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帶小孩的經驗,應該會對「教養專家」很有感覺。
今天講的就是一個教養專家的故事,我們稱他「王先生」吧。
這沒有開玩笑的意思,在2012年之前,許多人稱呼他「王醫師」。
不是的,這個說法不盡公平,因為他確實有醫學背景。
準確的說,王先生是一個經驗豐富的職能治療師。
很多知識不能靠學校教,我相信他有教養的專業知識。
這樣的背景,對於外人來講,廣義也是「醫師」了。
畢竟王先生談的是教養,搭配他帥氣的照片頂多是「網美」,不是醫美。
硬要說他違反醫療法在從事「醫療行為」,好像也說不過去。
只是他用「醫師」的頭銜在談教養,這對於醫療人員的視角,是擔心的:
小兒職能治療師是需要長期訓練及實作的臨床專業,即時資深治療師亦不敢自稱了解育兒,畢竟還有醫學、心理、教育等等專業領域。
當然,王先生的社會成就,幾年下來一直很有成長,
甚至開了一間「天才領袖感覺統合兒童發展早期教育中心」。
粗略的說,在台灣,有學齡前小孩的父母,多少應該聽過王先生的名字。
有一句話叫樹大招風
時間到了2019年1月,有一個ptt鄉民「貴腐酒」寫兩篇文章,
diss王先生的頭銜不實。
第一個故事
判決日期2020年4月14日,故事發生在台北(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被告是一位曾先生。
他當時的妻子(前妻),是王先生在陽明大學醫學院腦科學研究所的直屬學姐。
曾先生對王先生的背景應該很清楚。
王先生的說法是
曾先生明明知道很清楚王先生是一個職能治療師,卻在ptt以「貴腐酒」名義,發表文章作不實評論。
「貴腐酒」曾先生的文章說,
- 王先生不具臨床醫學經驗、未具備相關領域知識、能力與一般素人無異。
- 王先生將錯誤資訊提供予家長,致家長誤信而錯過治療時機,加重孩童身心靈健康問題甚至造成不可逆傷害的內容。
- 這樣的文章內容,足以損害王先生的名譽了。
這個行為在刑法上,叫「加重誹謗罪」。
這裡解釋一下,
在刑法第310條的規定,如果是散布言論毀損他人名譽,叫「誹謗罪」,刑度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但如果今天是用「文字、圖畫」去毀損他人名譽,就是「加重誹謗罪」。刑度也加重: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曾先生的說法是
- 他自己有小孩,所以長期關注網路、市面上之教養專家。
- 曾先生原本以為王先生是醫師,因為王先生的著作簡介、電視介紹時常有醫師、博士的職稱。
甚至王先生在babyhome網站上也是用「王醫師」為暱稱。
後來發現王先生有在網路上否認,為什麼?
- 某日曾先生與妻子談論小孩教養時,偶然聊到王先生,才知道妻子認識王先生、是就讀職能治療系、但不清楚有無職能治療師證照。
- 那時候,曾先生才知道:「王先生不是醫師」。
曾先生認為王先生似乎有誇大、使用不實頭銜。
- 然後,曾先生在網路上查證、找尋相關公開證據,因而撰寫文章。
曾先生作了很多功課,例如:
- 王先生強調自己是兒童心理分析專家與親子教養專家,但曾先生查過王先生原就讀學系當時課表、官網,職能治療師的專業領域與心理分析、親子教養,都有相當出入。
- 王先生所謂臨床醫學經驗的資歷,扣除大學畢業起至2010年創設經營天才領袖補習班年起算,不論兵役年限,都無從判斷號稱十餘年的臨床醫學經驗資歷,所以曾先生質疑王先生所言誇大。
- 曾先生發表文章後,王先生才公開自己的「職能治療師」證照,並拿去醫生頭銜。
- 曾先生說,他指王先生「與素人無異」,是指王先生號稱的專業領域與真實專業不一致。
- 心理師養成、訓練與資格要求極為嚴格。
據曾先生的查詢,王先生就讀的大學課程表、碩士論文內容,應該都沒有相關最基礎的心理學訓練,較偏向動作控制之生理上治療或神經機制差異。
- 所以,曾先生表示:他根據查詢相關結果,作這樣的推論,是合理且適當的評論。
這裡解釋一下,
在刑法第310條、第311條的規定,如果是善意發表言論,
或言論內容可以證明是真實,就不會有刑責。
持平而論,就王先生的視角,這篇文章真的不太舒服。
作者曾先生寫的文章內容,可以在網路上查到。
我列舉幾段:
- 我不知道這位專家是在哪職業,也不知道是從哪來的臨床醫學經驗
- 從王先生的學經歷來看,並無上述應具備之相關領域的知識,也從未受過兒童心理分析相關領域的訓練。那麼王先生的教養專業是從哪來的?推測可能是參考很多專家的書籍跟貼文而來的吧
- 綜上,可以合理推斷王先生未受過教養及心理分析相關領域的專業訓練,其能力與一般素人無異,卻佯稱自己是專家。
- 在資訊極度不對等的情形下,絕大多數家長都會直覺地相信王先生不實的頭銜及其提供的建議,實在無法想像王先生到底提供多少錯誤資訊給家長,讓家長誤信而錯過治療的時機,導致加重孩童身心靈健康之問題甚至對孩童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 難道是天才領袖?但它是補習班耶
這些言論,兼具了「事實陳述」及「意見表達」。
而且下面的留言也很精采:
- 這年頭穿著白袍都可以自稱是XX師
- 感謝整理,招搖撞騙總有遇到鬼的時候!!!
- 誇張不實欸王先生
- 根本騙子,然後還有一堆媽媽一直分享他的文,笑死
- 看他被看破手腳真是各種舒服
就法官的立場來講,他必須要審判的是:
- 王先生有沒有臨床醫學經驗?教養及心理分析專業的來源是什麼?
- 王先生的頭銜與實際情況有無不實?
- 這些內容就算不是真的,曾先生至少要合理查證。曾先生有做到嗎?
- 曾先生寫這些文章作什麼?「毀損王先生名譽」是他的唯一目的嗎?
一審判決認為:(目前不知道會不會上訴)
- 教育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應該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何況曾先生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職業是企業法務。不是媒體從業人員。
- 王先生開設的「天才領袖」確實是一個補習班,有政府立案的。
- 曾先生提出了大量的相關證據資料,法官相信曾先生已經有合理查證了。
而且對這個「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不是以「毀損王先生名譽為唯一目的」的行為。
- 曾先生並不是以「毀損王先生名譽」作唯一目的。
從曾先生提出的資料,可以看出曾先生作了很多功課,例如他查詢了王先生的大學、研究所榜單、相關課程。再用時間去推測他的臨床經驗。
此外,曾先生的文章下方註記「如果有人知道他有在醫療單位開門診,再麻煩告訴我,我會立刻修改」。
- 曾先生對王先生的臉書貼文、部落格文章、書籍的序文都有擷圖。
例如,現在的「天才領袖官網」顯示:
王先生沒有自稱是醫師,而是明白寫著自己是「職能治療師」。
但曾先生提出他在2018年的截圖,表示:王先生之前在官網不是這樣寫的,他當時確實自稱「臨床四級資深小兒發展醫學講師」。
- 更重要的,曾先生的妻子,現在已經是「前妻」了,仍願意出庭幫他作證。
畢竟職能治療師跟心理師,在課程安排不同。
當時的職能治療課系沒有「心理分析及教養的訓練」,這恐怕要圈內人才真的知道。
這陣子自己一個人蒐集資料,一個人出庭抗辯,
暗夜裡一個人默默地寫答辯狀,
沒有大律師的指導,更沒有高人教你怎麼陰人,
所以過程中充滿許多驚險(汗
好家在我自己是法律背景的,相信正義會得到彰顯,
我推測王宏哲是想靠提告堵人嘴,那這樣的行徑就必須要讓他踢到鐵板,
堅持著這樣的想法讓我繁忙的工作跟家庭生活下撐了下來,
熬過了被告的心理壓力,得到了最終的正義結果。
我只能說,這算是一種「多言賈禍」吧。
曾先生寫這樣的文章擋人財路,自招危難。而且自己大概賺不到錢。
曾先生用心整理後撰文,對於這個社會,確實是有貢獻的。
所以,我將這份判決書,當作故事整理出來。
希望給查詢資料的父母,提供一個參考資料。
如果王先生提上訴就有第二個故事了,拜託請不要告我(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