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作為文化的載體,同樣必須處理到「記憶」的層面,暫不討論人們的記憶中真實與虛構的比重與否,因為真假從來都不是重點,尤其對小說來說,其本質便是真假參半,要如何以真實的歷史背景作為基底,呈現某種情感或主旨,便是考驗作者功力的事情了。
以歷史上的某個時期為主軸有點像是某一類「民族誌」的呈現,但小說是規避也是解方,規避的是民族誌必須面對的倫理與隱私問題(例如田野調查對象若是正從事犯罪行為,是否必須揭露?又例如這些經驗分享是否能夠公諸於世?),解方則是打著「小說是虛構的」口號,但實則真假交錯。
這是偷吃步、小聰明,不過,這種雙面刃也是讓讀者更能進入「假想的真實」狀態的方法,對於作品呈現是好事,只要想通了這一點,閱讀時的感受就會全然不同。
巴代的《野韻》便是如此,但兩年前的我應該只會覺得無趣,之所以無趣是因為太多背景知識,可兩年後看卻覺得這是必要的,因為以這本小說來說,內容不僅只是「劇情」,而是「建構起整個環境」,因此時間跳躍是缺點嗎?不重要。太多面對家暴時的類似心情呈現是缺點嗎?這也不重要。
那什麼是重要的?
重要的是文字乘載的情感。
這樣說有點抽象,舉個例子來說,整本書前半段的背景建構(包含時代、地理、空間、語境)呈現的是「文字紀錄」,但後面橋段裡出現的「女主角莎姑被生父用長矛刺向腹部之時」,以及「一群人在山林間遇到屁股很圓的山羌,卻怎樣也追不到的靈異敘述」,我忽然起了雞皮疙瘩,當下便猜測「這應該是真實發生的事情改編的」。
果然,看到後記時,巴代寫說這是為了記錄部落歷史與文化的作品,因此運用了大量田調跟口述歷史,不確定上述兩個段落是否就是田調聽聞的故事,但更能肯定的事情是:文字運用在小說裡可能只是最基礎的事情,更重要的是「你如何運用你所知的一切」,只有這樣才會是寫成好小說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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