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暑期實習時,公司很大方的把我送到美國受訓一週,安迪是美國公司的實習生,也是我當時的室友,我們初次見面的場景我現在還忘不了。當時一進門就看到他鞋也沒脫的躺在床上,然後問我『Are you ok with country music?』,對於回家第一件事就是脫鞋的我來說,看到一個人穿著球鞋躺在床上隨意地翻著雜誌,心中那份違和感真的是難以用文字形容。安迪唸的是一間貴族私校,褐髮藍眼,身材高壯,在校成績優異而且還是美式足球校隊的一員,十足的風雲人物。在我眼中無疑是個人生勝利組的他,為人非常親切誠懇,受訓期間幫了我不少。
當時我拜託很多在美國工作的親朋好友向他們公司舉薦我,其中不乏資歷頗深的主管階級,但是舉薦信寄出之後大多石沉大海,怎麼問都沒有消息,即使有回覆也說還要層層上報,等每一個面試要求都是曠時費日。
這時候我想起了安迪,我告訴安迪我想到美國工作,安迪當時剛獲晉升,正要從加州搬到紐約,他很乾脆的說會幫我寫幾封信給公司。沒過幾天,安迪所屬辦公室的資深合夥人寄了一封信給當地人資主管,要他馬上安排對我的面試。那時的我連驚訝的時間都沒有,就蹦蹦蹦的被安排了三場面試。
然後我就被錄取了!
這一切來得太快我當時真的反應不過來。 後來我才了解到,美國企業非常重視來自內部人員的舉薦。安迪除了工作表現優異以外,因為公司裡的資深合夥人多是死忠運動迷,大學是美式足球員的安迪和他們有聊不完的話題。這些因素讓安迪深受公司高層喜愛,所以安迪的一封推薦信就讓整個公司馬上『動起來』的替我安排面試也就不足為奇了。
看著安迪跟幾個資深合夥人談笑風生的從容背影,我體會到在美國職場要出頭,除了工作能力以外,出色的交際能力是不能少的。只顧埋頭拼命工作卻不知如何爭取人和,很容易被白白埋沒,更甚者說不定還為人作嫁自己卻分不到半點功勞。
場景回到我接到錄取通知的那個晚上。
經過將近三年的努力,我終於在這個晚上聽到令人振奮的捷報!坐在路邊盯著地上呆了半天的我終於回神。看看凌晨四點空無一人的街道,深深吸了一口氣望向夜空,在心中考慮要不要學學電影,戲劇化地向天空一聲嘶吼、雙手握拳大喊『我做到了!!』然後把鄰居通通吵醒,但是最後我還是很孬的決定低頭小小聲說句『YES!』就好。不管怎樣,一個台灣小孩勇闖美國職場的冒險生活就此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