥說,可能是大嫂叫外傭把那個衣櫥扔掉了。
我問外傭阿麗,你把衣櫥裡面的東西拿去哪裡了?
「可以穿的衣服我拿來穿。其他都扔了!」她說。
我記得我還跟阿麗一起翻看我的大學同學錄,分享我遙遠年代的大學生活,回答她許多提問。她竟把這本同學錄也扔掉了。
「那是我的衣服,誰允許你拿去穿的?」我質問她。
「大太太」。阿麗理直氣壯,又露出無辜的眼神。
「那是她的東西嗎?她有甚麼資格決定?」我已經失去平日的自持。
我把一條仍然完好的長褲搶回來。氣得簡直不知如何思考。
從此我不想去拜訪大嫂或主動聯繫她。我看到她,就會想我的衣櫥。但我相信她不知道我對她這行為極度惱怒。她可能連那衣櫥裡面有甚麼,都沒去看一眼;就算看了,也會認為那該是忘了處理的垃圾。她把我大哥所有衣物也都丟棄了,彷彿想把他完全消滅似的。
其實我跟大嫂一直很親。她嫁過來時,我還是小女孩,她回娘家或去學校值日,都要帶著我去做伴。大哥希望她運動健身,她邀我陪她,她不能持之以恆,倒讓我從此對運動上癮。
打工紅與黑
儘管如此,我依然可以展開想像的翅膀,打開我的青春衣櫥。
先映入眼簾必是那件紅色羊毛大衣。那是燈籠花的紅。燈籠花是當年家家戶戶的樹籬。我喜歡她那純樸的鄉野本色。那是父母請在台北當西裝師傅的鄰居阿景替我做的。
國中畢業之後,我到台北打工。我歡喜地把人生第一份薪水送給父母,希望能對拮据的家計有些微幫助,不料他們居然用這筆錢替我做一件漂亮的大衣。
我參加台北師專考試之後,就留在台北二姊那兒。當時二姊在義美中山北路店工作,也介紹我當臨時工。記得第一夜等待姊姊下班時,我一人在公司樓上儲藏室讀亞森羅蘋,終夜都能聽到台北的車聲。不夜城台北,相對於寧靜的鄉村,真是很不同的。二姊與朋友租一個頂樓小閣樓,也許因為樓下是化驗室,化學藥品的味道永遠地在空氣中飄浮。坪數不大的屋內沒有床,我們席地板而睡,衣服則吊在牆上掛勾。我們喜歡推開門,站在室外陽台上,吸一口難得的新鮮空氣,張望漆黑的天空中閃爍的星光。
除了我,還有一位北一女臨時工,我們都在等待聯考放榜決定未來命運。義美的員工分門市﹑咖啡屋雅座與擔任製作麵包蛋糕的員工。雅座的員工面貌姣好,身段妖嬈,頗為自恃,後面麵包製作單位熱烘烘地,且忙碌得如打仗般,門市女孩們則朝雅座拼命鑽營,我與北一女女孩負責把食物從後面工廠端到門市與雅座,我們像小白兔闖入明爭暗鬥的都市叢林。
那是我第一次的台北經驗。
然後是及膝的黑色羊毛大衣。暗黑為那時的我所愛。但我在衣襟上別了一枚小金獅。
高中畢業參加聯考後,經國中好友秀鑾介紹,我到嘉義後壁鄉皮包工廠當女工。我也把賺得的微薄薪資給父母,他們也一如過去,為我訂做一件羊毛大衣。
我終日做永不改變的工作﹕把最小皮包拉上拉鍊,裝入次大的皮包,拉上拉練,再放入較大的皮包中,一組大概有五個皮包。工作簡單,毫無技術可言,也永遠不會精進,但手指常因不斷地拉拉鍊割傷;站著工作八個小時後,腿也酸得不想再站片時。最難承受的是宿舍狹窄炎熱,蚊子四處飛舞,如狼虎般叮人,灼熱且癢,入住的第一夜我徹夜搔抓,難以成眠。
工廠中,有不少小學尚未畢業的童工,他們年紀太小,工作時容易受傷,還有一位可愛的小男孩在來工廠途中車禍死亡。看到老闆們開名牌轎車,大腹便便,西裝革履地來到工廠視察。這些為他們賺錢的工人們還自動列隊,擊掌歡迎,深致尊崇。
職業無分貴賤,但兩個月女工經驗提醒我﹕工廠不宜久留,我必須為自己創造更優的工作環境。
一個百無聊賴的周末假日,我陪一位從關仔嶺來的小女孩回家。那是有意思的經驗。
我們轉了幾趟客運,下車後,翻山越嶺數小時,幾度柳暗花明又一村,才到她在深山的家。她說,這是她去上學或父母進城採買的必經路程。教我十分震驚﹕為何有人會住在如此深山?
她的父母非常驚喜,殺雞做食,熱情地款待我。我想他們以為我是他女兒的大姊姊好友。愧不敢當的是,當日一早洗衣服時,我們才認識。當時她談到想家,卻不敢一個人回家。於是愛管閒事的我立即表示,我可以陪伴。
山中無電,他們點油燈,天一黑,即儘早熄燈就寢;日出起床,一日旋即拉開序幕。我躺在蚊帳中,感受山中奇妙的寧靜,也快快地進入夢鄉。晨光乍現,天色漸明時,我在他家平台上徘徊,眺望群山環繞,無邊的靜謐簇擁,頓時理解了陶淵明「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遠離紅塵市囂的況味。
浪漫的玫瑰紅
我絕不會忘記那件玫瑰紅絲絨洋裝。
它剪裁合身,能展現腰部婀娜的曲線,下擺及膝,自然下垂,呈美麗的波浪,顯得端莊優雅。那是我二姊給我的。二姊長得很美又愛漂亮,為人乾脆慷慨,只要你表示你好喜歡她的哪件衣服,她就送你。我的衣服大都是二姊送我的。
那應是當年我擁有的最華貴的衣服,是我縱浪情海的戰袍呢。
記得大二時,W的姊姊要結婚。我把這件洋裝小心摺好放在皮箱內,跟著他及他的好友們在中壢搭傍晚的火車南下。忘了那是甚麼大節日,火車站擠滿了人。火車來了,我們有票卻無法擠上去。眼睜睜地看火車來又走了。終於擠上午夜前最後一班火車。
在車廂內人群中,被擠得前後緊緊相貼,我的一隻腳懸空著。但我們開心地相視而笑。始終。只要跟他在一起,我就歡喜。我不在意周遭如何。
凌晨三四點到達台南了。我們在寂靜無人的冬日街頭漫步,談笑著,隨意在路邊找一家豆漿店就吃早餐了。年輕真是沒事就開心的。
我穿著那件玫瑰紅絲絨洋裝,參加婚禮與喜宴。
「沒想到你竟然這麼美!你意圖搶奪新娘的光彩嗎?」W的朋友仔細端詳後打趣說。
「你是說我的洋裝很美?」我說。
「當然不,你與它很速配!」他笑說。
另一次,我穿著這件洋裝到北投參加翠美的婚宴,搭巴士回中壢時,H一上車,眼睛就直直地盯著我看,朝我走來,坐在我身旁的座位上,一直想跟我說話卻未開口,直到車子下中壢交流道,他才對我表白……肯定是這件洋裝的魔力。
我把W給我的所有信件儲藏在衣櫥上層。
W的字體豪邁有力,非常大器,應在書法下了很深的功夫。大一暑假時,他來信邀我到他的故鄉府城一遊。我住在他哥哥的摩托車修理店,與他的妹妹同睡。夏日炎炎,我們在赤崁樓﹑延平郡王祠﹑億載金城﹑孔廟﹑五妃廟遊逛,在附近的著名小吃午餐,體會府城的政治變遷與飲食文化。他說﹔「富過三代,才懂得吃;同樣的,一個城市也要有歷史與文化,才能創造歷久彌新的美食呢。」最後一天,他帶我去探望他父母的墳墓,告訴我他年幼失怙﹑失恃,為了照顧弟妹,姊姊﹑哥哥年少即輟學,早早踏入社會工作,寒暑假他或當捆工,或在店裡當黑手,協助哥哥。
轉彎隨處可見古蹟的府城台南,美味的府城小吃與他苦澀的人生夾雜成難以忘懷的滋味。
生澀的蘋果綠
我也沒忘記那件蘋果綠﹑有領無袖﹑配細腰帶的洋裝,布料柔軟,涼爽舒適,是我最喜愛的夏日服裝。
我就是穿著它,應L之邀去遊廬山溫泉。
擅長攝影的他為我拍了幾張好看的相片,那些相片一直追隨著我到如今;他也送給我許多他的相片,把本已英俊的他拍得更有魅力。在兩人不再往來後,他沒有索回,我也沒有丟棄,就放在故鄉的衣櫥上方。
偶而翻看那些相片,讓我想起L大概是我認識的理工科男生中最有文學素養的了。念物理系,又來修中文系的文學批評。參加文學獎,我們都得獎。為了幫忙傳送情書給他的同學,我們竟交往起來。在他家經濟陷入風暴時,我支持鼓勵他,兩人日益親近。據說他曾經追過外文系學姊。不知甚麼機緣我們三人居然聚在一起,當下我覺得他跟學姊說話極熱絡,完全無視於我的存在;我就晾在一邊觀看他們,或與其他人互動。事後他說他們從不是男女朋友,但我的態度使他想撞牆;我覺得他忽略我,使我沒面子。我們不歡而散了。
外傭阿麗替我摧毀那些我不忍心割捨的相片了。
恆心的形塑
佔那上方衣櫥最大比例的應是我的日記簿。
國一我開始寫日記。因我們排球隊長送給我幾本天鵝絨為封面的日記簿。
我必須物盡其用啊。在那物資貧乏的時代,我穿二姊的衣服,寫哥哥留下來的未寫完的數學參考書,讀他們未讀完的英文書。
她愛上了我鄰居景洲,要我當青鳥傳信或美言。
她不只送日記簿,還把家政課做的刷毛貓咪畫框送我。我掛在老家客廳不知多少年。也被大嫂一併掃進垃圾堆。
從國一到高三,我天天寫日記。即使很忙,我也要在當天頁面上寫「今天沒空多寫,太忙了。」以免一天不寫,我會習慣了不寫。
我當然記得我那兒無病呻吟,訴說自己的心事,抱怨發生在身邊的事,抒發對那個男生的鍾情,或只寫讀書心得。我想如今去翻閱,應會啞然失笑。不過,我想我之所以成為如今的我,大半要歸功(或咎)於景洲與那送日記的女孩,因那日記簿使我養成恆心(或自我制約)的習慣,使我能隨手就寫。書寫使我學會反芻人生,學會放下;書寫也使我有好記性,不管現今或陳年往事。
承載記憶的物件可被銷毀,或終歸塵土,但曾經發生的,當我還活著,她便存在。自是身在,情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