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社會中,有些宗教會被認為在道德上是較正面的,像是比較多人信仰或(就算沒在信但也會)尊敬的佛教,還有從事慈善與醫療活動的部分基督教會。有些宗教則可能因為教義和台灣風俗習慣落差較大,且因為新聞報導,而被認為是邪惡的,像不少人認為穆斯林「壞壞」,會放炸彈,又或是某些怪怪的神壇,看來就是騙財騙色的。
自己信的宗教,大家總是會抱持較高的道德寬容,像是忍受他們排放空污、製造噪音、佔用土地與道路,甚至教內人士犯下惡行也會予以包容。但對於其他宗教的態度就沒那麼友善,人家或許只是來你家按個門鈴,問你想不想聽個故事,你就想拿殺蟲劑噴他。
因此談到宗教的善惡,人人自有一套「好教壞教排名表」,彼此罵來罵去,好像沒辦法有共識?
其實台灣人對宗教的道德面還是有一些交集的看法。多數人認為應該保有「宗教自由」,只要宗教沒有太大問題,就應該接受多元宗教的存在。相對來說,可能對社會有威脅的「邪教」,就應該加以限制、控管。
那客觀上來講,學理上來看,有「好教」和「壞教」嗎?
就倫理學的角度,我們會把這個問題拆解成「宗教」與「善惡」這兩個部分。
首先,宗教是什麼呢?這個問題本系列前一篇才簡單帶過,我的說法是,宗教沒有核心定義,是一個大家族。因為沒有核心定義,所以我們不能說宗教「都」是怎樣怎樣,而頂多只能說「最具代表性的幾個」宗教是怎樣怎樣。
以下我們提到的宗教,指的會是最具代表性的「佛、儒、道、耶、伊」,其他有點算又不太算宗教的,像國民黨或共產黨(有些宗教學課本中有列入毛澤東和文化大革命喔,這不是我虎爛的),或是影音偶像崇拜,就不提了。
那「善惡」呢?有可以參考的判準嗎?
很不幸的是,學界並沒有成為通說的簡明道德判準。就算是最多人接受的「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有當代倫理學流派不接受或不視之為重要原則。那這樣我們就不能下道德判斷了嗎?也沒這麼悲觀,我們可以盤點我們現在手上的道德原則是什麼,然後從這些道德原則出發,來思考倫理問題。
所以起點的問題是,「你」用來區別道德好壞的標準是怎麼來的?
在正常的狀況下,每位台灣人的腦中,都有一些價值標準。這些標準有非常複雜的文化根源,有中有西,來自宗教的,也有佛、儒、道、耶等等不同根源。但大家從小到大學的,都不是特定門派,而是東邊學一點,西邊學一點,平日的一句話裡面,可能混雜了多種文化背景的價值觀。
像是有七成多的台灣人會認為「世事無常,不要執著」,七成五的人認為「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還有近五成的人覺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認為「善有善報,應多積功德者」,更是高達八成五。但這些概念都來自各種傳統宗教,有其特定的價值根源,往往是來自少數先知或聖人所建立的宗教價值觀。
各派價值觀以「基因片段」的方式,在你大腦隨機組合起來,你可能一下是儒家,惻隱之心爆發,一下又道家,化成街頭的一片枯葉,再下一秒又變成佛家,巨乳妹都是空,眼睛業障重。就算是多數人很不熟的基督教,大家也透過他們接受了一夫一妻的概念。沒錯,一夫一妻的概念是基督教帶進來的地中海文化。
在大多數狀況下,這樣的價值混同並不會造成你的困擾,因為這些文化不是在你身上進行磨合,而是在我們的社群中磨合很久了。但這不代表他們之間就不會有矛盾,因為我們解決這些價值矛盾的方法,往往是利用「錯解」,以亂解釋的方式把他們硬整合在一起。
如果回歸各自的價值觀系統,就可能引出矛盾。你可能聽過有什麼「福音派」(或「基本教義派」)和「世俗派」的對立,其實就是「純粹」與「混雜」之間的對抗。
但我要強調,並不存在一種宗教擁有「完全與其他思想無關」的純自發價值觀點,那種「純粹」也是他們自以為的。各種宗教在創始之初,往往就已經是極度「混雜」的。這已離題,也太難懂,先跳過。
你只要記得,你自己身上也是混了一堆宗教的要素,就算你不信神,甚至堅持沒有神,你也已經中了宗教的「毒」。這種毒無藥可解,因為宗教早融入我們的日常語言之中。那該怎麼辦?我們自己身上已經帶有宗教的價值觀了,那還有辦法判斷宗教的好壞嗎?
來看看宗教本身怎麼處理這種問題。
主要宗教都會建立一套倫理學體系(宗教倫理學),而且這個體系會隨著宗教的分裂與演化,而變得越來越複雜,或是差異越來越大。很多我們現實的道德爭議,不管是人與人之間的,或是人內在的道德矛盾,其實都是來自於這些宗教價值觀之間的衝突。
就倫理學家的角度來看,宗教的分裂或演化,基本上就是倫理觀點的分裂與演化。雖然有許多宗教是因為儀式(像要唸什麼經文)或政治利益(歐洲的宗教革命)而分化的,但之後也會建立道德理論來支持這種分化(像馬丁路德就會證明天主教壞壞)。
好,宗教之別,若等於宗教倫理觀之別,這代表什麼呢?
第一,這代表我們可以依此過濾掉一些在邏輯上有問題的主張。像是你一定聽過這樣的看法:「宗教都很好啊,都是勸人向善嘛!大家要和平相處嘛!」但這種主張碰到上述的推論,就會被推翻。這句話中的「善」很可能是空概念,沒有具體內容,因為各宗教的道德主張不同,它們所說的「善」也不同。
說白些,「宗教都是勸人向善嘛!」就是句沒有意義的屁話。
第二,這代表每種宗教,會認為其他宗教是「壞」的。如果基督徒認為佛教也和他們一樣「善」,那他為何要堅信支持基督教的倫理觀?而且宗教倫理觀如果越「純」(基本教義派),往往會出現「極化」的現象,認為自身的信仰是絕對的善,沒有一絲的惡。
所以信某種教,就代表這人認為其他宗教不夠「善」,也就相對有惡的成份。因此「宗教的善惡」對於信徒來講,就很簡單:
「我信的宗教就是善的,其他宗教,只是大惡小惡的差別。」
這會讓各宗教之間陷入「道德相對主義」的困境,無法說服彼此,只能各自表述。而在一般的倫理學論辯中,論辯者(通常是學者)就算立場差別很大,也會預設自己是「能被說服的」,也就是辯到最後,若你說的有道理,我甚至願意放棄我的原初立場。
但虔誠的信徒很少出現這種狀況,若辯到最後辯不贏人,他們仍會堅守信仰的基本教義核心,這是因為他們認為這些核心部分是來自於超越人的精神實體(神或佛之類的東西),比人還強,所以他不會接受你這個普通人類的批判論證。
即便你的論證比他主張的優越許多,他還是不肯退讓或改變。別忘了我們在本系列第一篇提到的,那個搬不動的石頭。
因此宗教的道德相對主義會比一般的道德相對主義更難化解矛盾,因為他們的根基並不是可以抓出來「釘孤枝」的活人。就算他們在特定議題上可以合作或有一些共識,像是一起去賑災,或是組成護家盟,但私底下、內心裡,還是瞧不起對方的,認為對方在某些方面不如自己。
這個「結」是因為主要宗教都有這種依憑精神實體的特質,所以很難解決。那換個角度來看,無神論者或無信仰者呢?那邊會不會有答案?
許多無神論者因此自信滿滿,認為他們可以提出一套「很純」、「客觀」的道德判斷標準,並以此判斷各種宗教的道德高下:包括其教義倫理理論的高下,以及其實際道德表現的高下。他們可能會排出一個量表,把各宗教由好到壞排列出來。
有些無神論者會大方指出,主要宗教都依賴超越的精神實體做為道德判準,無法在碰到道德矛盾時放棄信仰,因此所有宗教都是迷信,也是邪惡的,大惡與小惡之別。
我知道許多分析哲學出身的倫理學者的確是用這種態度來看宗教倫理觀。我認為這種態度基本上還算符合學術的客觀標準,問題是在於,技術上做得到嗎?
依我前面的論述,當你使用某種語言,像是中文的時候,就會有宗教價值觀無意滲入你的言說之中。像是中文的「善」,就強烈受到儒家和道家的影響;你就算想轉變立場,主張你談的是英文的good,但英文的good也有來自古希臘agathos這個詞的脈絡,並且在概念發展的過程中強烈的與基督宗教絞合在一起。
對一般人來講,要注意到語言中的宗教基因是很難的,即便學者可以將這種基因篩出,挑掉,但最後他們的語言會剩下什麼呢?歷來「後設倫理學」這個學門努力想要處理「善」的定義,但就算是倫理學者,也很難掌握並運用他們的成果。
而且這種「無神」、「去神」的信念,到最後發展成一種對於手段的執著。這些無神論者堅信自己的方法論,但這種方法論為何會有這麼崇高的地位?為什麼「理性」「批判思考」會如此之「神」?他們的信念由何而來?這種想法是否可以牽絲到古希臘時代,對於智慧之神的瘋狂追求?他們是否類似一種反對其他一切宗教的新興宗教?在去宗教的同時,是否又製造出一種新宗教?
講太難了齁?
用普通東西來舉例的話,語言就是工具,像菜刀一樣,有些人打算用菜刀斬斷一切的連結,但是用了之後才發現菜刀上一直黏著菜,切不乾淨;若把菜刀上的菜拔掉,會發現菜刀居然已不成刀形。為什麼會出現這麼神奇的狀況呢?因為他手上拿著的很可能不是菜刀,只是老菜乾擠壓成型,長得很像菜刀的硬東西罷了。
那該怎麼辦?無神論有自己的問題要面對,但我們可以繞過他們,以不同的方法來處理宗教善惡的問題。先看一下到目前為止,我們得到了什麼。
就個人面來看,我們的大腦裡有太多內建的宗教價值觀,當我們說出某宗教好或某宗教壞的時候,很可能是主觀偏向某種宗教,而非客觀的主張。就算你是無神論者也很難避免這種內建程式的影響。
就整體面來講,各宗教在區分宗教的善惡方面,更沒辦法幫上忙,因為它們就是認定自己最好,別人都不夠好,或都相對壞。
再把上述兩點整合,那會是:各宗教覺得自己是好教,別教是壞教。當你企圖指出某些宗教是好教,某些是壞教的時候,很可能是因為你自己的倫理觀點也有「那些好教」的基因。
那我們該怎麼辦?
當代倫理學於此還是可以給出一點具體的建議。前面的「語言中毒」困境,其實是基於一種對於「純粹」的崇拜,只要換個角度思考,就可以繞過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就接受人人大腦中已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但只要願意採取一種開放的態度,即不堅持「這本來就是對或錯的」的標準答案情結,聽到有道理的觀點,就願意接納,那我們就有可能站在傳統宗教倫理觀的基礎上,走向道德論辯的新高點。
也就是說,你受到宗教的影響也沒關係,你只要透過批判論辯後願意放棄舊的主張,那就有可能從中脫出。這是一種討論的前備態度,有了這種態度,才能有下一步。
那下一步呢?除了態度之外,也應該先釐清正確的討論對象。不妨冷靜思考一下:真有一個宗教存在,然後「它」會為善或為惡嗎?
就科學角度來看,實際上存在著,而且能「為善」或「為惡」的,還是「人」吧?只是「他們」以宗教之名為之吧?
以宗教之名發動恐怖攻擊,以宗教之名反對他們不喜歡的性行為,以宗教之名做這個、做那個。當然也包括以宗教之名做慈善。把那個「宗教之名」拿掉,要評價他們其實並不難。
在當代倫理學中,評價道德就兩個角度:人的行動,以及人的品格。如果你講不贏人而突然暴打對方,行為倫理學中的多數流派會認為這是明顯的惡行。如果你總是因講不贏人而暴打對方,在行為者倫理學中,即是明顯的沒品。
的確有好人和壞人,也有對的事與錯的事,評價這些主題就足以建構、重整我們的道德價值系統。也許有的宗教好人看來很多,但還是會有壞人;神職人員可能做幾千件好事,也會做出幾件壞事。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道德個案,不應隨便壓縮成「某種特定宗教」這種大目標來審視。每種主要宗教都有幾億人,甚至十億人的等級,你要怎麼歸納其善惡呢?
所以區分好教和壞教,意義並不大。我們應該把問題推進到以宗教之名為善或為惡的人。這會是本系列下一個討論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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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Niklas Jansson 公有領域
編輯:宅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