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要學得任何技能,第一步是要找到動機,而動機來自意義。
2.意義不會自動找上門,而是我們必須自己去發現。
3.尋找動機有四招
(1)靈魂拷問
(2)盡情探索
(3)工作塑造
(4)同儕影響
4.靈魂拷問時,問問自己,我學這個應用在工作/生活上的畫面是什麼樣子,並花20分鐘以上拿紙筆寫1~2頁的短文。
5.當我們被告知應該怎麼想,應該怎麼做的時候,我們會感受到被威脅或過度干涉,反而會減少動機。
6.人類天生就是探索者,憂鬱往往可歸結為一種,認為這個世界毫無意義的感覺。
7.如果你對工作沒興趣,主動改變你的工作,讓它符合你的興趣。
8.水可以把墨汁變淡,墨汁也能將水染黑。
最後,倫敦商學院創始人-查爾斯.韓第說過
一個人必須同時從事三種工作
*有金錢收入的工作
*無償的工作
*自我實現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