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1既具2,未布3,恐民之不信,乃4立5三丈6之木於國都市南,募7民有能徙8置9北門者予10十金11。民怪12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13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14下令。
注釋:
1.令:指商鞅變法的條令。 2.具:完備。 3.布:公布。 4.乃:於是。 5.立:豎起。 6.丈:計算長度的單位。古時一丈約為三公尺。 7.募:招募。 8.徙:移。 9.置:放。 10.予:給。 11. 金:古代計算貨幣的單位。 12.怪:對……感到奇怪。 13.輒:就。 14.卒:終於。
隨課練:
1. 商鞅公布新法令之前,先招募民眾做什麼事?
2. 「徙木立信」的「信」,意思是?
3. 「民怪之」的意思是?
4. 後人用「徙木立信」來比喻 ?
補充:
1.置信:相信。
2.難以置信:很難令人相信。
3.信口開河:不加思索的隨意亂說。信:隨意、任憑。
4.信手拈來:順手拿來。比喻寫文章時取材運筆極為自然。信:隨意、任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