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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案例小教室]上下班途中的職業災害(下)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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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要點]

(四) 公司指派的的教育訓練應屬於工作時間的範圍,因此上下課途中發生亦得視為職業災害。

(五) 外宿不屬於勞保局認定的「日常居住處所」所發生之事故,因此難以認定是職業災害。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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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瑩(青雲姐姐)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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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有關職場的法令議題以及處理方式
2020/11/08
不得不說現在有許多人在發生勞資爭議後,往往採取不溝通、不合作、不聯繫的方式處理,無論是勞方或資方我都有看過。 但這對雙方絕對沒有好處。
20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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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9
大約自今年七月起[職場案例小教室]就沒怎麼更新了,目前經營方式多用一個個案例做介紹,不過似乎成效不彰,少部分文章閱讀率高,大部分普通,且常見案例也分享了不少。 之後會再調整經營方式,十月初會再復起更新。 感謝持續支持的舊雨新知。
20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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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5
[分析要點] 簡易判斷可以將以「醫療所必需」視為判斷標準,但排除掉伙食費及證明書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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