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前幾天有人問我的有趣問題,我覺得這答案端視你的主管或老闆是怎樣的人。
我曾在一家公司兩個月內收到8位同仁的辭呈,原因都一樣。他們都是無法接受經營者 (也就是我的主管) 的管理風格。這位經營者 (以下稱T君) 喜歡決定每件事情,要大家照他的方法做,一旦成效不如預期,就會跟董事長說下面的人能力不好。所以我和每個要離職的同仁訪談的時候,沒有辦法也沒有籌碼留下他們。只能在離職單上簽下核准後,讓T君再與他們談。
有趣的是,每個同仁離職原因幾乎都是「創業」,但其中只有一位是真的去創業。因為這是一個難以拒絕卻又能留面子給老闆的理由。所以當T君問我OOO為何要走的時候,我也只能回他: 「他有一些想法,想要自己闖闖看。」事實上,都是因為不滿T君,但我總不能跟他說: 「都是因為你啊!」
但其中有一位業務主管D君就不吃這套,他偏要讓T君知道他這樣的管理方式大家很接受。所以在離職當天弄得不太好看。
T君: 「你若交接不清楚,公司可以不給你薪水。」
D君: 「新事業部的業務和初始客戶我都幫忙完成了,離職手續我也辦完了,公司無權扣我薪水」
我身為D君的主管、T君的部屬,看得非常清楚。T君的管理方式,D君很難做事。果不其然,這個新事業部才營運「五個多月」,就換了「五個業務主管」。其中也只有D君離開時說了真話,其他四位都只有跟我說了真話,但卻「留點面子給老闆」。
離職時說了真話無非是希望你離開的原因能被改變,但如果這個原因無法被改變,你又何必說出來呢? 而且你提出離職時,多半心意已決,就算老闆願意改變些什麼,你還會期待嗎? 或是你還會相信嗎? 所以還是留些面子給那些曾經付你薪水的老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