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行駛機車會開罰,但機車停車格會給你畫在人行道上;馬路每個建造的又寬又直又大條,讓人習慣性的油門催下去,結果政府會插個超速照相(特別是如果該地一直發生事故)
研究發現,車道寬度每多1公尺,事故發生率多10%,當一條道路車流量大,台灣人會認為道路拓寬可解決塞車問題,這種路越大條越好的觀念就是〝謬論〞。把道路拓寬並不會解決車流量,反之,因為道路寬,會吸引更多汽車;再者車道縮減,車容量減少,車速也會跟著下降,研究也告訴我們,車道縮減,事故率會下降。
正常國家會從交通3E的交通工程(Engineering)方面著手,台灣是「非常國家」,只會不斷的插測速,亂立一堆讓人眼花撩亂的警告示牌。
光是路口就會有好幾個警告示牌,一個路口不到20公尺,可以有3個同樣的警告示牌(兩個柯基執法標示+1個柯基執法的跑馬燈)。路上一個路口,左右兩邊都可以看到繁多的警告示牌,有些還像匾額,兩行落落長,開/騎個車,你不會精神壓力很大嗎?
先撇除佔領國有地的路霸,甚至還把廚房、餐桌椅搬到騎樓、自私的封死2/3的騎樓的屢見不鮮。台灣人行道須拓寬,且必須建造「實體」人行道,標線型人行道是無計可施下的平衡點。(但常常被四輪違停)
在有風險的標線型人行道,至少也要建造「防撞桿」(就是我們看到的一根一根的黃色柱子)這是保障行人安全,可收服開身分證的死三寶,也可防止汽車違規停車。可是只要看到實體人型道,台灣普遍的國民交通教育,會直覺的告訴你:人行道?(違)停上去啦!
馬路十字路口應設置「行人庇護島」,專治愛切西瓜的三寶。
只要規劃「庇護島」,左轉時,就能迫使駕駛把視線角度轉正,清楚看到前方路況,保障行人安全,才不會事後什麼都扯A柱。「行人庇護島」也可讓行動力不快的老人,在來不及過完馬路時,有個較安全地方等著。說到這,有時候可以在新聞畫面目睹車子"開"上「行人庇護島」,這就可以印證台灣三寶老愛切西瓜。
這裡我想談談另一個話題,我們常常在發生交通事故時,或者被柯基開罰時,老是怪政府,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然後,政府就會開始設置一大堆眼花撩亂/落落長的警告示牌,或會有一些民意代表在議會"為民服務",批評地方政府帶頭搶錢、沒宣導沒有告示牌偷偷摸摸的搶錢啦!
ㄟ奇怪耶!你滿18,你"考"到駕照,在刑法上,你是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你本來就要為自己行為負責了,你不知道要「遵守」交通規則嗎?這不是常識嗎?你不是成年人嗎?你不會不知道這樣是違規嗎?怎麼本末倒置的怪政府沒〝預先〞告知?我不懂,一個人知道規則卻不遵守,反過來怪沒被告知的邏輯在哪?
另外汽車隔熱紙也是一個大問題,現在馬路上隨便一瞥,除了被管制的小黃,10台有12台隔熱紙黑的跟鬼一樣。
在交通安全方面,夜晚行駛對於駕駛能見度多少有障礙,在治安來說,如果裡面有被害人想求救,或者警察在盤查可疑車輛時,因為外面看不到裡面,沒人知道裡面的人是不是已上膛或準備衝撞?很多人說這樣有「隱私」。我就問,你開車上路,除了注意路況、注意安全、專心開車外,你要什麼隱私?開個車是能要什麼隱私?方便行車使用手機?方便自拍?方便國道喇基?
世界各國的共識,就是隔熱紙透光率,不得低於70%,沒有一個國家汽車隔熱紙像台灣一樣,黑壓壓到看不到裡面。隔熱紙的透光度,對於行車安全、行人安全,乃至於治安疑慮,都至關重要。
來看看交通部怎麼說:我國海島型氣候,高溫陽光強blablabla.......可是,馬來西亞、新加坡就可以訂出規範?難道他們是高緯度國家?交通部長王國材說,三個月內提出隔熱紙管制法規,結果卻“只”管理9萬輛計程車,那其他一般自小客車呢?王國材語出驚人的說:「天熱會影響大家生活。」然後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隔熱紙依然〝無法〞可管。
還有台灣交通大亂象之一的違停,當初把法條"取消"(限縮=不能檢舉,不能檢舉不就等於取消?),後被外媒點名「行人地獄」,一些法條又重新恢復回來。我就問,到底哪一個正常國家會這樣搞?今天搶銀行有罪,明天變無罪,後天又有罪?要使全體國民有法治觀念,需要很長時間的培養和教育,要打破社會法治紀律,只需要一天不到!
「感謝中華民國違停之父,全宇宙都是我的停車場,愛停哪就停哪!」
之前去一趟宜蘭,有些違規停車非常大膽,當下把一線車道當作臨時停車場。窄窄人行道都是違停機車,行人能走的騎樓也被路霸佔據,無奈之下只能選擇走車道,好死不死, 外側車道又停滿了很多違停汽車,我也只能一邊靠內側車道走一邊注意後方來車,此時我看到前方有一對家長推著嬰兒車和我一樣,我為那對父母和嬰兒捏把冷汗!
是的,你是對的,非常正確,真的不可能實現,所以,我們就直接原地躺平,不做不進步了嗎?
柯文哲:「不要幻想一天改變國家,但是更重要的,也不要幻想什麼事都不做,國家就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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