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心裡過不去的坎,後面一定有什麼糾結。說個自己的坎。桌球場上我大多是擋給人家攻,初次對打時一定告訴對方:「請盡力進攻,愈大力愈好。累了就休息,不要勉強。」這沒問題,對嗎?坎在那裡?已經不行了,還勉強不退者;已經無力了,把強攻改成對拉以拖延时間者;示意休息,卻死賴著不退者,都會令我覺得不耐煩。今天就碰到一個三項全犯者,當時不好發作,但反感突地蹦出來……當然以後不會再找他對打了。但,為何這些動作會讓我覺得不舒服,甚至反感呢?中間的"結"在那裡呢?
今天到球場後,先找了個打顆粒球的球友,請他擋給我攻,打進三顆算一球(第三顆球必定使力攻,並且必定喊出來。),總共打了五十球,打完之後,氣喘如牛,再到公園休息一下。盡力攻,攻累了休息一會,然後再繼續打滿五十球。嗯,痛快,痛快。(球友還在旁邊冷言冷語,你也會累喔?知道我們跟你打時的辛苦了吧?問題是:不如此痛快,打球有什麼樂趣?)
球場也經常會看到兩個人對打,一個小時後還在對打,我看了都覺得難過;也曾看到跟球技差的對打,而且還極有耐心的;這些都是我做不到的。跟人打球,超過十五分鐘我就渾身不舒服(一般使勁的大多不到十分鐘),因為那表示對方一定沒有用力使勁,沒使勁,打起來有什麼意思;球技差太多,勉強繼續有什麼意思?還有該進沒進,或者不該進竟進的,沒有尖叫的也非我族類。
打球是為了使勁後的快感樂,卻又分門別類,有套自己的準繩。為何如此?為何認為應如此?嗯,還得再想想背後意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