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藝術》埃里希.佛洛姆/著,梁永安/譯,木馬文化,2021
愛是每個人終極和真實的需要。這種需要的被遮蔽並不意味著它不存在。分析愛的本性正是要去發現愛在今天的普遍匱乏,是要批判應對此負責的社會條件。
一部經典新譯重版,有時它是自我檢視其內容是否能仍被閱讀詮釋,但我想有更多時候,其實是在問讀者「重讀此書的時代意義」是什麼?
一九五○年代出版的《愛的藝術》,或許回應的是兩次大戰後人類心靈的創傷以及信仰崩壞,並在現代化與資本主義、社會分工後,人際、人與自然間的強烈疏離感,試圖重塑人際間的連結。疏離引起焦慮,因此克服分離和孤單感,與他者「合一」,感受人際融合,是使人類相聚的原因。但與人融合未必代表了愛,達到合一的感受有許多手段,像是狂歡迷亂狀態(酗酒吸毒)、從眾(消除差異)、或是創作(潛心於創造性工作卻缺乏與他人互動),但這些都只是片面解答。有時人際間的渴求也會產生不成熟的融合狀態,像是「共生合一」:被動的屈從與主動的支配,兩個互相依賴也互相剝削,我們或許多少都能從朋友或網路論壇裡看到一對「相愛」的情侶實質是依偎著彼此也剝削著彼此。而極端的例子來自極權政府對人民的控制,人民對政府的服從(參閱《逃避自由》)。但成熟的愛的樣貌是:讓人克服分離感,在與他者合一之中仍保有自己的完整性。(註一)
上述只要換句話說能讓此刻的我們了解:「在愛(情)裡做自己」(註二)。但說實話「做自己」、「愛自己」一直都是讓人困惑的詞彙,今日提起,若不是往極端個體、自我中心的方向走去,就是任性妄為但實質對他人依賴非常而不自知。事實上,愛他人和愛自己並不矛盾,自身也是自己感情的對象之一:
肯定一己的生命、快樂、成長、自由,乃是根植於一個的愛的能力。
我們很容易分得出自愛與自私的差別在於對它者的關注,自愛者意味著愛人類本身,並非只有自己這個個體。但佛洛姆同時也強調了自愛的給予付出與「無私」的給與付出的不同,他舉母親與孩子為例,母親的無私反而導致小孩無法達成母親(隱形的)期望,而總是感到焦慮、緊張、害怕母親不滿意,因此才會在母愛一節中提及母親給與的「奶」與「蜜」的差別,母親不能只是給與照顧的好母親,同時也要是一個能夠快樂(蜜)並給予快樂的人。(註三)
如果自愛並不意味著跟他人切斷關係,我們或許可以來檢視一下當我們在人際關係裡遇到困難、衝突時(尤其是伴侶關係),我們是否很容易萌生放棄的念頭,又或者像旁觀者般總是勸離不勸和?男女愛(註四)這樣發自靈魂深處想與另一個人融合的想法,把自己的生命全然委身給另一個人,且在這種強烈情感之外還包含著個人的判斷、決定,以及承諾。假如伴侶之間容易因為一點拮抗或矛盾就導致分離、立刻還原至個人狀態,趨避衝突殊不知衝突才是避免發生真正衝突的手段,那麼這樣的愛和親密感是否只是一種「合一的錯覺」,不過是兩人分的自我中心主義的暫時相加?(註五)
愛的藝術是去愛,不是被愛,也不是揀擇對象。佛洛姆點出了人在愛中最大的恐懼不是不被愛,而是去愛。去愛是困難的,一如我們總是衡量付出與回收愛的比例不等值,但其實我們大半都錯估自己在給予愛的過程中獲得多大的快樂與自我滿足,以結果論來檢視愛的價值(多麼資本主義啊,以為所有事物如商品都有標價,付出相對代價就能交換到某種想要的結果)。人人都要說在關係裡認真就輸了,在我看來,不認真會輸得更徹底。
有趣的是,我們不妨觀察心理學與文學的書寫。比方福樓拜筆下《包法利夫人》的主角艾瑪遇到情夫魯道夫時,使艾瑪欣喜若狂,穿越漫長路徑只為與情夫一敘,吶喊著「我有情人了」的那份情緒,是愛,或是激情,或者是一種自我實現?又或者是谷崎潤一郎的《春琴抄》中,學徒佐助情願刺瞎自己以表明自己看不見被毀容的春琴,讓傲氣甚高的春琴安心,這樣的兩人,到底是佛洛姆所說的施虐與被虐關係,還是摯愛的表現以致佐助得以在一片光暈當中看見佛的形體,幾近一種愛的昇華。把愛當作一種病理式切片研究,或是表現出愛的更多可能,這兩者未必全然認同彼此,但其實是有許多對話空間,且在愛的迷宮中,這兩者是可相互修正路徑的。
最後得特別筆記的是,雖然我們強調現代科學,但許多心理學者並沒有放棄對神、信仰的需求和研究。佛洛姆提到人對父母的愛和人對神的愛之間有相當程度的相似,也就是對母親生養保護的依戀,以及對父親指引正義的依戀,但要認知所為生養保護和指引讚賞是出自於「母性/父性原則」,如果不認知父母親也是獨立的客體,便難以將對神的依戀自父母親身上脫離,把母性/父性原則、愛和正義的原則整合到自己身上。我想引申來說,這種擺脫依戀並整合神性於自身,也可視為長大的指標之一,意思是,我們不僅要成為自己的父母,行有餘力,也能成為他者的父母。當我們談論少子化之時,或許都太專注在社會環境經濟等因素,但事實上我們還是可以看到許多成為父母者未必經濟寬裕。不如回頭檢視我們何以欠缺照育他者的信心?也許我們都過分想像父性/母性原則的強大,擔心給予生養照料得不夠、或是教不好孩子以致偏離「正常」軌道,這背後,是不是我們一面檢討自己的父母輩太多、太害怕成為不了好的父母,以致無法整合其神性於自身呢?
讀此書時,我恍然得知此書在當年成為經典而今日仍能被檢視對話的原因,是佛洛姆提供的不是know what,更是愛的know how及其背後的know why:人為克服孤單與他人合一而愛,愛強調的其主動給與的能力,基本要素是照顧、責任、尊重、了解,愛的對象有父母手足、男女情愛、對自我與神的愛。至此容我置喙一句:雖然佛洛姆強調愛的主動性,去愛成為一種藝術;但讓愛人者也能感覺被接納、被肯定,被愛是需要智慧的,是看懂這份藝術的智慧。
- 讀佛洛姆得考慮其社會學背景,因此雖然是在談論愛,讀起來總有在論述「何謂社會群體構成的基礎」的感覺與方法。
- 「花若盛開,蝴蝶自來」???
- 讀到這裡,可以對照斎藤環在《弒母情結》裡說的「有條件的認可」加上「無條件的愛」的雙重束縛。或是在大母神能給予生命也能收回生命的分析。
- 當然,所有知識與論述都有討論的空間(一如佛洛姆也常常在書中修正佛洛伊德身處維多利亞時期後而提出「性」的壓抑與種種看法),在《愛的藝術》中可以讀到佛洛姆對性別的看法停在同性戀無法達到男女結合而失敗、伴侶之愛著重在男女二極性的討論。但讀榮格就會知道一個人的靈魂是完整的,內在男性或女性是被引導出來的,要做的是如何在意識與無意識之間自我整合。一如佛洛姆提及親子之愛所說父性/母性原則近似榮格所謂的「原型」,概念上的性別存在,至於是否只能順性別落實嘛,這問題對此刻的我們應該不難回答。
- 儘管佛洛姆論述性欲以融合為目標卻並不是愛,我也認同這樣的說法,不過,一個人對愛與性的合一或分離、身體如何使用那也是個人的自由。但換個角度想,或許佛洛姆提醒了我們一件事情,以性來換愛是很困難的,不要期待這件事了,醒醒吧孩子。