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總會遇到一些素未謀面,不曾交集過的人,卻在初次見面時、共事後、合作中或是同窗時就對妳顯露出滿滿不友善與敵意,哪怕是妳已經展現出一段時間的善意、友好與禮貌後,對方對妳的態度仍然沒有絲毫的改變,更有甚者則是愈發惡劣。那種令人摸不著頭緒到底是在哪時、在哪裏曾經得罪過他,有需要如此仇視仍在不斷釋出善意的自己嗎?在心理學研究中,認為可能是對方曾經遭遇過與妳相似的人的傷害,亦或者是從妳的外表、行為、氣質、個性、氣味、談吐或是某一特點令他感受到不舒服、不自在、自卑、恐懼、競爭等進而對妳產生厭惡感。可是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被莫名其妙討厭的自己來說都是很無辜又極其無理的心理傷害。那種既不是自己造成的罪過,卻又只能無奈吞忍的委屈真的非常痛苦。如果雙方又是必須長期相處與合作的對象時,爆發嚴重衝突也就只是時間上的問題而已⋯⋯人際關係之所以難以處理,其中的複雜性有很大一部分來至於人本身的非理性與無自我意識,無法在每一個「當下」有自覺地發現自己是不是正在不自覺地做出傷害他人的言行舉止,進而種下引爆衝突的種子招致禍患。 「人為善,福雖末至,禍已遠離,若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一句話道破了人際關係的真義,就是儘量能與人為善。在下為何使用「儘量」一詞,是因為良好的關係不是單方面的一味討好,單方面的委曲求全,而是在雙方彼此都願意去經營的良性互動。人生本就不可能一帆風順,本就不可能身旁都是好朋友,更不可能去期待每個人都喜歡或認同自己。如果你已經做足了與人為善,但是仍舊遭遇不喜歡妳的人,請別難過,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在生活著,妳並不孤單。不如換個心態,把討厭妳的人當做是「無緣」之人,本就是妳人生的過客試著將他輕輕放下,就像他本就不存在於妳的生命中,公事公辦。不著顏色,不期望彼此關係有任何發展,不以被害者的心態想要反過來去報復,去傷害他。就像是與妳擦肩而過的路人,沒有半點緣份,僅此而已。妳的尊重是留給自重的人;妳的良善是留給需要的人;妳的成熟是留給與妳一樣成熟的人,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