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很專注在「找自己」這件事上。
「找自己」不是什麼新概念了,但我卻是在這一兩個月才開始正視它。
對於自己忽然在意起一個陳舊的概念,我也懷疑過自己:
找自己?什麼啊,這不是很雞湯的一句話嗎,到底要找什麼自己。
其實「找自己」一直都很重要,但可能就是太過重要了,所以生活裡所有人都在談它,只要遇到有關心靈教育、個人成長或是正向勵志的主題,就一定會講到「找自己」,而這樣一直講、到處講、不斷講的結果就是,俗套了、成腔濫調了。
一個概念一旦變成「強烈的已知」,我們就會忽略它原本的重要性。
就像一個強而有力的流行語,一開始看到的時候,會覺得很新奇、很有感,但當大家都在說的時候,那種觸動的感覺就會消失。「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就是這樣。現在在文章裡看到「重要的事要說三遍」,已經沒讓我有特別重要的感覺。
大概是這樣的歷程,所以「找自己」就成了我心智中被流俗掉的一個概念。
我是認真的想要去認識名為「自己」的這個朋友,很好奇我這朵靈魂一開始誕生,是被設定成什麼特質。我期待每一次嘗試新事物於我靈魂的反應。
就像大家都喜歡的旅行,我的靈魂卻告訴我這很煩;大家都覺得無聊的博物館,我的靈魂卻告訴我她喜歡,我好奇著「她」的每一個反應。
每一次的反應,都讓我知道往後的自己該如何快樂。這讓我對生活充滿希望。
這世上還有什麼比快樂更重要? 沒。有。
感到快樂的當下,才是最正確的自己,找到了最正確的自己,我才能理解自己為何而快樂。快樂很重要,因為自己很重要,為什麼自己很重要,因為我很可能只有此生這一次的機會可以意識到「自己」為何物,所以很重要。別忘了,宇宙讓我此生為人,讓我有幸帶著意識活著,就是讓我不同於其他生靈有去「感受」的能力,只有為人,才能感受到「這就是快樂啊」、「這就是腦內啡在分泌的感覺啊」,我不可以浪費了這份特殊。
那什麼是找自己呢?
我很認真的思考過這個問題,我試著把這個抽象、極具雞湯感的詞彙想得具體一點。
我認為「找自己」可以分成三種奔跑路線。
一種是找一件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
什麼是真正喜歡做的事呢,我覺得做了會達到「忘我」境界的就算是真正喜歡做的事。這件事不一定是興趣,興趣是像彈鋼琴、看書這類比較休閒娛樂的事物,但我說的真正喜歡做的事,它可能無關休閒,甚至跟工作有關,例如有些人就喜歡插秧,徒手將秧苗一棵棵注入在地上,插滿這片田野,會覺得很享受,這也算一件喜歡做的事。所以「喜歡做的事」不是狹義的興趣愛好,它泛指所有做了會忘我的事物。
那怎麼判斷自己「忘我」了呢,我覺得忘我是面對一件事物的過程中,會被深深吸引進去的狀態。像是掉進了一個異次空間,所有感官都被真空籠罩起來,周遭環境變得有點迷朧、有點黏稠,像柔了焦的背景,只有眼前的事物清晰可見。回神之後,會感覺腦仁發燙,身體疲憊但卻充實。忘我的感覺,其實跟冥想的入定感很類似。
先找到一件自己真正喜歡做的事、做了會忘我的事,「自己」的雛形就會建立起來。像喜歡運動和喜歡種花,很明顯就是兩種不同的靈魂。千萬不要小看「找自己喜歡的事」,還真的不容易找,就像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輕易說出自己的興趣一樣。找出自己喜歡做的事,是一條很漫長的探險之旅,路途中你會漸漸篩出自己的喜惡。絕對是找自己的第一步。
再來是找出一個「這樣想我會很舒服」的價值觀。
有時候我的想法,並不是那麼被別人所認同。每次只要想法被別人否定,我就會開始懷疑自己。「懷疑自己」的感受佷不好,那是一種「我明明覺得是這樣,但我好像不能這樣想」的難受。以前的我,遇到這種狀況,都會選擇從善如流,改成認同他人的想法,放棄自己的想法,因為這樣比較不會被批評,立場也比較安全。但時間久了,會覺得很厭世、很沒意思,因為總是在認同自己不是很認同的想法,會感覺連聊天這種輕鬆的事也變得很假面。
我需要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價值觀,一個即使不正確、與主流價值為敵,也會讓我一想起就覺得「沒錯」的價值觀。只有掌握了這樣的價值觀,我才可以在思考事情的時候感到平靜與快樂。
我曾經看過一篇文章,有個漁夫,每天只有早上會捕魚,下午的時光,他就什麼事都不做,只躺在沙灘上曬太陽,看著藍天白雲,享受人生。一天,漁夫的姪子來看他,看到叔叔下午什麼事都不做的躺在沙灘上,姪子對著叔叔說。
姪:叔叔,你捕魚的生意好嗎?
叔:好阿,怎麼了?
姪:既然生意好,那你為何不趁此機會,去向銀行貸款,買一艘更大的漁船,請更多的漁工幫你捕魚,賺更多的錢?
叔:賺更多的錢要做什麼呢?
姪:賺更多的錢,你就可以過你想過的生活啦。
叔:喔,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要先花一筆大錢、請很多員工,讓自己每天很忙很累,然後過我現在的生活嗎?
這個例子就是「這樣想我會很舒服」最好的體現。漁夫非常了解自己的價值觀,所以不會被姪子中間看似「人生這樣才勝利」的主流價值觀所帶離。
我嚮往的自己,就是像漁夫這樣,有一套讓自己豁然開朗的價值觀。我需要一套讓自己想了會很舒服的自我哲學,來陪伴我渡過每一次的判斷。即使這個哲學與主流意見相左,也能讓我想起之後,可以安心、無畏。
其實極簡主義的斷捨離也是一種「這樣想我會很舒服」的價值觀。
找自己的最後一個努力點就是:堅持自己,不要受人影響,真心以自己為榮。
感覺又是一個好普通、好已知概念喔。但真的就是這樣。
拿以上兩點做延伸,如果哪天你真的找到自己「喜歡做的事」和「這樣想會很舒服的價值觀」,請你就算與社會主流背離,也一定要堅持下去。相信我,越是堅持,你越會找到自己。(但前提是你喜歡的事情和價值觀都不傷天害理,不然就會淪為屁孩的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千萬不要因為「自己」與人不同,就羞於表態。
舉我自己近期的例子吧,最近我愛上穿喇叭褲,那天穿去辦公室,隔壁經營女裝的辦公室室友看到了,帶著嫌棄的語氣問我「你最近為什麼都穿喇叭褲阿,沒有很好看欸」。
以前的我聽了這番話,想必該是心碎了吧。畢竟是女生,被這樣大庭廣眾的大白話的批評穿著,玻璃心一定爆碎了。
但我那天聽完室友那樣說,內心完全沒有受傷,我不確定這跟我最近在「找自己」有沒有直接關係,但當下我是這樣回他的:喔是喔,可是我覺得穿喇叭褲的自己很好看欸,而且很舒服,我可以穿這樣跳舞(馬上在鏡子前面跳起迪斯可復古舞步)。
一瞬間,我也被這樣的自己驚喜了。我不是很脆弱嗎,被朋友一語爆擊之後,我應該馬上自拍傳給男友追問他「你覺得我今天穿這樣很醜嗎」才是。但我沒有,連自己都覺得神奇的沒有!
因為我是真心覺得穿喇叭褲的自己很好看,打從心底相信自己的審美,很確定這個審美,是美。
說出「我覺得穿喇叭褲的自己很好看阿」的當下,我自信的彷彿身邊吹來了一陣風,那是一種很清爽的快樂。我以這樣的自己為榮。
同理在價值觀上,雖然我還沒真正找到一套專屬於我的哲學,但我漸漸可以分辨出什麼是我的價值觀,我喜歡;而不是大家都是這個價值觀,我喜歡。
再也不會感到羞恥的跟別人分享我是拿身體乳液當臉部乳液擦了。我崇尚的極簡生活告訴我「能少就不要多」,所以如果一瓶乳液就可以同時兼顧身體和臉的肌膚,那我何必被產品名稱所侷限。覺得我奇怪的人就奇怪去吧,就算你們說再多次「這樣臉會爛掉」我也不會再焦慮了(但真相是我臉的皮膚居然還變好)。因為這樣想的我,很舒服。我也以這樣想的自己為榮。
(後補)
寫完這篇文章後,剛好在讀「穩」這本書,裡面有一些文字,剛好解釋了我「越找到自己,越能以自己為榮」的心態,對於自己的體悟和心理研究結果居然不謀而合,我感到非常的神奇,一定要把這神奇的一刻記起來:
‧ 越是隱藏自己,越會怕被別人討厭。事實上,當你願意展現自己真實的模樣,就不會覺得被對方討厭是多麼恐怖的一件事了。
‧ 說起來佷不可思議,事實上,只要了解真正自己的人,人類就會對自身感到滿意;反過來說,正是因為隱藏了真正的自己,所以才會對自己不滿。
持續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