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上國小的時候,因為不少孩子都還在適應學校生活,所以,除了像我這種真的很需要協助的身障者外,許多班上跟得有點辛苦的孩子,在當時都被父母與老師抱有厚望,期盼晚熟的孩子,有一天能突然開竅。
後來在我上了國高中後,當時的那幾個孩子,就漸漸傳出在學習上遇到困難的訊息,許多父母對於是否要讓孩子去做檢測,感到非常糾結。同時,我的身邊也開始出現一些特別有想法的家長,他們的孩子大部分是一些障別較嚴重的障礙者,像是自閉症、多重障礙等,但家長為孩子申請的障礙類別,卻是學習障礙。
第一次聽說此事的我,感到非常錯愕,記得我前面幾天文,有粗淺的提到學障的定義。是必須在生活自理上沒什麼困難,能順利完成與人互動、交談、生活自理能力OK,才有可能拿到學習障礙。簡單說必須是一旦脫離學校的學習後,沒有人看得出來他是身障者的影行障礙,才有可能拿到學習障礙。
最近看到的幾個案例,都是沒有以上這些學障特徵的孩子,但卻拿著學障的證明。像是與他人互動有困難者,或是聽、說、讀、寫皆有困難者,讓我有點擔心原本就不太被眾人理解的學障,可能會因此讓人更不理解。所以還是希望大家能盡量用自己真正的障別去申請,這點對於身障者的自我認知學習,也會有很大的幫助,同時也能申請到比較豐富的資源。
因為學障能申請的社會資源真的不多,再加上很難申請到學障手冊,及一旦脫離學校就不再有身份的兩大困擾,如果您本身不是學障,我真的不建議將自己原本的障別,改用學障來申請。更何況學習障礙有百百種,雖然都叫做學障,卻很難找到兩個擁有相同困難的身障者,每個學障都有自己必須突破的難題,你模仿不了他,他也學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