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過將一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用不同語氣形容嗎?當我們用不一樣的心理距離描述同一件事,對事件的感受也全然不同。要怎麼實踐呢?很簡單,就是用「我、你/妳、他/她」書寫事情的始末。
用「我」作為開頭會是情緒感受最強烈的敘述,對事情的描繪通常十分深刻,所以隨著愈寫愈多,會感覺情緒越來越高漲,濃烈的措辭也比較多,有種事件好似又重新來一次的親臨感。如果採用第一人稱書寫,不可避免會讓負面情緒又不斷浮現。這就像在日常生活中,當你跟別人抱怨時,一定會有這種感覺,一旦使用「我」開頭的句子描述,大概都是越講越氣、越說越激動。
這時不妨換個角度看待,改為「你/妳」作為主語,頓時會發現,好像有一個心疼自己的人出現,對方看著你經歷這些苦痛,會較理性的安撫你、給你很具體的意見。但用第二人稱有個潛在風險,倘若你很容易自責,這時候被責備的口吻就會加強,所以容易自我檢討的人可以減少用「你」句型,即便這樣的表達可以比較客觀提出對自己很有幫助的建議。
最後一種就是使用「他/她」的方式來書寫,每次這樣練習都有種事情與己無關,用著最理性且距離最遠的一種位移法,以冷眼旁觀的第三者看待發生的事件。當我們用這樣的方式書寫時,可以明顯感受到事件的衝擊明顯降低,就好像某種情緒緩衝器,情緒起伏變小了、感受會被稀釋,每件事都變得沒那麼強烈。
如果是有寫日記習慣的人,我很建議可以找出最近一次自己最不愉快的事情練習。先從第一人稱「我」開始,再位移到「你/妳」,最後用「他/她」的解讀方式進行。三種視角會有各種情緒變化,然後真的會察覺到,原來不同的投入程度所看到事情的樣貌也會跟著改變。
這有如攝影的特寫到遠鏡頭,一旦自己能掌控,適度調整遠近,情緒也可以有不一樣的變化。當然,主角還說自己,試著用不同「人稱」的細微變化,來看看自己內心巨大的情緒起伏,也是另一種認識自己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